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贯彻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调研起草《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贯彻〈中共台州市委关于改善民生的66条决定〉,认真开展“三服务、一满意”活动的实施意见》。
2、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会议、市廉政宣教联席会议暨市廉政文化协调小组会议。
3、协助聘任新一届市委特邀纪检员、市政府特邀监察员和市效能与行风监督员,调整充实特邀研究员、特邀创作员、特邀宣传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
4、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台州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等课题调研;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实施意见》,参与修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法》,协助出台《关于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差异化管理实施意见》。
5、开展作风建设和雨雪救灾款物发放情况的专项检查,做好对市级第二期经济适用房选房和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工作。
6、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跟踪督办重要投诉件,处理4月份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
7、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和建议。
8、开展乡镇专职纪委委员配备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