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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一处长受贿被判刑9年
  2008-07-24     

  近日,经三门检察院提起公诉,汤铁铭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5万元。

  今年48岁的汤铁铭是市交通局建设管理处原处长,沿海高速公路台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原副总指挥。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年底一天,天台县某工程公司在承建41省道工程后,汤铁铭来到该公司经理章某办公室。当时,章某为了感谢汤铁铭的关照,从房间保险箱里取出3万元人民币送给汤铁铭。汤铁铭推却了几次,后经劝说,便收下了。后来,章某知道其所做的所有工程都要经过汤所在的工程建设处验收;而且,他所中标的天台60省道,汤是评标的专家组成员;三门74省道、仙居41省道,汤又是评标环节的监督者,于是,又在2005年中秋节,2006年春节和汤父亲去世时,分别送上2万、5万和5万,汤铁铭共收受章某人民币4次合计15万元。(三剑宣)


来源: 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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