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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市司法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2-25 08:42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319日至202467,市委第巡察组对中共台州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48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台州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作为台州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从严从实、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提升政治站位,以坚决态度抓好整改。局党组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全面认领问题,专题召开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相关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各项整改措施的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二是紧盯目标进度,以严格标准落实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组织制定了53项具体整改措施,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落实,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期限,形成《中共台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方案的报告》。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限,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落实。特别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具体人、具体事,立项督办,专项整治,做到应查尽查、一纠到底。三是坚持上下联动,以建章立制深化整改。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101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市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党组书记邵宣豪坚决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政治责任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意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办督促,亲自审核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牵头认领2个整改项目。同时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加大对各处室、单位、支部落实整改责任的跟踪管理,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了整改任务按时有序高效落实到位。

截至2024年12月3日,巡察反馈的6方面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制定的5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52条。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组织处理1人(免职、留置1人),谈话提醒2人。除名仲裁员1人,解聘仲裁员3人,谈话提醒仲裁员13新制定制度15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

关于“落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研究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等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并开展专题研究。及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论述摘编,有效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2.针对“统筹推进法治环境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统筹职能。制定出台《2024年法治台州建设考核实施办法》(台委法办发〔2024〕13号),对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进行动态管理,指导责任单位跟进整改督促各责任单位主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梳理、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因省里尚未开展2024年法治浙江建设考评,相关排名还未知。二是建立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库。目前项目库已收录21个重点项目,《创新e保全”信用评估体系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获2024年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打好消防器材知识产权维权“组合拳” 为企赋能净生态》入选省委改革办2024年第三季度“企呼我应”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案例。三是扶持本地律师行业做大做强。严格落实市两办出台的《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放青年律师补贴、律所做大做强等项目经费四是多措并举推动各地律师人数增长。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建设的实施方案》,充分挖掘公职律师潜力,引导已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申报为公职律师五是加强法学毕业生校招工作。在西北政法、中国计量等省内外高校建立就业实习基地、常态化推动校园招聘机制

二、关于指导监督仲裁工作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部分仲裁裁决显失公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仲裁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出台《台州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纪律监督委员会监督机制、案件评查机制、仲裁员办案考评机制、仲裁信访投诉高效处理机制和超期案件监督机制;出台《台州仲裁委员会重大疑难仲裁案件监督办法(试行)》《台州仲裁委员会被撤销与不予执行仲裁案件报告制度》,对于有重大社会影响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或造成群体上访可能涉及经济犯罪可能对第三人利益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第三人提出异议仲裁庭成员意见分歧较大且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法律适用难以确定的案件启动监督程序二是实施科学组庭。修订完善《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指定规则》采用智能机选方式指定仲裁员。三是健全仲裁文书核阅管理体系制定出台《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核阅办法》,对于仲裁庭提交的裁决书、调解书、决定书草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程序、文书格式、文字数字等进行审核

2.针对“超范围受理仲裁案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仲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出台《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庭审指引》《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办案指引》,明确了仲裁立案、组庭、仲裁秘书指定和排期、开庭、鉴定、评议、裁决、归档等工作环节的办理期限、要求和责任,详细列举了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纪律等具体规范要求二是加强仲裁秘书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仲裁院“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每周组织开展仲裁业务学习。三是修订完善仲裁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并成立案件专项调查组,对相关人员作出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解聘等处理,进一步提升仲裁办案人员公平公正、廉洁奉公意识。

3.针对“纵容中介鉴定机构乱作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案件专项调查组对巡察指出案件的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双方当事人开展调查核实,对相关鉴定机构暂停摇号资格、取消加入资格。二是强化鉴定机构监督管理修订完善《台州仲裁委员会委托鉴定管理办法》,召开鉴定机构座谈会,与鉴定机构签署公正廉洁自律承诺书。三是强化仲裁质效管理修改完善《台州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年度履职评价办法》,完善鉴定合同的鉴定期限、违约责任、惩戒措施,对鉴定机构工作效率、操作规范、服务质量、文本规范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四)针对“仲裁队伍管理存在‘灯下黑’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仲裁队伍纪律整顿和全面排查。组建台州仲裁院巡察整改纪律整顿工作小组,从仲裁工作流程、制度执行、权力运行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仲裁院所有在编人员及重点岗位非在编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二是严格履行干部选任管理程序。修改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三重一大”事项会前报备制度,重大人事任免事项均在会前充分听取派驻纪检组意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责任人开展警示约谈。三是合理规划干部队伍结构,及时调整不适岗人员职务。相关人员予以免职。四是发挥纪律监督委员会作用,对仲裁案件逐一开展深入调查。修订完善《仲裁员管理办法》,细化了仲裁员考核和退出机制;调整更新了分专业、多层次的首席(独任)仲裁员、边裁仲裁员及速裁仲裁员数据库;对相关人员作出告诫约谈、通报批评、解聘等处理五是建立轮岗制度。制定出台《台州仲裁院关键岗位轮岗制度》,明确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人事、财务、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出纳等关键岗位人员,以及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任职或工作期满5年的原则上应进行岗位调整,任职或工作期满10年的人员必须进行岗位调整。

三、关于执法监督助推法治环境优化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整治‘多重执法、重复执法’问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整改销号。将执法机关涉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列入2024年省级“重大督查问题清单”,根据整改工作要求,完成销号整改。二是组织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按照《关于开展涉企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委法办发〔20241)要求,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执法检查行为。运用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等各类数字化平台,加强对涉企检查情况监测分析,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梳理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发现问题—交办线索—自查整改—反馈核验—销号工作推进闭环。三是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运用各类数字化平台,通过省数字化行政执法监督应用、市一网统管平台等系统常态化开展涉企预警线索研判,重点监督“垃圾焚烧废水废气排放事项”事项、“未同步开展联合检查”问题,未再发现执法检查不同步等低质量检查问题四是充分运用涉企执法监督结果。会同市综合执法办制定《关于提升综合监管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试行)》(台市委办发〔2024〕32号),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推动解决多头重复检查、分散低效监管等问题

2.针对“落实跨部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6月17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市县综合执法办日常运行机制的通知》(台综〔2024〕4号,明确由综合执法办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协调处理职责争议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局、司法局 “两局”工作融合协作方案》(台综执〔2024〕23 号),明确职责争议向同级综合执法办提出,由其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处理。8月26日,市政府召开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协调会,市司法局就该监管事项提供住建、交通、水利、经信、发改、市监及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事项目录,供市政府领导协调决策。针对“进口药材采购、销售环节的监管职责”问题,积极对接市委编办、市综合执法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监局等部门,通过省权力事项库进行查询,涉及到“进口药材”在用执法事项仅有一项,明确监管职责归属为市场监管部门。二是充分发挥执法协调小组作用。组织开展法治台州建设中执法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11月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部署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等重点工作。12月4日,协调小组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台州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明晰相关执法部门职责边界。

3.针对“距离压实规范执法、依法执法责任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在线巡查监督工作,及时研判处置执法监督问题线索。8月份以来,共制发通报1份,研判处置执法活动线索37条。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协同监督机制联合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协同监督工作方案》2024 年度行政执法协同监督工作方案》,加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三是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聚焦“违反法定程序、程序不当”等突出问题,开展《行政典型案例》汇编工作,共选编印发35个行政典型案例,分部门做好分类指导,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四、关于提供涉企法律服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培育高端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涉外法律服务联盟。联合法院、商务局、贸促会、法学会等9家单位以及律师协会、进出口协会组成的全市首个涉外法律服务联盟,为涉外企业提供“一站式”涉外仲裁、法治体检及合规等涉外法律服务二是加强涉外人才储备。引进大成、盈科等涉外特色律所,邀请80余家企业和300余名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同堂培训,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分层培养机制》,培育具有涉外法律实践经验的“雏鹰型”“飞鹰型”“雄鹰型”高端涉外人才71名。三是深化涉外法治服务增值化。构建境外法律服务资源库,收纳431境外律师入库,上线“法务帮”应用平台,为企业提供便捷的“点单式”法律服务。依托盈科海外分所,在东南亚挂牌台州市涉外法律服务联盟公益服务站点,为当地台州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四是加强企业上市法律服务团队建设。在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下面设立IPO工作小组,邀请盈科总所专家,召开“服务新质生产力——台州市涉外法律服务联盟培训会”,引导我市律师积极参与IPO项目法律服务。

2.针对“涉企普法宣传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进企业、进园区普法活动。为超前通信、海伦园艺、鸿盛原、海帮印业等四家规上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详细指导构建有效法律风险预警体系,定制特色法律风险防控方案;围绕“公司职业贪腐”主题开展进企宣传,通过实际案例,从法律层面为企业职工详解民营企业内部贪腐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诉讼途径。出台《台州市公民法治素养基准》,依托全市33家省级、市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开展新业态群体学法自测3000余人次。二是“以案释法”,显著提升涉企普法精准度。加强线上涉企普法,多维构建立体宣传舆论矩阵,利用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快手、视频号等新媒体渠道征集和创作安全生产、劳动工资维权、工伤保险赔付、用工合同订立等涉企网络普法案例430件。加强线下涉企普法,广泛运用公共交通载体商贸综合体,营造浓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三是统筹资源,初步建成企业学法用法资源库。统筹全市涉企普法资源,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学法用法查法线上平台。四是响应需求,有力保障涉企高效法治服务。对接12345”和“企呼我应”平台,将“面对面”普法纳入政务服务增值项目。组建台州市法治助企专家团,通过“点单”响应方式,为全市企业提供合规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知识产权、涉刑涉诉等方面法律支持。

3.针对“律师队伍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律师行业整顿依托台州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专题进行全市律师行业教育整顿,结合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建以8名律协道纪委委员为主体的台州市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宣讲团,到各律所开展宣讲活动。针对有投诉的律所和律所,坚持三个必谈,逐一对律师、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开展警示约谈。二是坚持防治并举。选取2021年—2024年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典型案例各十二个汇编成册,发放给各律所进行学习。在律协各类培训之前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发警示宣传手册等形式,确保警示教育全覆盖。三是加强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培训力度。2024年共开展针对律师行业培训31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培训课程全覆盖。

五、关于推进产业合规建设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合规建设重要性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合规宣传线上搭建“企法通”数字化法治智检平台,为3000家企业提供合规咨询、法治体检、合规辅导等法治服务。线下在市县两级实现民营企业合规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在20个重点产业商(协)会设立涉企法治观察点和合规建设点,依托商(协)会开展合规宣贯。二是开展合规专题讲座。联合中非经贸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合规主题讲座,建筑业协会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举办建筑业招投标合规普法课堂一体推进指引宣讲、政策宣贯、指引执行等,提升合规指引知晓率。三是开展泵与电机企业专项合规宣传活动,已开展专题讲座26场次。设置泵与电机产业合规建设点,选聘企业合规师指导泵与电机企业合规建设四是开展法企恳谈。市县两级每月牵头召开法企恳谈会,选择不同产业链、商会的企业代表与律师、税务师团队参加恳谈,帮助企业释疑解惑。

2.针对“推进产业预防性合规指引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出台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编制了泵与电机、建筑业招投标、医化、鞋业、二手车、眼镜、橡胶、模具、汽车用品、水暖阀门、数控机床与智能装备等11部重点产业合规指引,实现“一县一产业一指引二是加强通用专项指引编制。持续梳理企业经营中易发多发的共性问题,于6-7月份先后出台税务、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企业内部反腐等4部通用性专项合规指引,提升专项领域指引质效三是出台高新尖产业合规指引。聚焦新经济新业态领域,出台了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空天、激光等2部高新尖产业合规指引,入选2024年省级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目录后备项目名单。

3.针对“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合规法治服务不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合规队伍建设。推进分类分级合规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在产业合规建设中的作用,为全市11个产业合规中心建设和34部合规指引出台提供智力支持。二是提升合规服务水平。推行涉企法治观察点和合规建设点工作,设立涉企法治观察点和合规建设点,一揽子收集企业合规需求,精准匹配提供合规服务三是出台合规激励政策。出台《台州市民营企业合规激励政策暂行办法》,编制第一批执法司法类、指导帮扶类、表彰荣誉类民营企业合规激励政策清单,推动健全惠企政策供给、执法监管、执法信用修复等合规激励机制,引导和激励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六、关于纵深推进证明化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2023年公共服务领域证明材料取消清单未动态更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公共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全面梳理。市委改革办、市政务服务办进行对接,联合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推动提升公共服务办事事项“无证明率”。二是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无证明化”改革。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无证明化”改革,削减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与市政务服务办联合汇总形成市级公共服务领域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下一步,中共台州市司法局党组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和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巩固扩大拓展成果,不断放大整改综合效应,以整改为契机推进促进各项事业再创佳绩。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中共台州市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和内涵要求,让整改成效真正体现为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内生动力,实现理论武装持续强化、政治能力持续提升、业务技能持续增强。是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审核把关,巩固整改成效,确保不反弹变异;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思想不松、常抓不懈,推动常态长效化。同时,不断总结好、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最优法治营商环境目标,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6—88603586;邮寄地址:台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台州市司法局;邮编:318000;电子邮箱:sf860358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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