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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2-25 08:39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6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4年8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加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措施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整改到位、整改彻底,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高站位把握整改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过硬的政治担当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强有力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第一时间启动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抓整改落实的责任担当。三是闭环式狠抓整改推进。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构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闭环,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局党组书记、局长管秉阳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执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做到亲自研究、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担当抓好整改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任组长,通过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谈心谈话交流等方式,动态掌握全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头雁”效应,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研究审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和党组对照检查材料,把关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深入查找党组和个人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党组及本人整改措施10条,领衔“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均衡”“干部违规干预招投标”“存在政商关系清而不亲、懒政怠政现象”3个问题的整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查摆问题不遮掩、相互批评有辣味、整改措施有干货,达到了统一思想、改进工作、增进团结的预期目的。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坚持阶段性整改和长期整改相结合,强化制度建设,实现标本兼治。

截至2024年12月9日,巡察反馈的八方面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制定的55条整改措施,已完成47条。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组织处理4人(谈话提醒4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27.1万元。

、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较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认真补学。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会,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对巡察指出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进行重新学习,并围绕本次学习会主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提升综合监管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再次深入传达学习。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对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各类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等内容进行梳理,按照重要性、关联性和难易程度进行分类分级,目前,已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核心法规,以及具有浙江、台州特色的营商环境政策和改革举措等内容列入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丰富内容及形式。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会补学巡察指出内容,拓展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将局管干部纳入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会人员,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关于营商环境优化的理论素养和依法依规办案的能力,进一步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2.针对“贯彻落实欠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三个“一号工程”的部署要求,3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并由局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理论自觉。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案例分析,充分利用月例会会前学习等载体,分享优秀案例,为局党组决策提供依据参考,截至目前,已开展案例分享3次。二是制定方案。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营商环境工作。结合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出台《关于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审批服务高效、法治保障有力、市场公平有序。三是落实责任。积极落实省、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中推进“审批服务高效便捷、法治保障坚强有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城乡环境宜居宜业、建设文化更加彰显”等五方面15项目标任务,明确相应的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根据职责抓好相关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关于“惠企政策落实落地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惠企政策走形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保租房出租。引导主体适当降低租金价格,统筹协调各地与相关园区、企业加大合作,吸引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承租。通过试点引进上海安歆集团等专业运营团队,为承租人提供专业化运营服务。二是完善公租房审核。深化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改革,已向省级相关部门成功申请相关数据共享接口,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审核途径,缩短审核时限。对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积极采取电话告知、书面通知、司法途径等方式催促办理退房手续。三是加强针对性指导。指导各地加强公租房动态监管,探索符合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的公租房清退路径,进一步规范公租房退出管理。

2.针对“落实减负降本打折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出台文件。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正式下发《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是全面排查对椒江、黄岩、路桥和台州湾新区2020-2024年度竣备项目的配套费收取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将持续做好配套费执收进度的指导与跟踪。三是加强管理。约谈台州移动、台州电信、台州联通智慧工地相关负责人,要求各运营商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产品销售和服务行为,强化内控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分两批对运营商智慧工地服务合同进行抽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关于“涉企行政审批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施工图审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由局分管领导对图审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加强业务监督管理,抓好廉政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图审中心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全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对审查人员开展分层廉政约谈,积极构建清廉氛围。二是完善制度。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的通知》,实行分阶段审查,分阶段设计文件满足要求即可开始施工图审查。并要求图审机构积极做好提前对接服务,对重点项目签发提前对接任务书,加强与勘察、设计单位的沟通,及早解决设计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市图审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审查回避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审查时限管理、审查质量管理、廉政风险防范等。同时,将重点项目列入绿色通道,压缩审查时限,进一步提升审查效率,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未执行一次性告知的审查人员实行年终考核扣分。

2.针对“竣工联合验收流程复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10月16日,召开全市建设行业行政审批工作例会,专题部署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工作,特别强调全市规范竣工联合验收改革工作,要求全市统一流程、材料及手续。二是做好流程优化。积极推动竣工联合验收改革,在省市文件建议的5个部门(发改、建设、资规、气象、人防)27份材料的基础上,力争将更多部门单独开展的验收纳入到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中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三是统筹工作标准。修订并印发了《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办事指南》,全市统一办理事项、受理条件及材料清单等内容。

四、关于“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统筹项目设施建设主动性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市区统筹。统筹协调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梳理涉路网谋划储备项目,形成涉路网项目一张清单。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属地政府对接政策处理工作,与交警部门沟通协商,完善交通导改方案。三是加强服务意识。充分总结相关工程经验,强化建设项目合同约定,进一步明确了双方责任与义务,确保项目施工企业利益不受损害。

2.针对“拖欠建设工程款问题未有效解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沟通对接力度。局班子多次出面对接相关事宜,重点探讨了如何解决相关项目关于工程进展、资金拨付等方面情况,取得重要支持。二是多途径解决资金拖欠问题。已联系各级财政部门探索体制结算、转移支付等方式,多部门协同,已基本解决相关资金问题。三是做好举一反三。加强谋划后续项目资金,提前向财政部门申报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纳入拨付计划中。同时,在工程建设中与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定期联络机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五、关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均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树牢法治意识。加强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学习,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等相关法律、文件,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执法相关动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并积极向省建设厅报送行政合法性审查典型案例、法治文化阵地典型案例。召开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汇报会,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将行政执法工作列入处室(单位)年度考核,建立行政执法业务交流群,对全系统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全系统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稳步提升。三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业务竞赛、执法能力提升班、行政执法业务交流分享等活动,编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参考案例,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2.针对“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执法机制。制定完成建筑业处行政执法事项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处室内部法制审核、集体议案制度,明确结对执法指导人员名单,全面提升执法素质。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局建筑业处组织处室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学习和执法案卷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推动以案促改、以案提质。三是建强执法队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全系统行政执法业务竞赛、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提升班、行政执法业务分享交流会,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

3.针对“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指导。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编写了《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试行)》,全面准确把握建设领域执法文书各项要素,为执法人员提供指引,对全系统规范办案,提升形象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完善制度。印发《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率先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作为附件,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探索执法宽严相济措施,优化涉企营商环境。三是树立标杆。坚持把案卷评查作为检验和提高本系统行政执法质量的重要途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我局于7月部署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1月11日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案卷集中评查,局办公室法制审核人员、建筑业处执法人员参加评查。通过评选优秀执法案卷,发掘典型案例,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在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中形成争先创优的氛围。

六、关于“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责任追究。对巡察反馈的参与评标专家因工作不到位符合信用扣分行为情形,已按《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由市公管办上传至省评标专家库系统并进行了扣分处理。二是加强专家管理。积极对接省厅出台《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细则》,待政策出台后,严格按照细则强化评标专家管理,实施信用扣分。三是督促整改落实。督促属地落实整改、举一反三,营造公平环境。

2.针对“干部违规干预招投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本次巡察期间,局党组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会议,依纪依法对一名同志作出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并于5月16日在其所在支部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学习,7月9日,所在单位召开全员警示教育学习会,8月1日,所在党总支部开展纪律党课,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巡察结束后,所在支部接连通过学习各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集中观看《零容忍》等警示教育片、集体廉政提醒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9次,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二是深化以案促改。9月4日,局党组会再次召开会议,研究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要求深化运用新一轮廉政风险动态排查结果,进一步强化对机关处室和下属单位的监管,确保做到聚焦精准、长治长效。所在单位对照梳理对外合作、“三重一大”决策、合同管理、内部管理等13个方面廉政风险点,针对性研究制订风险防控措施15条,有效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牢“勤廉关”。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分管副局长再次开展工作提示约谈,强调提醒落实分层廉政约谈全覆盖,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同时,全面做好举一反三的文章,深化全系统招投标改革,进一步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落实统一信用评价、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和电子化招投标,有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环境。四是压实主体责任。2召开党总支专题会议,深刻剖析问题本源,全面排查廉政风险;所在单位制定出台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招投标行为,坚决封堵招投标领域廉政漏洞,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关于“政商关系还有偏差,严重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存在政商关系亲而不清、权力寻租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化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专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巩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项目评审、检测验收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并于2024年8月16日,专题召开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部署全系统全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加强警示教育。2024年,局党组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已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35场次。其中,在2024年6月21日全局警示教育会上,专题通报全系统2020年以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剖析案件发生根源,强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局党组书记、局长讲授专题纪律党课,并就以案促学、推动以案促改促治等提出要求。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健全党风廉政考核制度,优化明确党风廉政考核指标,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全面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细。

2.针对“助企纾困流于形式,对企业的诉求视而不见,久拖不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2024年8月,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安排,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同时,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和管理监督全过程,聚焦工作落实、服务改进、效能提升、作风转变、生态优化等环节,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敬业奉献、雷厉风行、争先创优之风,促使“三支队伍”建设坚强有力。二是做到高度重视。洪三路(启航路至十塘坝)已纳入城市建设提质焕新行动,结合督导计划,加快推动项目进度。该项目已颁发了施工许可证,预计2025年8月动工。同时,在全市开展打通断头路行动,目前已完成椒江的江岸尚城路网(一期)工程(5条)、葭沚水城路网(4条),黄岩的丰年路,路桥的龙栖路南延,台州湾新区海旺路以及临海、温岭等25条断头路。三是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市图审中心两名负责人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支部学习会议,带头领学《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举报件处理的通知(试行)》相关精神,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剖析前期处理存在的错误,规范好投诉件处理,杜绝出现违规处置现象。四是及时跟进处理。督促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跟进,待相关公司的诉讼程序结束,根据司法审计确定的项目具体工程金额,由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立案查处。五是做好举一反三。督促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整改落实,2024年7月17日,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依法依规对一名同志作出警告处分,并于12月23日,由该局领导对其开展谈话,要求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该局制定出台了(EMC)项目维护考核细则,严格实行一季度一考核,全面执行合同条款和验收标准,常态化开展节能路灯巡查,并做好相关台账完善。

八、关于“履行监管职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责任追究。市图审中心已于2024年8月16日与潘某解除协议。二是开展谈话提醒。局分管领导已于2024年9月23日对市图审中心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图审中心于2024年9月19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纪律的通知》,建立回避清单,进一步加强审查回避。四是做好举一反三。市图审中心对全体工作人员兼职、入股情况进行排查,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填写《工作人员个人事项报告表》。

2.针对“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的通知》,规范勘察业务行为,提升勘察质量。二是做好工程勘察质量检查。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工程勘察质量检查的通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实施监督检查。加强建设领域第三方服务领域监管。已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各家保险公司和服务机构的服务专家配各、服务覆盖、服务执行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检查共涉及11家保险公司、11家服务机构、36个工程项目。印发《关于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知》,通报10家保险主体存在的126个服务问题,进一步增强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印发全市三季度安全生产飞检等通知,进一步明确检查安责险服务开展情况、监理机构人员到岗、工作履职、问题整改闭合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检查要求内容。印发《台州市建设施工领域监理机构专项整治方案》,督促监理机构和监理从业人员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和合同要求,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对相关监理机构履职不到位的典型案例进行全市通报,增强监理机构人员责任意识。

下一步,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继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按照市委巡察要求,坚持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踏石留印的作风、一抓到底的毅力,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是进一步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政治责任不松、整改标准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常态化整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紧盯不放、持续发力、一抓到底。三是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同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围绕“三高三新”战略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久久为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标本兼治,注重常态长效,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完善配套运行机制,抓好执行落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6-88517806;邮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5号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收),邮编: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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