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校区基建工程中,这个副校长负责安排工程进度、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排工程款等具体工作。利用这个职务便利,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近20万元。近日,临海回浦中学原副校长陈宗根被临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
陈宗根今年56岁,临海人,1994年7月至2005年,担任临海回浦中学副校长,分管后勤基建工作。
2000年5月,临海一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郑某在承包该校老校区教学楼、宿舍楼的扩建工程中,为得到陈宗根的帮忙,分两次送给陈宗根2万元人民币;第二年年底,郑某为了再次得到陈宗根的帮忙,又送给了陈宗根1万元人民币。
几年间,很多工程的承包商给陈宗根送去好处,陈宗根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共收受人民币18.3万元,美元800元及CDMA三星手机一部。2007年夏天,陈宗根将部分赃款退还行贿者。
今年3月11日,陈宗根被临海检察院刑事拘留。案发后,陈宗根退清所有赃款。
法院认为,陈宗根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构成了受贿罪,故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赵 云 通讯员 临 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