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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公共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林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日期:2025-07-07 10:12 信息来源:路桥区纪委监委

日前,经中共路桥区委批准,路桥区纪委监委对台州市路桥公共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林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指定、工程款支付、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波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路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路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林波开除党籍处分;由路桥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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