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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2-25 08:53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部署,2024年3月21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自觉、坚决的态度、务实的行动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严实整改责任。局党委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效开展。二是对标对表,狠抓问题整改。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8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局党委逐条分析梳理、反复酝酿讨论,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等“四张清单”,落实了87项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提高认识、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建章立制”的五步要求,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切实做到立即改、彻底改、全面改。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局班子成员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责任认领和自我剖析,进一步细化了整改方向措施。三是跟踪督办,保障整改质量。巡察整改以来,局党委先后6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有关工作,会商工作难点,督促整改落地。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动态督办,滚动更新整改工作台账,实时跟踪整改进度、质量、效果。局班子成员牵头各自条线整改工作,逐个分析指导,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局党委书记李震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主抓直管,高要求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一是亲力亲为抓整改。局党委书记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对局党委的“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是对全局党员干部的“党性会诊”和“廉政把脉”。牵头组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党委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民主生活会等,反复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分解细化整改任务,跟踪督办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高效开展。二是带头领办抓重点。发挥“头雁效应”,在全面部署落实25个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带头领办8个重点问题,提出了19条整改措施,均按时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压紧压实责任链条,要求党委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负总责,逐条逐项督办推进;要求各处室认真履行整改职责,挂图作战、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形成闭环。三是建章立制抓长久。坚持阶段性整改和长期整改相结合,在推动具体问题解决、实现点上突破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产生问题的共性原因剖析研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根本、管长远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堵塞监管漏洞,努力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台州自然资源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11月18日,巡察反馈的8方面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制定的8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81条。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7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已办结16件,正在办结1件,办结率为94.1%。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5人,批评教育2人,责令检查1人;新制定制度10项,修改完善制度6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720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53572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重要指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耕地保护意识。深化“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的理念,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浙江省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等政策文件。二是狠抓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加强市县联动,督促各地建立整改“一方案一清单一台账”,完成整改销号18宗。三是加快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对于我局牵头整改的非住宅类问题,已落实拆除复耕、手续补办等措施,累计完成整改80宗,整改处置率87%,已完成省定85%的目标任务。同时,按照整改职责分工,抄告农业农村部门落实住宅类问题整改。四是健全耕地长效管护机制。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完善“田长制+耕地智保+天巡地查”监管体系,加强“两非”问题闭环管理,完善了问题线上报送、移交、处置机制,目前全市共有市、县、乡、村四级田长3874人、铁塔探头1431个。五是严把耕地垦造关。对管护期未满三年的垦造耕地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县(市、区)局(分局)对已入库垦造耕地项目管护质量全面排查,市局按不低于40%比例进行抽查。印发《关于开展已入库垦造耕地项目管护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修订< 台州市垦造耕地项目市级抽查复核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落实选址负面清单、多部门联合踏勘、“双百”核查和预验收等长效机制,保障耕地质量提升。

2.针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落实党中央“扩绿、兴绿、护绿并举”工作要求。二是谋划推动全市林业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市级总林长会议,市局又召开了全市林长工作会议、林长制考核工作分析会,下发林长制工作通报,引领林业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出台《关于调整优化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置方式的意见》,开展了无人机全域疫情普查,对除治不力的地区发出督办函或提示函,发布除治队伍“红黑榜”,2024年全市除治面积99.3万亩、完成率117%,除治疫木62.2万株、完成率117%,清理整体合格率排名全省第二。开展“护松2024”行动,严厉打击违反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收购、加工、运输、销售、存放、使用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四是严格森林资源管护。加强日常项目用林审批,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从严从快查处各类毁林毁草问题,完成2023年森林督查案件销号。五是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建立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县(市、区)森林防火工作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违规用火查处等专项行动,启动台州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查处和制止违规用火708起。六是提升兴绿惠民水平。加快打通“两山”转换通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帮扶工程20个、面积6000亩,前三季度全市林业行业总产值373亿元,同比增长7.2%。

3.针对“落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要求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了自然资源部《关于严守土石料利用政策底线进—步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激励措施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是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行动。制定了《台州市区“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初稿)》。滚动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加快实施在建的41个项目,成功获批新项目27个,温岭横峰街道项目入选全省唯一的自然资源部第二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典型案例,温岭大溪镇7村整治项目被评为省级精品工程。三是加快废弃矿山修复治理。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初稿)》,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完成黄岩山头姜废弃采石场项目修复治理,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监管。四是抓好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对市区分局下发《关于做好临时用地复垦问题整改监督检查通知书》,每季度对县(市、区)局(分局)报送的临时用地自查情况开展抽查,完成临时用地复垦17宗。同时,通过卫片图斑开展临时用地日常监测。

二、关于“服务高能级城市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构建台州“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台州市级、市区以及6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通过省政府批准,建成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制定了《台州市区“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初稿)》,加快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进一步深化村庄规划研究二是促进市区重点区块融合发展。树立“一盘棋”思维,完成《台州湾新区云湖核心区规划》、《台州市高铁新区实施性城市设计(修编)》、《台州市路桥区飞龙湖区块详细城市设计》编制以及《三江口区域概念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国际竞赛,精心雕琢城市空间,持续推动中心城市深度融合和能级提升。三是落实更加严格的规划管理机制。将“三区三线”成果及市级总规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上图入库”。依托省域数字化2.0平台,实现用地审批网上运行、远程报批,对重大项目用地审批实现随到随审。实行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项目占用生态红线等论证“多论合一”,缩减预审论证报批时间1个月以上。提前介入用地报批服务,加强项目选址指导,防止出现超规模、超标准报批现象。

2.针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偏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超额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任务。通过“做地供应一批、批文撤销盘活一批、规划调整一批、项目落实一批、补办完善一批”等方式,加速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已消化处置1.5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0%。二是深入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亩均论英雄”导向,推动老旧工业园区有机更新,推广工业“1+N”混合用地模式、“控地价、竞贡献”出让方式,提升企业亩产效益,共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整治4104亩。三是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监管的通知》,强化用地主体履约责任,推进开竣工违约项目、闲置土地分类处置,建立每周通报制度,逐一向项目业主发放提醒通知,倒逼建设项目按约开竣工。

3.针对“向海图强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成违法违规用海整治。印发了《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台州市整改实施方案》,完成4个违法违规用海问题整改。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与市海洋执法部门开展联合巡查6次,组织沿海县(市、区)每月对辖区大陆岸线实地巡查一次,形成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工作机制。二是积极推进低效用海有机更新。启动温岭“存量建设用海盘活”试点,三门低效用海有机更新成效明显,两个试点均纳入全省盘活存量建设用海方案并上报自然资源部,为全省提供了“台州模板”。

三、关于“落实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成长型民营企业拿地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主动对接服务企业。召开市区中小微企业座谈会,研讨工业用地差别化保障政策、多元化供地方式等内容,帮助解决企业用地问题。实地赴企业开展调研,了解经营情况、实际所需,助力企业发展,留住本地优质企业。二是推动用地向成长型民营企业倾斜出台《关于优化工业用地配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实行工业项目差别化用地,鼓励国有平台公司拿地建设标准厂房租赁给中小微企业,全力保障成长型民营企业用地需求,全市供应工业用地10221亩,其中保障50亩以下的中小企业民营用地供应宗数占出让工业用地总宗数的74%。多渠道开展土地推介,制作了“潮起台州、澎湃新生”视频宣传片和推介地块720°VR,实现可视化、信息化和数据化。

2.针对“‘净地’未净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净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净地”标准、强化前期管理、完善公告审查、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二是建立市区土地出让公告报备审核制度。明确对不符合“净地”要求的不予公告。三是落实“净地”供应要求。规定地块收储后出让前必须红线套合清晰、前置审批手续完备,在地块周边建设“标准化围墙”,做到“拿地即交证”。完成台州湾新区、路桥两个问题项目整改。

3.针对“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动“网办”、“掌办”功能优化。向上反馈“企业网上建立账户难、身份认证难”问题,推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优化相关功能,同时,在市局门户网站的不动产登记专栏中更新发布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规范公开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加大“网办”、“掌办”宣传推广力度,线下设立政务大厅咨询台、进社区开展涉企政策宣传,线上用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咨询电话等媒介,网办率实现大幅提升。提供企业专区便捷高效服务,落实专人专办,实现企业登记当场办结、当场缴税、当场发证,提升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成效。二是优化水电气“一件事”联办服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业务联办工作推进会,制定水电气过户《联办单》,配备专人咨询引导,企业可在专窗一并申请办理“水、电、气”的联动过户业务。

四、关于“‘清廉机关’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坚决履责到位。二是认真开展对照检查。9月19日,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委委员对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措施,同时,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行责任认领,重点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印发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和任务分工》,召开了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以及3次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局党委委员认真执行日常谈话、廉政谈话制度,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线及联系单位汇报,2024年共谈话265人次。四是执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落实“一案双查”机制。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大会,下发《关于10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邀请台州市“宣讲名师库”成员作“党纪教育”专题讲座,开展了年轻干部“明德守法、完善自我”专项行动,2024年,共组织党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案例汇编220人次,党员干部廉政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开展加强监管预防腐败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四张清单”,全面梳理加强监管预防腐败的政策、制度、机制等措施并进行检查评估,共修订、新立制度11项。开展新一轮岗位廉政风险点再排查,聚焦用地用矿审批、规划审批等重点领域,细化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市局机关梳理权力项目64个,风险点104条,制定防控措施131条。三是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集中检查、日常巡查、明察暗访力度,对3个局(分局)以及6个基层所进行巡查检查。全市系统违法违规案件发案量较2023年大幅下降。

3.针对“内部监督力量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充实纪检队伍力量。增配纪检干部,做好市局机关纪委换届工作,县(市、区)局(分局)均配备了纪检干部2人以上。二是加强纪检业务能力。组织召开了全市系统党建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选派局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国自然资源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增强纪检干部专业化水平。三是提升日常监督质效。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开展了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排查并建立涉企第三方服务领域审批事项清单11项,提出治理举措4项;开展了矿产开发修复专项监督,排摸涉矿领域问题,完善涉矿权力事项和廉政风险点清单4项督促各县(市、区)局(分局)每年对本级部门开展效能检查4次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均已落实整改。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收到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均已落实。

五、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管信访工作。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专题研究部署自然资源规划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通知》、《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规范全面推进自然资源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通知》,开展市级重点信访事项“一事双交”自然资源系统集中治理,建立健全了重点信访事项领导包案、领导阅批群众来信、信访回访核实等工作机制,全力推动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市局在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暨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依法行政能力大提升专项活动,抓好法治学习、源头治理、法制审查等工作,实现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信息公开等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开展全市系统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三大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召开典型案件分析会和法治业务培训会,不断提升法治业务能力和行政应复应诉能力,全市系统新发行政争议案件总量大幅下降。

2.针对“回应民之所盼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切实抓好农村回迁安置工作。开展拆迁5-8年未安置问题集中攻坚,联动抓好5年以下安置工作,压实责任,分类施策,加快安置房建设和宅基地审批,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进展缓慢地区开展督查,目前安置工作有序推进。是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市局先后赴县(市、区)督导服务6次,帮助落实化解措施,14个“办证难”项目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开展问题常态化滚动排查,完成新问题化解13个,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针对“服务基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基层调研服务。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局班子成员下基层、进项目、赴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在土地出让、垦造耕地、空间规划等重点领域查实情、解难题,共形成调研成果9项积极参与“拼经济、促发展”破难服务,局主要负责人开展二轮破难服务,帮助解决问题6个。主动投身“万名干部助万企”精准服务提质增效行动,调整助企员队伍和结对模式,实地走访率100%。开展驻镇村规划服务活动,年内实现驻镇村规划师服务签约率100%。二是推动工作抓实落细。组织召开全市海洋管理工作座谈会、海洋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以及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邀请部、省级8名专家开展专题授课,面对面交流、协调解决基层碰到的重难点问题,并汇编规范性文件,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对全局涉及的政务应用、政务公众账号、工作群组和“手机答题”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发现问题均已落实整改。

六、关于“部分重点领域监管存在缺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国有资产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成市林技站天台苗木基地抛荒土地处置,与出租方签订了土地退回补充协议,已退回承租的土地。对闲置的4座温室大棚,通过与科研院所开展农林产学研合作项目、培育林下经济苗木等方式予以盘活。先后两次对市林技站天台苗木基地资产进行盘点核对,补卡登记固定资产,落实建卡管理,确保资产“帐、卡、物”相符。二是加强苗木使用监管。开展省市赠苗造林情况实地检查,完成天台局苗圃基地长期堆放苗木的分配、地块落实以及苗木种植,同时,督促各地落实苗木补种、后期管护、赠苗对象筛选等工作。

2.针对“大额资金存放有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财务管理规定。召开局党委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是规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存放管理。加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存放、预算安排等管理,问题涉及的指标费已上交国库,确保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加强土地拍卖保证金账户管理。与设立土地保证金账户的银行建立协同提醒机制,出让地块一旦成交,由交易中心告知受让人在期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并及时提醒对应银行,确保大额支付系统快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防范滞纳风险。全面排摸出让金划转不及时问题,未发现类似情况发生。

3.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文件,做到有法必依、有规必循。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自查自纠。以县(市、区)局、市局处室为单位,对2021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超预算、无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流程方式不规范等问题,未发现不合规情况。三是规范内控机制。修订完善了《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控制制度》,成立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评价与监督小组,完善预算与计划、申请与审批、采购方式、过程控制、验收与归档等机制。四是提升中介服务项目绩效。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绩效管理,倒逼提升中介服务质量,组织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汛前大排查行动,委托地灾防治技术单位新建专业监测点和雨量筒,完成风险防范区预警雨量阈值调整,做好地灾隐患点综合治理,全年发生的3起地灾险情均已主动排查出,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

4、针对“内控管理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学习。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规定,确保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二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审机构,在财务与审计处内部设立内审岗位,履行内部审计职能。严格执行局内部审计制度,将资金密集领域内部专题审计列入年度内审范围,完成对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内控专题审计,全面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三是严肃用人纪律。严把人员入口关,规范人员流动手续,对已改制到企业仍留用机关的人员进行了清退。四是规范发放工资和奖金福利。督促不动产登记中心认真落实“不得在预算经费总额外安排任何形式的编外聘用人员经费”的要求,设置专人专岗负责财务材料、报表、报销等事项,重大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策,全面规范财务管理。五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修改完善了《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细化公务用车范围、审批程序、日常管理、维修保养、人员管理等内容,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日常维护等情况大排查,进一步规范使用公车。

七、关于“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升党委决策水平。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人事处组织开展了“人事政策学习月”活动。制定了人员招录操作规范,细化招聘公告发布、招录人员确定等关键环节要求,确保招录程序规范有效。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实行“三重一大”会前报备制度,严守决策程序,在局云政务平台设置专栏,重大事项需经处室会签、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并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意后,再提请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统筹机关信息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全面规范立项、预算编制、采购、实施、验收、推广和运维等环节,推动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开展、资源共享。三是认真核对调查数据。对国家下发的林草湿不一致图斑开展地类对接、认定,消除差异问题,统一地类,目前,全市地类对接成果经县级自查、市级和省级核查后,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四是推动养殖证与海域使用权证“两证相符”。联合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开展养殖用海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养殖用海底数,开展开放式养殖用海确权,推进“两证”一致。联合市海洋经济发展局每月定期巡查海岸线,开展养殖用海“双随机”检查,督促规范养殖用海秩序,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更新完善综合交通规划。主动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协调对接,协助完成规划新建公交场站选址,将45个规划新建公交场站纳入《台州市区黄线专项规划(2021-2035年)》。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关于人才工作论述摘编》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坚决践行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2024-2027年)》,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任用,用好考录招聘、高校选调等手段,扎实推动年轻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2024年共招录20名专业化年轻人才,其中硕士以上学历5名、双一流优秀高校毕业生7名。开展“深学细研提能力、实干笃行促发展”主题活动,举办自然资源大讲堂17次、第二届自然系统业务大比武,积极选派6名农村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进村结对帮扶、2名科级干部到镇(街道)挂职锻炼。三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加大干部人才跨条线跨领域跨层级交流任职力度,排查中层干部任职年限,拓宽交流任职渠道,促进干部合理有序流动。四是严格落实调任审批程序。制定了干部调任操作规范流程,加强与组织部、编办等部门对接,提前做好人事方案预沟通工作,充分征求吸收部门意见。

3.针对“党建工作缺少品牌效应”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高质量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每月通过红云系统对机关各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完成情况进行线上巡查检查,实施了“党建+地灾防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不动产登记前端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行动”等6个支部书记领办项目,形成了一批特色示范成果。二是丰富特色主题党日活动。谋划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学纪铸魂强党性、接续垦荒再出发”“书信家园 尺牍情深——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军垦文化”等一批特色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学习教育实效。三是建设党建品牌。开展“亮星提效”活动,邀请市直机关工委作专题培训,谋划上报市级“四强”党支部培育选树申请2个。打造“和美自然”党建品牌,培育一批具有自然资源鲜明特色的党建成果,申报机关党建典型案例2个。

4.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委会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召开了全系统舆情工作会议,举办了保密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安全保密警示教育,筑牢保密思想防线。二是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召开局党委会专题部署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调整更新全市系统网评员队伍,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舆情收集研判和快速处置能力。三是提升网络安全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组织网络安全培训,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开展网络安全排查,修复网络安全漏洞。四是加大中介机构监管力度。开展中介服务事项自查梳理,核对中介服务事项设置依据来源,编制项目清单。制定出台《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细化中介服务机构合同履约、社会信用、服务能力及廉政承诺等要求,推动中介服务行业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构建中介服务领域“亲”“清”政商关系。

八、关于“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召开局党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一抓到底的精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二是细致清理应收账款。严格按照《台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规定,清查处置应收款和银行账户,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严格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采购、分配、使用、移交、报废等闭环操作流程,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对原林业天台基地、应急大楼办公区域部分固定资产再次进行账实核对,下阶段,将继续跟踪推进,加快整改销号。

2.针对“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缩土地出让公告刊登资金支出。按照“有限资金保重点”原则,对2024年土地出让公告刊登费用进行调减,对2025年预算进行压缩。二是优化土地出让公告方式。完善局网站土地出让公共栏目,在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上设置720°VR智地云模块,制作了市区重点地块“潮起台州、澎湃新生”推介视频宣传片,进一步拓展出让公告发布渠道。

下一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有力促进台州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一是筑牢思想根基,强化整改决心。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把党的领导融入工作推进的各个环节,把巡察整改工作贯穿自然资源规划事业发展始终,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二是坚持接续用力,狠抓问题“清零”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一一整改销号对已经完成和基本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按照既定方案加快推进,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并每季度末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尚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对问题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深挖根源、建章立制,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结合运用,放大整改效应。坚持把抓好市委巡察整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契机,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动力,做到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围绕省委“两个先行”奋斗目标,对标市委“三高三新”现代化建设目标,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质量保障、高效率利用、高效能治理”有机结合,提升改革能力,争当开路先锋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台州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519806;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邮编: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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