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纪委、监察局积极配合市政府推行政府项目“代建制”,努力从体制机制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目前,南通市和所属6个县(市)已全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简称“代建中心”),市300万元以上、县(市)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由代建中心统一建设管理,直到钥匙交与使用方。项目开工前管理人员与承建单位签订廉政责任状,进行公开承诺,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流程图》、《工程廉政建设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努力形成按制度管理、依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科学设置内设机构,代建项目建设的主要环节由不同业务科室分别行使管理职能,工程招投标、合同预算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相分离,形成既相辅相成又互相制约的良性运作关系;项目管理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每个工程由项目办公会进行集体决策,项目的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具体执行,项目管理各个环节均有办事和监督两个层面,使工程建设运作更透明、合理。市、县(市)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代建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力度。纪委监察局在代建中心专门成立了驻场监察室,以现场巡查、重点督查、专项执法监察和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工程设计、选择施工单位、工程监理、材料采购等方面的实时监督。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加强审计监督,财政部门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督,项目使用单位加强对工程设计、招投标、进场施工、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的监督。通过建立各环节彼此制约又相互独立的“决策、运行、监督”为一体的运行新机制,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来源: 中国扬州廉政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