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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TZ009-0303-2008-0005]
[发布单位:市监察局]
[生成日期: 20080505]
2008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2008-05-06     

2008年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各项农业农村政策措施的落实,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为重点,以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和巩固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成果为抓手,乡镇机关、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三位一体整体推进,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重点加强乡镇(街道)、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的宣传教育。

2、深化乡镇(街道)、村和基层站所党员干部先进性教育和党章教育,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切实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党纪条规教育。

3、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公开曝光一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并制作教育材料,树立正确舆论导向。

4、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乡镇(街道)、进站所、进村庄、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

5按照省统一部署,广泛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明确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条件和方法步骤,分级负责,严格把关,通过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规范

1、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研究制定乡镇(街道)、村、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

2、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认真落实《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贯彻措施和具体规定。

3、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坚持乡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推行民主协商、民主恳谈、民主听证等民主议事方式,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村级民主管理模式,促进村务管理程序化、规范化。

4、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乡镇(街道)、基层站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乡镇(街道)、建制村和基层站所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完善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信访谈话等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全面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村民质询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由村干部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评议和测评。开展廉政承诺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公布干部诺廉内容,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创建完善廉政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制约

1、创新村级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依法依规开展村级民主监督工作。逐步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机制。

2、强化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银行帐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乡镇(街道)会计服务委托代理机构建设,完善农村财务管理计算机网络监管体系。加强基层站所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各项财务制度,严禁设立“小金库”。加强乡镇和基层站所公务接待管理,落实村、组不准招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规定,规范村商务接待。

3、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认真贯彻《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积极探索集体资产管理的新途径,全面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制定和完善村集体资产拍卖、转让、租赁等制度,督促和指导各地严格按规定实行资产评估,公开招标,公开结果。

4、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完善小型工程招投标制度,推进乡镇招投标分中心建设,规范乡镇(街道)、建制村、基层站所的小型工程招投标行为,探索构建工程项目建设全程监督机制。

5、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逐步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村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推进党务公开。继续开展基层站所行风评议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

6、加强审计监督。完善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和完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工作,加强对村级财务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执纪执法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利益

1、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土地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对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大的乡村财务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将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和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加强对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及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救灾款物等问题。

2、认真落实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等规定,治理违规向乡镇(街道)、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摊派报刊订阅任务,实行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各种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对农民负担问题集中的农民建房、村级组织负担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治理,积极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有关办法,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支农资金专款专用。深入推广“一卡通”等简便、直接的形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继续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土地执法,严肃查处乱占滥用土地、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

3、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活动,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以权谋私行为。

4、认真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腐化堕落等案件。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与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和“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落实好“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的工作要求。

2、各有关部门要注意加强沟通、协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合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量。

3、各级纪委要主动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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