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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董俊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日期:2021-01-21 15:50 信息来源:玉环市纪委市监委

日前,经中共玉环市委批准,玉环市纪委市监委对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董俊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董俊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长期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董俊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玉环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董俊杰开除党籍处分;由玉环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董俊杰简历:

董俊杰,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浙江玉环人, 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文化程度。

1988年4月至2021年1月 历任玉环县监察局监察科科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县乡镇企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工业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2020年9月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1年1月   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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