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份开始,路桥区出台《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出差杭州实行定点住宿管理的通知》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镇(街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临时机构,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公务人员出差杭州实行定点住宿管理,以进一步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控制公务费用支出。
该区对于定点宾馆的确定,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杭州望湖宾馆等37家宾馆为我区公务人员赴杭州定点住宿单位。根据相关合同规定,本轮公务住宿定点宾馆的服务期限为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止。在定点合同期内,公务人员可根据定点宾馆的地理位置、价格、规模、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和综合服务能力等因素,自主选择相应的定点宾馆入住,并与定点宾馆按协议优惠价格执行结算。
对于遇特殊情况需入住非定点宾馆的,报销时应附情况说明并经区财政局审核批准;省级部门召开的会议及培训统一安排的宾馆,住宿费自理的,应凭书面会议通知,才予以报销。对此,各单位需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的应拒绝报销,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 路桥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