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进行时】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领域巡审联动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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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部署,2023年5月25日至7月15日,市委专项巡审联合组对市科技局党组进行了乡村振兴领域巡审联动专项巡察。2023年9月14日,市委专项巡审联合组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科技局党组坚持把乡村振兴领域巡审联动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为契机,谋深谋实关键举措,加快探索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大场景下“科技富民”的台州路径。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市科技局党组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环节,紧密结合共同富裕和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坚持“提高认识、即知即改、落实责任、讲究实效”的原则,高标准开展整改工作,切实使整改过程成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过程,在整改过程中全面提升科技系统落实上级有关乡村振兴、“三农”等领域重大决策部署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的力度和广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抓实改。市科技局党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召开3次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推进,针对市委专项巡审联合组反馈的15条具体问题,提出了35条整改措施,形成《中共台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领域巡审联动专项巡察的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和措施,全力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坚持统筹推进,强化多措并举,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市科技局党组按照“目标明确、逐项落实、把握进度、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务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局主要领导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对重点环节亲自推动,带领各班子成员和全体机关干部紧盯目标,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在创新模式、强化保障、完善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推进。 截止2023年底,巡察反馈的3方面1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尚未整改1个。其中,“没有专门设置农业工作的业务处室,仅由高新处(综合计划处)负责农业科技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问题”,由于我局编制人员严重不足,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每个处室仅2-3名工作人员,这个问题力争到2024年机构改革完成后整改到位。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市科技局党组共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1.309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科技创新推动乡村振兴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振兴重要论述等理论作为各类会议的第一议题,把学习作为推动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2023年以来,我局把乡村振兴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市各级重要精神都第一时间作了学习传达,做到不拖延、不漏学。二是加强乡村振兴方面的理论学习。专题补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讲话摘编等重要论述,力求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把该领域的理论短板补足、补好、补强。三是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强化理论联系实际学,改变以往学习以传达为主转为以深入交流研讨为主,要求每个专题都要有2名以上局领导作中心发言。2023年11月召开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在学习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后,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就学习内容联系当下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工作作了中心发言,深入交流学习体会。会议还要求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国家、省市有关乡村振兴精神的落实。 2.针对“推动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种业科技应用研究。2023年,市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向种业领域倾斜,共有5个项目被立项,占市级农业应用研究开发项目总数的22.7%,资助经费占市级农业应用研究开发项目资助总额的23.69%。二是开展重点领域种业技术攻关。围绕西兰花、海水养殖等特色产业领域,加强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促进育种水平显著提升。把“西兰花等蔬菜作物育繁推一体化技术”、泥蚶优良性状新品系选育关键技术等2个项目列为市重大农业科技“揭榜挂帅”研发攻关计划,资助经费300万元。三是加大种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对市内种业企业选育并经省级以上审定(登记、认定)的新品种,按每个品种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列入国家、省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二)关于“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科技对乡村振兴的支撑力。2023年11月,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2023-2024年新一届科技特派员选派、科技特派员任期考核、科技特派员经费下拨、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调整等事宜,还对2023年的市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专题研究,增加了项目支持数量和经费,尤其是种业方面的项目得到了大幅提升。二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深入实施《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提升乡村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21〕20号),加强农业领域创新载体建设,2023年新增省级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1家,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家。 2.针对“工作责任未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重新调整了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联络员制度等。二是加强了对县(市、区)的考核力度。把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次数、引育农业新品种数量和示范推广面积等指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并明确了考核评价办法。2023年,省对市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涉及到科技部分的目标任务都已完成,并积极与省科技厅农村处沟通对接,争取我市在省对市乡村振兴的考核中名次前移。三是加强乡村振兴工作力量配备。由于我局编制人员严重不足,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每个处室仅2-3名工作人员,负责农业科技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力争到2024年机构改革完成后整改到位。 (三)关于“科技创新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动农业科技院地合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农业主导产业创新链的分析研究。摸清基层农业科技创新的需求和供给情况,2023年共向全市征集各类难题76项,目前已开展各大主导产业创新链的研究分析,提炼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攻关。二是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来我市设立新型农业科技研发机构,支持市内涉农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每家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涉农企业新获批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市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涉农企业建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农业高能级创新平台的,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连续补助3年。以上平台的经费资助将突破目前的财政管理体制,全部由市级财政承担。2023年,我市新增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家,省级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1家。与省农科院合作成立了省农科院技术转移中心黄岩分中心,建立了台州市农业科技创新推广重点实验室。 2.针对“农业科技项目成果应用推广效果不显著”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事前加强技术需求排摸。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对接,摸清我市农业的技术需求,真正做到科技项目设计以需求为导向。2023年,已排摸到技术需求55项。二是加强成果转化导向。对新创建省级重大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的团队给予20万元奖励,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得比较好的单位,增加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数量。2023年,市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共立项22项,同比增长22.22%。三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研究和示范推广项目,给予最高40万元补助。对我市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按不高于成交额50%比例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助。对促成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我市企业转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分别对机构、技术经纪人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额分别最高50万元和30万元。以第一完成人、受聘单位为第一申报单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淡水鱼类设施养殖数字化管控关键技术与装备应用项目获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023年以来,全市共推广应用新品种50个,推广面积42.18万亩。 二、关于“执行乡村共富政策存在偏差,农业科技帮扶不够精准有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政策赋能助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农业‘双强’政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充分认识农业“双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自觉把农业“双强”工作摆在与工业科技同等的位置,同研究,同落实。2023年,我市农业创新载体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的补助力度甚至超过工业,比如重大农业科研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每年安排1次以上专题研究农业“双强”工作。二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深入实施《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加快提升乡村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21〕20号),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项目申报率和立项率。2023年,市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从2022年的18项增加到22项,资助经费占当年应用研究开发类补助经费的38.8%。 2.针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扶持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加大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对新认定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复审通过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2023年,全市新增农业高新技术企业1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63家。 (二)关于“科技帮扶助力乡村共富效果不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农业科技项目立项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在全市科技系统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市科技局分管领导带头,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分别到基层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摸清基层农业科技创新的需求和供给情况,共向全市征集各类难题76项,涉及海水养殖、果蔬种植、中药材种植等22大领域。其中,涉及人才、研发、数字化等要素领域21项,目前已开展各大主导产业创新链的研究分析,提炼关键共性技术,为202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写提供方向。二是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加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及前瞻布局,围绕水稻、蜜桔、西兰花等特色产业,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2023年,全市新增农业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2项。同时,支持企业直接购买或通过竞价(拍卖)方式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运用于产业化,并实现销售的给予补助,每个成果最高补助100万元。对于产业化效果不佳的,不予以补助。2023年以来,“揭榜挂帅”云平台新增农业领域技术榜单7项。 2.针对“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科技特派员队伍结构。科技特派员选派从以种养殖业为主逐步转变为一、二、三产融合,2023年12月上旬完成了新一届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市级科技特派员累计达51名,并增加了中药材深加工及市场营销、农旅融合、农产品电商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以求满足农村多元化发展的需求。同时,为解决我市涉农高校院所匮乏、专业技术人才稀缺,造成选派难的问题,我局积极寻找“外援”,聘请了浙江中医大学、万里学院的专家充实到市级科技特派员队伍中来。目前,全市共有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254人。二是积极推进科技特派团试点工作。仙居、天台被列为省级首批科技特派团试点单位,仙居医药健康产业群成功列入第一批省级“新星”产业群培育名单,为山区26县首个。2023年12月5日,全省科技特派团试点现场推进会在仙居举行,仙居县科技局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 三、关于“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工作仍有不正之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调查研究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2023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科技系统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市科技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头,组织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分别到基层和科研院所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摸清基层农业科技创新的需求和供给情况,共向全市征集各类难题76项。二是完善局领导带头开展年度课题研究制度。要求局领导带头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掌握基层实情,研究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2023年,局分管领导在科技特派员实施20周年之际牵头完成调研报告《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 赋能乡村振兴战略》,并在《政策瞭望》(2023年第6期)上发表。 2.针对“科技特派员送‘技’下乡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考核管理。认真落实《台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托浙江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出勤考核管理。二是加强动态管理。2023年12月上旬完成了新一届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市级科技特派员累计达51名,并增加了中药材深加工及市场营销、农旅融合、农产品电商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以求满足农村多元化发展的需求。同时,我局还积极向省科技厅争取更多的省派科技特派员来我市进行农业科技赋能。 (二)有关“农业科技项目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项目资金监管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要求有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台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收回转拨到其他单位的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实行单独建账、报销、监督制度。共收回相关经费11.309万元。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22号),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建立健全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科研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公开透明、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处理好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三是强化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评估、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科研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2023年11月底组织专家对“西兰花等蔬菜作物育繁推一体化技术”、“泥蚶优良性状新品系选育关键技术”等重大农业科技“揭榜挂帅”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进展情况较好。 2.针对“科技局落实监管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中期督查。要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在科技特派员项目完成后,按照市科技特派员项目合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价。如未完成中期评估,即停拨下一年经费,并实行通报制度。目前,2021-2022年的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均已全部验收。二是加强对已验收项目的核查。通过比对项目合同书和验收情况,质询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验收专家和核查有关凭证等形式对部分项目进行认真核实。如发现虚假验收问题,在全市科技系统通报批评,并通报派出单位。三是加强科技特派员整体绩效评价。2023年11月,委托浙江省科技平台与成果转化中心完成了对9个县(市、区)科技特派员项目的整体绩效评估。 3.针对“项目评审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专家随机抽取制度。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时,采取评审当天在分管纪检工作的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的共同监管下,随机抽取专家,并拍摄视频留存。电话通知专家时采取每组配备一名监督员的方式进行,评审现场实行全场视频监控,杜绝工作人员与专家非正常接触和交流。二是要求县(市、区)科技局严格执行《台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技特派员项目验收必须全部由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否则将在全市科技系统通报,并减少市级科技特派员名额。 下一步,市科技局党组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推进“农业双强”行动,为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持续努力,深化整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久久为功、持续整改,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按照既定的目标和时限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注重规范,长效管理。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在全市科技系统形成重制度、守规矩、讲规范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氛围,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长期坚持,努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下出新成效、上新水平。三是扩大成果,推进工作。努力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融入到科技工作全过程,自觉把农业科技创新摆在科技创新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将整改落实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紧紧围绕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战略使命,转作风、强队伍、促改革、谋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全面支撑作用,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擘画好科技蓝图,书写好科技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510581;邮寄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188号三楼321室,邮编:3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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