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由市纪委常委陈波带队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组到路桥检查指导。路桥区就2007年度审结本级立查案件、镇(街道)公开审理案件以及案件的立卷归档等工作做了详细汇报。
此次检查按照“案件审理,质量第一”及“24字”案件审理要求,参照相关文件确定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量化考核内容,对该区纪委(监察局)办结的2007年度本级立查案件和该区镇、街道公开审理案件进行检查。检查组随机抽取5件案件(其中镇、街道公开审理案件1件),对案件质量进行独立打分,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反馈,对该区案件质量表示肯定。同时,检查组还对该区公开审理开展情况和审理员库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陈波指出,本次组成的全市案件质量检查组由市纪委(监察局)审理室工作人员和抽调部分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审理室主任组成,对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质量进行检查,查找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相互学习、相互鉴借戒、取长补短。要牢固树立“审理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使所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决防止错案的发生,因此,要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和程序关,不断提高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质量。
来源: 路桥区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