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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法工委副主任(正科长级)李姚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日期:2021-10-26 16:24 信息来源:仙居县纪委县监委

日前,经中共仙居县委批准,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对仙居县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法工委副主任(正科长级)李姚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李姚仙丧失理想信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李姚仙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仙居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仙居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姚仙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李姚仙简历:

李姚仙,女,汉族,1963年7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仙居县郑桥公社地毯厂职工,仙居县溪港乡文化站站长,仙居县杨府乡文化站站长,仙居县朱溪镇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镇长,仙居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正科长级)。2018年1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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