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巡察工作
【巡察进行时】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关于提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2-25 08:35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按照委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及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任务,把反馈意见中的每一个问题当作一道政治必答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收到提级巡察反馈意见后,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机关主动强化政治担当,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8月13日,召开区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9月9日,召开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巡察整改方案》。9月30日,召开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纪委区监委班子成员逐项对照提级巡察反馈意见,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检视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举措。11月13日,委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提级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按期推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夯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区纪委常委会主动对巡察整改工作担起主责、负起总责,定期研究整改工作情况,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抓实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动真碰硬、彻底整改,形成环环相扣、合力攻坚的格局。目前,已累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4次,对重点难点问题逐项逐条分析研究,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区纪委书记诸葛海啸同志积极履行提级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工作要求。一是落实“第一责任”,扛起巡察整改政治担当。严抓牵头整改项目,诸葛海啸同志牵头整改问题7个,带头专题研究项目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7个。对委机关相关牵头科室巡察整改进度和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逐条逐项督促整改;对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协调,对下一步整改思路进行安排部署;对进度缓慢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机关相关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二是严把整改质量,提升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将建章立制工作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按照提级巡察整改要求,既大力整改问题,又深入总结经验,认真研究制定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效以制度规范形式巩固下来,确保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进一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班子统筹,深化“室组地”片区协作,完善《区纪委常委会会议规则》《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等工作机制13项,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等联系起来,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为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提升空间和契机。

截至2024年12月9日,巡察反馈的8方面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5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5件,办结率为100%。对巡察移交的1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组织处理4人(谈话提醒4人);新制定或修改完善制度13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0.016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不够深入。2023年未组织开展《论党的自我革命》专题学习交流,没有充分理解“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这一重要论断,对纪检监察干部严管严治还不够到位,一定程度存在“灯下黑”现象。如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原副组长王因收受企业贿赂问题被查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主题党日、党小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列入各党支部学习必学内容,每月组织1次支部学习,党员干部结合工作交流发言,巡察开展以来共组织学习交流9次。二是定期开展工作抽查。2024年7月1日、10月8日,对党支部主题党日、党小组学习情况和台州机关党建红云系统等进行抽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向各支部反馈,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加强严管严治。2024年7月19日,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会,收看中纪委警示教育片《永葆铁军本色》,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2024年8月9日,组织干部旁听朱一成案件庭审,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干部。2024年3月13日、4月9日、9月29日,利用浙政钉视频连线方式分别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违规吃喝情况抽查,强化“八小时外”监督。

2.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重要论断理解不够透彻。信访件办理持续用力、协同发力不足,在一些具体工作中,没有及时回应人民诉求,近五年来信访绝对量居高不下。办信不够有力,如宁溪镇相关信访件2024年1月中纪委将其纳入督办”问题。

一是强化重点村社治理。2024年5月开展“清廉村居信访举报专项整治年”活动,大对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注的信访举报件交办督办和领导下访包案力度开展信访举报领导包案、信访积案领导督办、重点乡镇领导包联工作。2024年,我委共确定领导包案信访举报件9件,目前已办结8件,1件按期办理中,其中查实6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共确定领导督办积案件8件,已全部办结;确定领导包联重点乡镇7个,全面加强信访举报源头治理,大力推进信访举报减存遏增。二是强化实名举报反馈。2024年8月开展强化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反馈质效专项整治工作,严查严督一批超期未办结件、办结未反馈件,通过强化初次件办理质效,降低重复举报的发生。将超期六个月未办结的9件初次实名信访举报件纳入攻坚行动,其中5件已办结,2件已申请视同办结,2件已申请延期办理,并完成阶段性反馈,做到件件有回应,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强化交督办件办理。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已纳入中纪委、省纪委交办督办件。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小组,聚力做好有关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反馈工作。同时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加强对重点村社的整治工作,强化办信质效。目前,该信访件已调查处置完毕,反馈程序已到位,反映人已息访,并对调查过程与结论双满意。四是强化全区动态跟踪。给全区纪检监察组织下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示,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强化落实,促进信访举报办理提质增效;全面起底全区超期未办结信访举报件,通过领导下访的方式听取办理进度汇报,约谈了西城街道、北城街道、新前街道、宁溪镇的党(工)委书记及纪(工)委书记,力求高效解决信访举报问题,促进信访举报办理提质增效。

3.针对“做深做实政治监督不够有力。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谋划监督有不足,2023年有36人因破坏营商环境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聚焦‘国之大者’‘省之要者’,护航三个‘一号工程’成效不够明显,如2023年‘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专项政治监督,开展明察暗访79次,仅发现问题8个,组织处理2人”问题。

一是提升政治监督能力。2024年11月26日,邀请市纪委专家对常态化政治监督中监督内容、监督举措等进行专题业务培训,通过对点题监督、派单式监督、专项监督等政治监督方式现场教学,剖析典型政治监督案例,督促指导派驻机构和各乡镇街道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提升问题发现能力。二是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制定年度政治监督工作方案,已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加强2024年政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政治监督重点项目清单。持续深化三个“一号工程”专项监督,以“涉企突出问题闭环解决情况专项监督”作为“小切口”开展专项政治监督,提炼出“一专二精三联专项监督推动涉企问题高效解决”案例,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党纪政务处分21人。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作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抓手,截至2024年12月9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三重一大”会议547次,发现党委(党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35个,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建议并整改 24 个,暂缓议题11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1 份,发出监督情况反馈单2份,推动完善制度10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落实监督方面,对67家区级单位,19个乡镇(街道)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政治监督,监督发现普遍性问题5个,立整立改问题5个。

在“案件查办工作存在短板”方面

1.针对“程序手续不规范。部分案件审批手续不够规范,初核报告、立案呈批报告存在未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以集体会商记录代替审批手续现象。违纪事实见面有瑕疵,如徐海峰案违纪违法事实材料未‘一类一见’。部分案件笔录制作不够严谨,错别字较多,语句不通顺,存在简单复制粘贴情况”问题。

一是制发《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集体会商工作办法》,理顺问题线索流转的整体流程,明确问题线索会商和立案专题会议的审批程序、参会对象、提研报备流程,推动各承办单位提高精准研判问题线索的能力,进一步发挥专题会议制度在研判问题线索尤其是重要疑难线索方面的作用。制定线索会商、案件报批的规范模板,强化问题线索和案件请示报告书面材料的质量把关,推动全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集体会商工作形成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规范。二是结合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三化”建设,全面排查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24年9月,组织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各责任科室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仓起底审查调查过程中的问题短板,形成自查清单。2024年10月,组建“三化”建设专项检查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对各承办单位案件情况开展交叉互查。通过自查和互查,共发现各类问题267个。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承办部门制发工作提示单,督促做好整改落实、举一反三。

2.针对“办案安全存在隐患。2023年开展‘走读式’谈话过程中,出现7起单人谈话和2起谈话录音录像不完整的情况”问题。

一是强化办案安全理论学习,于2024年8月13日、10月18日两次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和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调度会,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纪委领导在办案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分析办案安全工作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切实推动上级纪委关于办案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定期组织召开党员学习会,深入学习“九严禁 九防止”《办案安全责任清单》等办案安全相关制度规范,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办案安全的工作提示,确保上级纪委的工作要求传达至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抓好安全制度提示提醒工作,制作中纪委规范文明办案“六个严禁”和省纪委规范文明办案“九严禁 九防止”警示牌并推动制度上墙。二是强化案件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库,督促承办单位在“走读式”谈话结束后,及时将谈话视频报送案管室备案。严格对标对表《浙江省“走读式”谈话实施意见》,开展谈话安全专项检查4次,通过查看同步录音录像,检查办案安全文书资料,深入查找谈话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制发办案安全工作提示单5份,及时向承办单位进行反馈,督促切实做好问题整改。三是加快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委机关和部分乡镇街道部署“走读式”谈话管理系统,推动“走读式”谈话全流程实现线上审批和智慧监管,实现谈话登记、审批、监管等各个环节智能化管理。目前委机关“走读式”谈话管理系统已实现部署和使用,17个乡镇街道纪委已采购“走读式”谈话管理系统,今后均在本地或临近乡镇街道纪委配有专门设备的场所开展“走读式”谈话。推进谈话室设备提质升级,在委机关4个“走读式”谈话室安装部署远程传呼装置,配备打印机,更换谈话室老旧监控,安装温湿度显示器,实现多场景下谈话室与指挥室的协同联动,进一步整合谈话人员力量配置,全面提升硬件设施,降低谈话期间的安全风险水平。四是完善黄岩区纪委监委机关医疗机构协作机制,建立与黄岩区中医院的日常联系,选取熟悉常见急症处理流程,具有丰富的临床诊断和现场急救经验的医护人员组建医疗保障人员库,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外出带人控人、“走读式”谈话期间,全流程落实现场保障,履行既往病史分析、安全风险评估、健康指标测量和应急事件处置等职能,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专业化指导,切实降低谈话对象健康风险。2024年5月以来,累计与黄岩区中医院开展医疗协作51次,谈话安全防范的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3.针对“行贿受贿一起查的意识不够强。释放严的信号、营造严的氛围、传导严的压力不够有力,以正视听、以儆效尤的震慑效果不够明显。2020年以来共留置行贿人12名,仅有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没有对多次、多方面、多领域、向多人、巨额行贿、后果严重的行贿人进行严肃处理”问题。

一是对照案管系统、笔录材料、审理报告和判决书等文书资料,全面梳理2024年所有办结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出现的行贿人,及时建档入库。针对行贿人信息填写不完善、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做好监督提醒,确保行贿人信息管理形成闭环。2024年4月以来,已办结的行受贿案件共6件,录入受贿人6人,行贿总金额为1658.1万元,27名行贿人均已录入行贿人信息系统。二是对行贿人进行分类,精准处置行贿人。2024年1月以来,我委共办理留置案件9件,涉及行贿人37人,其中,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责令具结悔过30人,批评教育1人,不予认定1人,尚在调查中2人,移送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处置1人。另外在办理省纪委交办的案件中,对陈忠良、蒋向红行贿犯罪取得的不正当利益按照刑法规定予以暂扣,涉及金额高达3410万元,该案尚在查办中。

在“一体推进‘三不腐’成效不够显著”方面

1.针对“不能腐的‘笼子’扎得还不够紧密。对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部门和岗位的制度约束不够完善,高压态势下,仍有不少领导干部顶风违纪,2019年以来共有75名区管领导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问题。

一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9月29日、10月11日、11月22日就违规吃喝、酒驾醉驾问题分别向区教育局、宁溪镇、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联系区领导发送联系提醒函,由各分管联系区领导分别督促相关单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联系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区纪委区监委协助区委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五张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各单位细化“五张责任清单”,并开展自查自纠抓好落实。同时,下发《关于对照“五张责任清单”开展监督的提示函》,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五张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开展跟进监督,推动各单位部门及时开展政治生态自评自查。二是制作《黄岩区纪委区监委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流程》,图表化展现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使用范围、办理和审批程序、落实反馈等制发流程,推动建议书制作、报批、送达、执行、反馈全过程形成工作闭环。聚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制度漏洞,开展案件剖析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024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案件查办后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2份,其中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案件剖析7份,做到“一案一剖析”。

2.针对“不想腐的自觉尚未普遍形成。警示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帮助年轻干部扣好‘第一粒扣子’举措不多,促成年轻干部廉洁自律成效不明显,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数量呈上升趋势。近三年分别处分40岁以下年轻干部40人、64人、56人,占受处分干部总数的18%、21%、20%”问题。

一是开展年轻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党课。2024年6月13日,面向黄岩区2024年入党积极分子和第一期发展对象开展《扣好廉洁的第一粒扣子》专题廉政党课。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截至目前,共在“廉黄岩”微信公众号开设“清风君说纪”“节前‘纪’语”等日常教育栏目7个,发布纪法知识、廉洁过节提醒、党纪条规解读等相关推文102条。三是编发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领域警示教育专刊,督促各单位开展年轻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专题学习。2024年9月2日,本委面向全区制发黄岩区警示教育专刊第5期【年轻干部专题】,同时督促全区各单位深化扩展年轻干部纪律教育内容,组织年轻干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28场次。

3.针对“纠治‘四风’成效不够明显。2019年以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共查处258起。享乐奢靡问题禁而不绝,共查处212起”问题。

一是深入实施“四风”问题“一案一警示”。通过发放警示教育建议书的形式,督促“四风”问题所在单位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剖析案发原因、开展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共向涉及“四风”问题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下发警示教育建议书12份,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12场次。2024年9月10日,编发1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24年9月12日,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党组织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要求。2024年9月10日、9月29日、9月30日分别组建正风肃纪专项检查组对我区单位部门、住宅小区及相关餐饮场所、娱乐会所、大型商超等开展检查,并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节前正风肃纪交叉检查。同时,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共开展监督检查122批次,检查单位(场所)226家次。2024年8月以来,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0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人。 三是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深挖彻查留置案件中的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严查快办问题线索。2024年1月以来,办理省纪委交办留置案件过程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有权处理部门移交涉嫌“四风”问题相关线索5条;本级查办留置案件中将彻查“四风”问题作为案件调查重点,共办理同级留置案件7件,处理“四风”问题相关5人。

在“日常监督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对‘一把手’监督不够严格。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网络不够严密,效果不够明显,‘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2019年以来共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30件,占区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总数的37.5%”问题。

一是2024年10月8日至9日分别向区发改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交通运输局、黄岩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分管联系区领导发送联系提醒函。各分管联系区领导林峰、林自国、蒋正标、郭申华分别于10月21日赴区发改局,10月23日赴区交通运输局,10月23日赴黄岩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月8日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督促指导“一把手”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与案发单位“一把手”区发改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华,黄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童崇彪,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源,黄岩经开集团总经理陈文敏等人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把“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作为“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抓手,强化日常监督。2024年9月6日印发《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在全区部署开展专项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三重一大”会议547次,发现党委(党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35个,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建议并整改 24 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2份,发出监督情况反馈单2份,推动完善制度10个。持续从严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深挖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从严查办“关键少数”违纪违法案件,2024年查处台州市黄岩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之浪,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尚佰民,时任上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肖沐3起“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徐之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尚佰民受到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处分,肖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开展“关键少数”“一案一警示”,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督促“一把手”违纪违法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宣读处分决定、当事人在会上进行原因剖析,忏悔检讨、分管领导作表态发言等方式,组织专题警示教育,并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截至目前,共向发生“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下发警示教育建议书19份,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19场次。积极开展类案警示教育,2024年10月22日,本委已面向全区制发黄岩区警示教育专刊第6期【“一把手”专题】。

2.针对“对基层‘微权力’监督制约不到位。监督推动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村级‘三资’管理等制度落实不够有力,制约村干部行使职权的纪法‘笼子’还未织牢织密。近五年来共有857名村干部被查处,其中2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澄江街道东岙村两委班子甚至出现窝案,9名村干部被查处”问题。

一是开展“三清一促”专项行动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集中精力抓问题纠治,督促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农业条线抓好落实。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督推动,同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符合容错情形的,应容尽容。集中精力抓案件查办,将“三清一促”纳入巡察、审计等监督内容,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提级巡察、专项审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委和相关部门,查处了一批干预插手村级工程、违规处置集体“三资”等违纪违法案件,立案10起,党纪政务处分14人,形成震慑、以案促治。集中精力抓标本兼治。“当下改”“持久立”与“高效管”相结合,查治结合、纠树并举,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督促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村级债务管控和化解的意见(试行)》《推进强村公司规范发展工作方案(试行)》等4项制度规定,为专项行动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实现全区各村(社)基层公权力全程在线审批应用平台全覆盖,强化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应用平台规范使用,确保村级采购、工程、劳务等事项权力运行可查、可控、可追溯。截至目前,全区基层公权力全程在线审批应用平台业务量约 14.12万件次。强化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围绕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构建监督模型,深入开展多源数据比对碰撞,及时预警异常问题。截至10月底,全区共产生相关红色预警信息103条,已办结89条,查实70条,转问题线索43条,转立案12条。三是深入实施村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一案一警示”。通过发放警示教育建议书的形式,督促村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所在乡镇街道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剖析案发原因、开展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共向涉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村干部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下发警示教育建议书21份,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21场次。

3.针对“推动解决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措施不多。对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的常态化监督力度不够,多名校领导因私设‘小金库’、乱发津补贴等问题被查处。如新前中学校长林平胜、副校长周万永和总务处副主任黄华杰虚构食堂食物支出,套取学校食堂资金124余万元,三人均受到开除公职处分”问题。

一是开展集中整治。2024年8月以来,严肃查办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二是加强监督力量。2024年8月,结合派驻机构改革对任职5年以上的派驻机构人员进行轮岗,选优配强监督力量。同时,调整派驻机构监督单位,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三是推动机制完善。督促学校加强财务、后勤事务监管,推动完善学校食堂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建立配送企业违规退出机制。2024年6月13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4年8月30日,区教育局印发《黄岩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有效预防食堂配送领域的廉政风险。

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还有薄弱环节”方面

1.针对“协助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没有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自2019年至巡察期间,未印发反腐败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相关领导对反腐败领导小组工作不够重视,组长和副组长均未参加每年的反腐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出台《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在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实现各类监督有机贯通、互相协调,为全区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重要作用。2024年11月22日,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上传达省、市反腐败协调小组相关文件精神,审议通过三项制度文件,并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以及下阶段工作重点进行了再部署、再推动。

2.针对“责任传导存在温差落差。廉政约谈覆盖面不够广,没有形成区纪委书记定期约谈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制度。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谈心谈话不够深入,谈工作多、谈思想少,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作风情况不够及时,谈话中鼓励鼓劲多,‘咬耳扯袖’少”问题。

一是开展区纪委书记约谈工作。2024年7月至11月,区纪委书记对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逐一进行谈心谈话,就思想政治、日常工作、内部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二是规范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10月,修订《黄岩区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谈心谈话内容,明确谈心谈话工作要求。三是逐级开展谈话。2024年6月,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一对一开展全员廉政谈话,要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在“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严实”方面

1.针对“日常教育管理抓紧抓严不够。教育管理不够到位,个别干部自我要求不高。2019年以来共有6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批评教育等处理。对个别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干部未及时调整。保密要求未完全落实到位。干部日常工作考勤需进一步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日常监管。2024年7月19日,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会,收看中纪委警示教育片《永葆铁军本色》,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2024年8月9日,组织干部旁听朱一成案件庭审,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干部。2024年3月13日、4月9日、9月29日,分别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八小时外”违规吃喝情况抽查。2024年9月,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2024年10月,开展投资入股、借贷牟利、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排查,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管理。二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2024年10月,制定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机关科室、派驻机构、区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等岗位风险排查,完善内控机制。三是开展保密教育、保密自查工作。2024年6月14日召开区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保密相关文件精神,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2024年11月21日召开区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区保密局文件精神。对外网联网电脑安装“台州市保密自查系统”,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在此基础上开展2轮抽查,未发现存储涉密文件。截至11月底,共签订125份保密承诺书,实现委机关、巡察办、派驻组全覆盖。四是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系统工作纪实、季度考评及日常考勤抽查。2024年6月24日、7月26日、10月8日,分别对机关干部日常出勤情况进行了检查。

2.针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督不够有力。停留在完成规定事项、规定动作上,对干部个人征信、民间借贷、融资担保等个人事项掌握不够全面,对朋友圈、交际圈等情况了解不够深入。如未能及时掌握茅畲乡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一成参与网络赌博、民间借贷较多等问题,2023年6月被提拔,同年9月就因违纪违法被查处。”问题。

一是2024年3月,制定《黄岩区纪委区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压紧压实干部队伍建设责任。二是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制度。2024年4月,组织填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求干部职工填报《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纪检监察干部有关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活动报告表》。2024年6月,按照30%的抽查比例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部分内容进行了抽查,并将干部本人及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纳入核查范围。三是逐级开展谈话。2024年6月,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一对一开展全员廉政谈话。四是开展违规吃喝抽查。2024年3月13日、4月9日、9月29日,为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通过浙政钉视频连线等方式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吃喝情况进行抽查,未发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违规吃喝的情况。五是开展涉法涉诉排查。2024年5月,为进一步掌握干部日常情况,联合公安、法院等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涉法涉诉排查,未发现存在异常情况。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存在‘熟人’监督风险。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和被监督单位长期未调整,一定程度存在‘熟人’监督风险”问题。

一是优化监督力量。2024年8月,结合派驻机构改革对派驻纪检监察组5位组长、9位副组长进行了岗位调整,防止“熟人”监督风险。二是调整监督单位。2024年8月,按照职能相近、工作量相当的原则,结合派驻机构改革对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国企等派驻机构监督单位进行调整,提升监督质效。

该任务共有2项整改措施,均已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

4.针对“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干部选拔任用统筹考虑有不足,近五年提拔的26名干部中23人来自委机关,仅3人来自派驻纪检监察组。执行轮岗制度不到位,10名科级干部任现职超过5年”问题。

一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2024年8月,结合派驻机构改革对任职超5年的派驻机构干部轮岗交流,进一步优化监督力量。目前,已对14名派驻机构组长、副组长进行了轮岗交流。二是2024年8月以来,为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启动任职超5年的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截至目前已有10名科级干部岗位进行了调整。三是注重派驻机构干部培养。截至目前,派驻机构有中层干部7名,一般干部7名。同时,选优配强派驻机构力量,2024年2名新进干部到派驻机构工作。

在“政治机关建设不够深入”方面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联系主责主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深入,所提意见仅限于学习、调研、谈心谈话等,缺少区纪委区监委工作特色。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如第二党支部党员长期在办案一线工作,没有做到党组织生活常态化开展”问题。

一是2024年9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按要求组织学习相关规定和要求,区纪委常委会及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批评意见30条次,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依托台州机关党建红云系统等,2024年7月1日、10月8日,对各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开展抽查。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线条以外的工作关注不够,参与研究重大决策认真思考不多,召开常委会时没有充分发表意见”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常委会会议规则。2024年8月以来,起草《区纪委常委会会议规则》,并征求各班子成员、科室意见建议2轮次。2024年11月21日,召开区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区纪委常委会会议规则》,对常委会的议事范围、议事制度、事项落实等进行规范。二是严格执行常委会会议规则。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上会事项需经分管常委(委员)、分管副书记签字后上报议题申报表,汇总后由区纪委书记确定。2024年8月以来,召开区纪委常委会会议10次,上会议题44个,班子成员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3.针对“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2021年至2023年未按要求每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未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情况”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监督纳入巡察监督,对区委第五轮巡察的所有区级机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乡镇街道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察,共提炼归纳9个意识形态相关问题纳入巡察报告并及时反馈给被巡察单位。2024年8月区委第六轮巡察启动后,区委巡察机构积极与区委宣传部保持沟通,根据各巡察组进驻情况及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察,目前区委宣传部已安排四个组开展专项巡察。二是紧盯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2月29日,区纪委区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区委《关于当前我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精神,会议分析研究了我区意识形态领域值得关注的风险动向,对2024年度本单位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做出进一步研究部署。2024年10月30日,区纪委区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通报了2024年度黄岩区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情况并专题学习了网络舆情防范化解工作。会议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展开了综合分析,强调了网络舆情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要求全体干部增强舆情防范意识,做好健全舆情处置机制、培养舆情人才相关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2024年4月24日,区纪委区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会议分析研究了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重要性和方法论,全体班子成员围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开展专题学习。

4.针对“内控制度不够完善。截至巡察期间,尚未出台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资产云平台和账务账套系统账实不符,部分固定资产未按要求处置清理。有些违法违纪款上缴国库不及时。部分报销发票金额与实际报销金额不符。夜餐补贴审核不够严,个别人员出差期间领取夜餐补贴。临聘人员补助伙食费违规打入个人账户,在领取工资的同时违规领取劳务费”问题。

一是出台规章制度。2024年8月,制定《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报废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同时,依托资产共享云系统数据迁移工作,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补提,调准固定资产账实数额。二是加强夜餐补贴管理。制定黄岩区纪委2024年度差旅费报销登记表,将2024年差旅费报销情况与夜餐补贴情况进行了比对核查。清退出差期间领取的夜餐补贴共计2人次,合计160元。三是规范临聘人员管理。自2024年4月起,将临聘人员补助伙食费充值进其饭卡账户。对临聘人员劳务合同中的办公场所清洁工作进行重新明确。

在“履行巡察工作责任还有差距”方面

1.针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不够有力。在审核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用力不足,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情况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重视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10月12日召开推进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明确“室组巡”机制、整改过程矛盾研判和问题会商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并要求贯彻落实。在十四届区委第五轮巡察结束后,各纪检监察室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分别与区交旅集团、高桥街道、沙埠镇等被巡察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整改方案,针对不够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提出意见建议5条,并抄告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办。二是建立整改过程矛盾研判和问题会商解决机制。根据机制,对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可提请召开问题会商会,集体商议解决办法。由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整改进度,如发现整改进度滞后,可通过约谈相关领导或进行问责等方式,强化整改责任落实。

2.针对“办理巡察移交线索效率不够高。优先办理巡察问题线索的意识不强,部分巡察问题线索处置不够及时。2019年以来,巡察移交区纪委区监委问题线索186件,其中办理时长超过3个月的有106件,办理时长超过1年的有20件”问题。

一是建立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台账资料,动态梳理统计超期和即将超期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各承办部门进行问题反馈,了解掌握问题线索尚未处置到位的具体原因,督促各承办部门合理安排人员力量,加快问题线索办理进度。针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进度明显滞后、严重超期的承办单位,制发督办函5份,推动4件问题线索转立案,2件线索及时办结。二是全周期跟踪问题线索办理进展,动态更新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清单明细,对于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实行挂牌销号,确保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高效办理。提级巡察以来,全区共办结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34件。

下一步,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坚持把提级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严格对照提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巡察整改,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面提升履职水平和履职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突出政治担当,不断强化思想引领。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战略任务抓紧抓实,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增强斗争意识和斗争本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和改进干部理论水平,压紧压实党支部抓学促学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地。二是持续深化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加强提级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以钉钉子精神抓到位、抓彻底、抓长效。既针对提级巡察组反馈问题继续推进和深化整改,又举一反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指导,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三是坚持务求实效,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坚定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注重分析原因、查堵漏洞、补齐短板,以巡察整改倒逼改革创新,结合派驻机构改革等工作,发挥长效机制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作用,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坚持统筹推进,注重系统集成,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4751006;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政府行政大楼1006室,邮编:318020。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