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审批、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备案、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和人员的资格审核等75项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取消和调整。”这是记者近日从辽宁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召开的网上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日前,辽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取消调整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取消第三批年检项目的决定》,在对原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项清理的基础上,决定再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75项。同时,决定取消11项年检项目,包括社会福利企业年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年检、税务登记年检等。
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做好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年检项目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制定完善后续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坚决纠正和制止以备案等名义搞变相审批或权力上收;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规范与监督,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制约机制;要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