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为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打造便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实行“推进二集中、落实三到位、搞好“四配套”行政审批制度,提高了行政审批和办事效率。
一、推进“二集中”,建立“三统一”的审批模式
一是各职能部门设立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集中。在坚持编制数、内设机构数、中层领导职数不增加的前提下,将行政审批职能与行政监管职能相对分离,设立相应的行政审批科,统一由行政审批科承担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原负责审批的相应业务科室整合后综合承担行政监管等职能。二是部门行政审批科向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县级35个部门的行政审批科,整体进驻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把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窗口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的三统一审批模式。
二、落实“三到位”,确保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运作的便民高效
一是人员到位。各部门配强配齐行政审批科人员,按要求如数进驻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是项目到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县级机关各部门都要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以县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为依据,将基本建设审批项目和直接服务企业、群众的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其他资源配置及公共服务事项随同行政审批科一律进入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三是授权到位。各有关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均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具体负责审批的分管领导必须到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办公,有关分管领导无法到窗口现场办公的,必须采取委托或授权方式(报县法制办备案),由行政审批科科长直接办理。
三、搞好“四配套”,发挥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整体功能
一是加强效能监察平台建设。县纪委、监察局专门向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派驻监察室,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加强对进驻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全天候受理和办理申请人投诉。二是加强社会服务平台建设。在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三门1890社会服务热线”,并建立政府搭桥、企业服务,运用市场的应急服务机制。为老百姓日常生活需求与社会服务性企业之间架起一条信息对接、便捷服务、双方受益的桥梁。三是加强乡镇便民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全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明确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自的服务职能,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业务指导及考核。加强乡镇(园区)全程办事代理联络员队伍建设,定期抽调他们进行业务培训、顶岗实习。四是加强协调监管机制建设。推进涉及多部门审批事项的并联审批、联合踏勘制度的落实,建立完善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及其各部门之间流转畅通的工作监管程序,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