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精神,协助召开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召开全市效能监察工作会议。 2、细化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制定出台《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2008年全市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台州市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完善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绩效考评办法、《全市纪检监察审理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协助出台《市小额工程招标实施意见》。 3、邀请省勤廉兼优先进事迹报告团来我市作报告。 4、严肃村级换届纪律,严肃查处农村党员违反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 5、开展禁止乡镇向部门支付慰问金有关规定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认真做好群众“三访”和效能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积极排摸案件线索,查处违纪案件;审理、复议有关案件。 7、制订2008年度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专职纪检干部的配备情况进行督查,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
来源: 台州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