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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8-07 09:37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910日至1125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110日,市委第巡察组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抓整改就是讲政治、树公信、展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坚决改彻底、确保改到位,以真整改体现真担当、以真碰硬做到真过硬。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政治标尺,作为解决全系统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发展、完善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作为检验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对党忠诚、是否担当有为、是否知行合一的“试金石”。通过分层召开党组会、党支部会议、部门会议以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等,把巡察整改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固树立“我要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翟寅生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院长翟寅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院领导积极抓好分管部门、主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形成中共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巡察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细化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并提出83项整改措施,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切实做到责任明晰到位,任务分解到位。三是做实督办问效。将推进巡察整改作为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院务会等的重要主题,盯牢阶段性目标、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院党组部署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以点带面、由表及里,力争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党组书记翟寅生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将巡察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严肃开展自我批评,带头接受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推动责任全链落实。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翟寅生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全流程参与、全过程把关,主动领办、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中点人点事强调的问题。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贯穿始终的工作主线,多次牵头组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专题研究谋划、部署安排、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带头领办36项具体整改事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深入研究,一个步骤一个步骤推进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按期完成。三是坚持整改长治长效。始终把深化巡察整改作为解决突出问题、实现标本兼治的关键环节,将抓好市委巡察整改与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审执工作提质增效相结合,督促提醒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梳理巡察指出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亲自部署修订10项规章制度,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2025年5月22日,巡察反馈的8方面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制定的83条整改措施中,已完成79条。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组织处理20人,新制定制度9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政治建设不够坚强有力”问题的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作用。强化党组理论学习,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确定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等在内16个方面学习重点。推动支部深化学习,持续深化“党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促学、平台讲学、个人自学”为主体的“五学联动”体系。今年以来制定月度学习计划8次,发布重点理论学习内容31条,期间,结合业务知识开展学习交流4次,推进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同频共振。二是强化案件办理质量。打造“和合司法·大讲堂”,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法院、省高院组织的“人民法院大讲堂”“法官论坛”等共10余场,为干警提升知识储备、提高业务能力提供平台。把好统一裁判尺度,制发审委会会议纪要,统一司法裁判中的认识和尺度。抓好审判执行质效指标,按月分析审判执行质效指标。1-3月份全市法院服判息诉率93.47%,同比上升1.74%,居全省地区第2。三是强化报告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对《浙江省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试行)》进行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发布《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请示的主体责任、范围、事项等向市委政法委报送《2024年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等,做到格式规范、时效性强。

2.针对“贯彻执行党中央提出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2024年9月下旬,将《人民法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解答》作为支部学习重要内容,明确填报的刚性要求。二是责任落实再强化。加强督促提醒,堵塞管理漏洞。每月底分两次定期在浙政钉群提醒干警填报事项,督促落实“有问必录、应报尽报”的填报要求。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列入2025年全市法院督察工作要点。今年以来,中院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中记录有情况填报数327条,较去年同期增加100余条,平均每百人填报条数居全省中院前列。三是督促检查再加强。开展专项督察,专人专办,每季度对连续三个月“零报告”人员进行重点提醒。

3.针对“为基层减负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2024年12月下旬,将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业务培训会工作资料”列入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各支部集中学习。二是规范应用平台开发和使用。中层干部群、全员内部群、各业务交流群等均已于2月6日迁移至浙政钉平台三是全面查找同类问题2025年1月,对部分工作不再采取月通报、季度通报形式,取消排名排序。2024年11月,对强制注册、过度留痕等加重基层负担的政务应用程序,分层分类削减整合,切实减轻“指尖上的负担”。停用微信公众号1个,解散工作群组3个。

4.针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落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系统谋划现代化项目。调研排摸重点项目,截至4月底,院长带队走访调研椒江、黄岩、路桥等9个县市区法院、法庭、社会治理中心等,排摸全市法院特色项目,经过研究会商拟下一步重点推广临海“一窗受理、分层过滤”机制。党组会上研究部署推广临海“一窗受理、分层过滤”机制相关工作,完善群众诉求全流程处理,重塑解纷流程,助推社会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统筹推进数字化改革全面落实最高法院“一张网”和省高院“平台+智能”建设要求,多次召开一线法官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和使用问题119条,一季度开展培训指导等服务1989人次,保障数字化改革成果在全市法院得到全面有效应用。三是分类处理停滞性项目开展项目论证工作,到椒江法院和临海法院进行“一件事”项目情况督导,开展项目论证工作。四是有效挖掘成果性应用。推广温岭法院法官律师动态监管应用,在前期试点运行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功能,升级信息库,优化模型规则,加快功能迭代升级。

二、关于“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审判质效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办案监督。提高全院干警对“四类案件”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3月,将上级法院关于“四类案件”监管的文件纳入支部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对全市法院四类案件情况进行通报。二是提升办案质量。调整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组织开展一季度全市法院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和裁判文书专项评查,做实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2024年,对出现一般瑕疵案件承办人予以扣发考核奖金。对一般问题1-2件的承办人进行工作性谈话提醒。三是提高办案效率。组织开展市中院百日攻坚清案专项行动,用三个月左右时间集中清理中院未结案件,切实扭转全院未结案数居高不下、月均存案工作量大、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数增长趋势,尽快达到收结案良性循环,带动审执质效整体提升。重点清理长期未结案,对照市中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期未结案件管理的工作办法》,部署对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审判管理节点开展专项检查。1-3月全市法院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0.03%,全市整体及辖区10家法院均优于合理区间。四是加强办案指导。加强审判系统业务信息流转闭环,对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研发了跟踪模块,基层法院是否已立案等情况已经实现在审判系统中直接查询,中院将通过线上进行监管和督促检查。就指定再审的郎某某一案延期立案,责令椒江法院立案受理,椒江法院已对承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院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五是增强办案联系加强与检察机关业务部门沟通对今后检察院抗诉提请加重原审被告人刑罚的刑事再审案件,根据“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在正式再审立案前,由检察机关办理将原审被告人押回台州羁押候审。

2.针对“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效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1-4月,每月在执行局党支部大会上集中学习最高院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2025年1月,在全市法院开展“执护营商——暖冬”集中执行行动,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欠薪案件426件,执结到位标的2375.35万元,执结其他民生案件252件,执结到位标的1272.49万元,执结各类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含欠薪案件、民生案件)3659件,执结到位标的4488.05万元。严格查封审批,规范查控中的财产调查、财产控制、财产保管以及财产提取、扣划、扣留。灵活采取查封措施,能“活封”的财产,不采取“死封”。二是加紧改进民营经济司法服务。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司法服务,印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聚力实施三大牵引性抓手攻坚年活动 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获主要领导等批示肯定。报送“小切口微改革”“法治护企安商十件实事”“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等改革项目和专项工作,以优质工作项目为民营经济提供司法保障。三是加深鉴定机构沟通联系。持续强化对鉴定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年度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加强机构日常监管,要求各基层法院在鉴定案件办结后,及时“一案一表”向中院反馈机构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加强对鉴定收费的审查,严格审核入册机构的收费标准,对不符合行业或主管部门要求的,及时责令进行整改。四是加强破产管理人选任规范。建立委员库,并将委员库委员名单报省法院备案,着力提升涉企破产清算工作规范化水平。消除廉政风险,紧盯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廉洁风险点排查防控;严明纪律规矩,经常性开展廉洁教育,筑牢廉洁防线。现已将中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工作具体负责同志进行了调整,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性谈话提醒。五是加快破产审判质效提升。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案件事项等,实行管理人工作周汇报和月汇报制度,以工作清单方式总体把握办案进度,提升办案效率。全面评查破产案件,通过发改通报、个案督办、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等方式,全面评查案件在审限管理、办案程序、司法规范化、裁判尺度统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升破产办案质效。今年已完成一季度条线发改通报,线上交叉评查破产案件10件、裁判文书专项评查8件,开展个案督办10余次。发现破产案件的受理标准、无法清算案件的责任承担、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问题,通过发改通报对7个问题进行了明晰,统一裁判尺度。

3.针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跟踪司法建议办理。加强司法建议跟踪督办,近五年司法建议反馈落实情况已通知各院,市中院近五年共发布各类司法建议42件,相关反馈落实情况均梳理完毕。二是统一招投标案件量刑标准。已完成《串通投标罪案件的数据统计表》和具体问题、对策梳理,对此类案件的特点、成因、发展态势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打击和预防方面的具体举措,形成《全市法院审理串通投标案件的情况梳理》。三是整合打击虚假诉讼力量分析2024年度全市法院虚假诉讼打击情况,明确2025年工作要求,汇编2期典型案例,向高院推报1起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全市打击虚假诉讼工作相关问题书面调研,集中办理涉虚假诉讼司惩复议案件。         

4.针对“执行难、难执行问题尚未破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执行工作指导。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确定执行督导员负责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督导、终本案件审核、业务指导。开展业务交流,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共同研讨疑难复杂案件。二是加强执行工作管理。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查,严格审核终本案件,对申请执行人不同意终本和带财终本案件上提中院审核,1-3月报请审核916件,不同意44件,占4.8%。严控终本案件质量,坚持将终本案件开展团队间互查。2025年1-4月,中院执行案件终本率为25.06%,优于合理区间(32.13%-42.96%)。严控终本案件质量,坚持将终本案件开展团队间互查。根据终本审核中发现的不规范终本问题,通过现场解答、内部交流等方式分析基层法院终本案件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三是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云执车”工作的通知》,对被执行人应交而未交出的首查封车辆,经“云执车”初评价值在10000 元以上的发起布控,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车辆查控到位根据情节确定是否移送拒执打击。1-3月全市法院对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行为作出罚款2396件、拘留1684件,违法制裁率22.66%,居全省第3。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在立案、审判阶段注意对债务人财产的控制,积极采取保全措施,1-3月引导申请保全3762件,对1829件保全完毕,部分保全1865件。健全执行举报渠道,执行“110”接警电话、信访接待电话向社会公开,拓宽查找被执行人和执行财产的渠道。四是加强提级管辖处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关联案件集中执行的工作指引》,明确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标准。对移送侦查件数、立案件数、移送检察审查件数等涉及拒执打击成效的指标进行2次通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提升拒执打击成效的对策,对指标未达到预定任务的法院进行督促指导。

三、关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意识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绩观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对于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应当严格依法登记立案。二是梳理问题清单综合分析研判2025年第一季度不立案投诉情况,对投诉反映的不规范事项,进行专项督导改正。2025年第一季度,台州法院千案投诉比较上一季度下降2.61,较2024年第一季度同比下降4.61,立案规范化情况呈现整体向好趋势。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全市12368热线投诉举报功能,对通过12368热线反映的立案问题做好记录、跟踪和反馈。在各法院立案大厅设立不立案投诉专窗,提供二维码反映途径。做实不立案督导,建立全市立案规范化专项台账,及时转发所涉法院,要求限期核实整改。做好跟踪反馈,做到问题件件办、件件办到位,防止不立案情况发生。

2.针对“践行如我在诉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关于开展全市法院领导下基层接访暨包案化解工作的方案》,全年常态化开展中院院领导信访接待工作,以面对面接谈为原则,实现全市全覆盖。二是强化源头治理。贯彻落实《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群众来信“有信必复”的工作规程(试行)》,推进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监督流程更规范。三是强化判后答疑工作。在立案庭导诉台设立判后答疑预约窗口,当事人可预约登记判后答疑时间,增强承办法官责任意识。四是强化窗口管理。加强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严格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强化服务态度。加强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机制。

3.针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发挥人民调解作用。2025年1月22日,市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召开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会议,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调解员和调解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解纷能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调解人员、经费等保障,切实提高调解员和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深做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台州地区管辖争议、不立案投诉交流群,统一全市范围民事案件管辖标准,提升业务能力。构建立案诉服知识库,并要求各基层法院组织学习,规范立案诉服人员作风纪律、服务礼仪。三是严肃处置延期立案行为。全面摸排全市法院移送业务庭法官开展诉前调解的案件,对诉前调解即将60日的案件提前开始退案督促提醒,加强对所有开展诉前调解案件的期限管理。椒江法院已就原告王某某案件对承办法官开展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四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25年4月7日,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法院立案诉服工作规范化提升月活动的通知》,增强做好立案诉服工作的责任感,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提升立案规范化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满意度。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不够严实”问题的进展情况

1.针对“两个责任没有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肃处置培训违规行为台州中院召开专题内部警示教育会,时任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庆代表党组有针对性开展原因剖析,并强调今后院庭长要更加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严管厚爱,充分认识纪律刚性和严肃性,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跟进处理。2024年11月,对中院所涉干警以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所涉干警向组织提交检讨书,深刻剖析其违规原因,并保证下次不会再犯。发函督促椒江法院进行处理,椒江法院已责令该院所涉干警做出书面检查。二是完善培训管理制度。精心调研课程内容,坚持理论学习和现场实践相结合,提升课程中党性修养及理论知识课程比例,选优配强师资力量,提升课程吸引力。明确培训期间纪律要求,严格培训期间班级管理。三是加强专项整治实效。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成果运用,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专项整治、跟踪问效等方式,确保违规借贷问题清仓见底。四是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轻微违规记分管理办法》,定期由院领导轮流带队开展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见人、见事予以通报,责令整改。严格落实严肃会风会纪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到“一严格五不准”,对会议请假和会场纪律进行督查、记录和通报。今年以来,共开展司法作风检查7次,通报17人次五是提升派驻监督职能。纪检监察组对拟上会“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内容进行严格会前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同时全程列席“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及时提出监督意见,会后做细跟踪督查问效,确保“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严格按规定执行。常态化开展对法院中层干部及员额法官谈心谈话,并督促法院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对新任职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上好履职“第一课”。今年上半年共开展明察暗访4次,坚决防止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针对“干警队伍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化以案促鉴,强化廉政教育。编写《廉政年鉴》,编订2024年度全市法院违法违纪事例汇编;科学谋划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市中院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并对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二是深化以案促改,强化问题处置。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做深做实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落实专人负责司法审判行为风险防控系统,参与省高院督察室组织的风险防控系统完善工作。三是深化以案促治,强化长效管理。建立家属助廉微信群,定期在微信群中发布廉政教育相关内容,共同把好家庭“廉洁关”。突出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重要敏感时段的督察检查,节前发布廉政提醒短信,努力确保重要时间节点不出重大纪律作风问题。今年以来,重点对单位门口快递存放处进行10余次检查,未发现存在问题。推动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印发《全程纪实手册》,明确各责任主体责任清单,规定谈心谈话、家访夜访电话访次数,并要求及时在手册中记录。不定期对各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3.针对“内部监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组织相关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把握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印发《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强化对经济事项的前置审核。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扩大信息公开,规范询价采购、招标采购的流程管理,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强化对委托采购代理费用的监管,制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事项监管确认表》。规范数字化项目管理。组织专题学习《台州市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报批、报备要求,对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验收、绩效评估、资金管理、运维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流程管理。三是整合内部监督资源。成立督察委员会,整合督察、立案、审管等多方力量,将干部监督、督察监督、机关纪委监督、基层党组织监督贯通起来,切实提高督察水平。2025年以来,共收到群众投诉举报件91件,已办结完88件四是推动内部监督走深走实。加大审务督察力度和频次,定期通报审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执法司法“三项顽疾”整改,对法律文书瑕疵问题、程序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五、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司法领域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排查持枪证过期问题。专题召开支队会议组织学习《人民法院公务用枪管理规定》,并对支队公务用枪和持枪证管理深入开展排查。落实规范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司法警察均已办理持枪证,按规定开展公务用枪法律政策考试和实弹射击考核。落实专人负责持枪证的保管,常态化做好持枪证年审和持枪证信息的动态更新。二是开展恶意逃避刑罚问题整治。对全市法院2022-2024年因怀孕、哺乳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该类型案件底数,并分类梳理,形成《2022-2024年全市法院因怀孕、哺乳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理情况台账》。市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组织 诊断检查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建立长效机制,畅通工作渠道。

2.针对“涉案款物监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案款管理“边清边淤”问题整治。全面排查未清理案款情况,摸清现有积存执行案款底数,积极响应省高院“两落实三清理”工作,对全市法院现存1年以上执行案款加大清理力度。针对难以收集的被害人账户,通过全国法院执行委托平台,委托被害人户籍地法院寻找被害人或其家属,穷尽所有措施寻找被害人。二是强化诉讼费“应退未退、应收未收”问题整治。实时跟踪信息填写及诉讼费收退情况,点对点督促超期未退案件;将诉讼费工作质效管理情况纳入审判态势分析,建立健全诉讼费管理机制。三是强化案款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向案外人发放、长期未发放案款的监督,完善案款系统出账审批环节,避免重复审批、无效审批。健全执行款管理专员制度,建立全市执行案款专员联络渠道,加强对基层法院执行款发放的业务指导,每月于“一张清单看执行”中进行长时间未发放案款、无理由延期发放案款等指标数据的统计通报。针对全市两级法院2023年度、2024年度执行案款开展专项审计工作,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执行案款收、存、管、发环节进行全面审计,逐笔核对执行案款收付情况。

3.针对“舆情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聚焦舆情工作教育。举办全市法院涉法舆情与“三同步”工作培训会,全院干警在主会场接受培训,各基层院通过视频形式在分会场接受培训。3月19日,将《2025年舆情风险防控三张提示清单》纳入中院各党支部学习内容,同日办公室党支部开展三张清单专项学习会,针对三张清单新内容及近期舆情风险事项开展讨论学习。二是聚焦舆情日常监测。日常筛选高风险案件,并通过“舆情核查与引导”审批流程提示相应庭室。三是聚焦舆情风险防控强化部门协同密切与省高院、各部门之间的联系配合。安排专员负责舆情工作,定期梳理分析舆情情况。

4.针对“涉众案件处理不够快速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能力提升。在专业法官会议上设立“会前一刻钟”将建设工程领域、房地产领域中的司法解释以及典型问题和裁判要旨等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并结合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涉建设工程、房地产买卖发改案件,对两个领域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讨,明晰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二是加强沟通协调。针对建设工程及房地产案件中涉及鉴定的工作,加强与鉴定机构的沟通联系,要求鉴定机构对相关案件加快工作进度。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庭室干警将建设工程及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中的涉众案件主动提请“四类案件”监管,稳妥高效处理重点案件。

六、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领导班子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升班子凝聚力。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准确把握党组工作的各项要求,促进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形成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增强整体合力。强化民主集中制建设,研究调整院领导分工,会议明确了党组工作“八条纪律”,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要加强沟通,带头讲团结;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规范党组会议题征求意见流程,预留充足时间供其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建设“和合班子”,召开党组会重温习近平总书记15次考察台州8方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造团结协作、务实干事的领导集体。二是提升班子战斗力开展清案“百日攻坚”院庭长要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责,协调指导推进本条线、本部门的清案工作。谋划2025年度“谋比拼”重点项目,形成7项重点比拼事项,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院领导带头做示范,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如参加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在所在支部讲党课等,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院领导均按照规定的分案系数进行分案。三是提升班子执行力。市中院、仙居法院两级法院,走访仙居县相关领导,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听取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仙居法院脱薄的意见。对照脱薄任务清单以及脱薄标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举措,积极进行指导。支持仙居法院与县委组织部、编办等部门沟通,提高党员比例,优化党员结构,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组织力量。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配强领导班子,省高院选派1名优秀干警挂职任副院长,今年4月中院选派民商事审判业务骨干担任仙居法院常务副院长;配优干部队伍,省高院2名“双一流”选调生分配到仙居法院挂职锻炼,市中院推动中院各条线加强对仙居法院的业务指导。完成脱薄评估报告,积极主动与省高院政治部联系,争取工作支持。2025年3月5日,最高法院发出首批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法院脱薄名单,仙居法院成为首批脱薄法院。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思想认识,在2024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28次党组会上、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肃会议纪律,截至4月底,已召开党组会11次,均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规范党组会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区分人事事项和非人事事项,对每位党组成员、列席人员的陈述意见,如实记录、详尽记录。二是规范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出台《中共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对于“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动议流程、事项决策进行了明晰,严格落实纪检组嵌入式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已经报备《告知单》7份,涉“三重一大”事项16项。

3.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全市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述职会,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组织召开2024年度中院党支部书记述职会,强化支部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关党委直接责任、党支部落实责任的机关党建责任体系。二是做实指导。利用红云系统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督查,有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相关支部及早谋划书记领办项目。三是创实品牌。全力培育“继光先锋”党建品牌,建立“支部工作提示单”制度,推动支部提前谋划品牌案例评比、书记领办项目申报、星级党组织评定等工作,助力提升支部品牌影响力。

七、关于“打造综合化、专业化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激活干部交流“活水”。细化干部交流条件,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满10年的应当交流,梳理在同一岗位工作满10年的中层干部名单,根据实际在干部调整时及时进行交流。拓展交流渠道,推动形成法院与党政部门、上下级法院之间、法院内部“三循环”干部交流格局,打通法院内部综合部门、业务部门干部的交流渠道。二是畅通干部退出“渠道”。对不适宜继续担任员额的法官及时退出员额。建立健全干部退岗机制,对达到一定年龄的中层干部,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逐步退出领导岗位。2025年4月,6名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三是优化干部成长“路径”。通过业务培训、素能提升等强化专业训练,采取挂职锻炼、岗位练兵等强化实践锻炼,为优秀年轻干部搭建展示平台。2024年9月,台州中院1名法官助理到椒江法院入额,市中院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开展交流,并开展到基层入额方面的政策解读,鼓励优秀青年干警到一线基层锻炼。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人事制度。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市直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参考流程》,熟悉和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操作流程。在4月份开展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干部选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关于规范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的办法(试行)》,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选任程序、职级晋升程序以及相关工作纪律作了明确规定。二是规范民主推荐程序。对民主推荐的方式、参会对象和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取消报名环节,规范民主推荐程序。三是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全面掌握干部情况,坚持把分析研判作为调班子、配干部的重要基础工作,在前期充分调研沟通的基础上,及时掌握基层院领导班子内部运行和领导干部平时情况。积极履行协管职能,做好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情况的分析研判,根据研判结果提出干部调整初步建议。开展员额法官遴选。组织面向基层法院遴选优秀法官工作。2024年下半年从黄岩法院遴选1名员额法官到民二庭工作。

3.针对“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干部公认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职级晋升工作方案中,明确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4月10日,新提任的5名中层正职、6名中层副职的民主推荐得票数均比较集中,口头推荐得票率都为100%。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坚持把“群众公认度”与看平时、重一贯和人岗相适有机结合起来,结合2024年度干部考核工作开展民主测评,在本轮干部选任前,对干部的民主测评情况进行了分析。二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注重实绩,在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办法》中,明确案件质量评查中被认定为存在一般瑕疵的,取消当年度入额、职级晋升、中层提拔资格;被认定为重大瑕疵以上责任的,按省高院规定处理。三是严格职级晋升要求。每半年组织一次职级晋升工作,对符合职级晋升基本条件的干部,要坚持择优导向,防止到点就升。

八、关于“落实整改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本轮巡察发现市中院抓问题整改不够持续用力,少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问题。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违规发放补贴专项检查,其他法院不存在违规发放问题。黄岩法院现已完成整改,已收回多发部分资金,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警示谈话处理。二是严格执行工资政策。全面停发驾驶员超时补贴,严格按照规定发放驾驶员工资,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福利待遇                        

下一步市中院党组将根据标本兼治的原则,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动全市法院工作突破、再提升、再上新台阶。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正确政治方向。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将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和具体实践。二是坚持从严从实,坚决破除各类顽瘴痼疾。压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担当。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跟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完成全部清零。三是提升整改质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集中整改期已完成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举措,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回潮”反弹;对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大攻坚力度,以钉钉子精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久久为功、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做好结合文章,深化运用巡察整改成果自觉把整改的成果与护航市委三大牵引性抓手攻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增强整改实效,进一步凝聚队伍力量,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不竭动力,着力打造民营经济司法服务新高地、中国式现代化模范法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908875;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99号邮编: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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