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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劳保局原副局长利用民工培训受贿被判10年
  2008-07-25     

贵州省遵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朱克华利用审批、评估农民工技能培训学校等工作之便,收受贿赂共计30余万元。遵义市中院日前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朱克华有期徒刑10年。

  近年来国家对农民工技能实行免费培训,每培训一名农民工,培训机构可获得数百元财政补贴经费。

  法院审理查明,20046月,某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与遵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其间,遵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原主任穆云勇(另案处理)向该学校办公室主任杨某提出,学校每得到一笔拨付的培训补贴费,要提取10%的费用给穆云勇,由穆来安排。20058月至20076月,杨某先后分六次将11.6万元交给穆,穆将其中5.8万元转交给了朱克华。

  此外,朱克华还利用审批、评估职业技术学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多家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负责人的贿赂。法院查明,朱克华受贿数额总计达30多万元。

  20079月,遵义市纪委找朱克华谈话,朱交代了收受某职业技术学校校长王某贿赂1.5万元的事实并将该款交缴市纪委,但未交代其余受贿事实。此后,因害怕被查处和掩饰犯罪,朱克华将收受的其余贿赂款29.28万元退还给各培训机构的负责人。20082月,朱克华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交代了其余犯罪事实。(记者何云江)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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