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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原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岳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日期:2020-12-31 16:08 信息来源:温岭市纪委市监委
日前,经中共温岭市委批准,中共温岭市纪委、温岭市监委对温岭市原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岳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朱岳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和接受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朱岳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温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温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岳林开除党籍处分;由温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朱岳林简历:
朱岳林,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浙江温岭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1983年12月-2020年12月 温岭县城南区大闾乡团委书记、城南区团委书记,温岭县委宣传部干事,温岭县(市)岙环镇党委书记,温岭市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温岭市锦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温岭市城西街道党委书记,温岭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温岭市委正科级组织员,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四级调研员。
2020年8月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年12月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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