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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
发布日期:2024-06-03 14:41 信息来源: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1.开展政治监督。

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三个“一号工程”、“三高三新”等“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和市委部署安排,构建“365护航”体系,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651个,党纪政务处分582人,推动完善制度80项。制发政治监督专报4期,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全周期监督机制、助推三个‘一号工程’有效落实”被评为全省政治监督“十佳案例”。

2.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共处置问题线索218件,留置20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整治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3.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

通过建立跨部门工作专班和实施“四双”机制,共查处涉及招投标问题的党员干部案件510起,留置95人,移送司法机关79人,工作力度居全省前列。

4.深化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强化“市、县、乡、村”四级监督联动,前移关口、下沉监督,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共查处相关腐败和作风问题233起,党纪政务处分202人。

5.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在省定项目基础上,通过公开选题征集,新增消费预付卡监管问题、新建小区房屋质量问题等2个专项治理项目,建立月度“晾晒”机制,畅通常态化对接渠道,督促推动牵头单位履行好主体责任,共查处相关腐败和作风问题295起,党纪政务处分3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