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进行时】市国资委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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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部署,2023年9月27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国资委党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旗帜鲜明讲政治,刀刃向内破难题,从严从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党工委书记管宏爽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於英姿为副组长,党工委委员王侃、董凌志、徐先兴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务实举措。于3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努力方向,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4方面30个问题,坚持靶向施策、举一反三,统筹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细化92条整改举措,逐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实施清单化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高效落实到位。三是紧盯目标要求,突出实绩实效。按照“成熟一个、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原则,健全巡察整改定期会商研究机制,整改期间共召开8次专题会议和1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动态分析整改进展和成效,全力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障碍。坚持“当下改”和“长久治”相结合,在国企党建、产业发展、国资监管、风险防范等方面,探索新模式、建立新机制、拓展新路径,进一步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 党工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带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遗余力”整改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是主动部署推进。组织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亲自研究部署整改任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扛责任、带头抓落实。多次研究、多次讨论并亲自审定巡察整改方案,牵头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四张清单”,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二是主动跟踪问效。主持召开班子碰头会、党工委会议,每月定期专门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提出明确意见,推动所有问题清仓见底。坚持巡后整改和未巡先改一体推进,组织市属企业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层层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实现整改效果最大化。三是主动攻坚破难。针对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主持召开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座谈会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等,赴市属企业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一线调研,共同研究对策、破解难题,推动发展。部署开展“制度大建设、机制大完善”,不断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国资监管水平。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方面3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还有3个正在积极整改过程中。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谈话提醒12人;新制定制度14项,修改完善制度5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打造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和党工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论述。二是全面深化改革。制定《台州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任务清单(2023-2025年)》《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台州新一轮国企改革任务清单责任分工》,印发《关于做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阶段性总结的通知》,目前市属企业已全部完成阶段性自评。三是发挥考核引导作用。持续深化考核机制改革,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明确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引导企业建立研发投入增长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四是建立“谋比拼”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市属企业“谋实事、比实干、拼实绩”干事创业活动,指导企业围绕中心工作,建立全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召开季度运营情况分析会、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等,加强会商研判和统筹调度。 2.针对“落实‘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债务动态管控机制。全面研究分析市属企业债务情况,科学研判当前存在的债务风险并制定针对性举措。依托数智国资平台,对市属企业债务、资金等重要数据信息进行数字化监测。今年以来,市属企业未发生任何债务违约情形。二是保障资金链安全。指导市属企业立足实际,统筹制定五年投融资滚动计划和2024年融资计划,全力保障资金链安全。推动市属企业不断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升直接融资比例。三是完善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企业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的通知》,健全专家评审和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台州市国资国企决策咨询专家库,首批入库193人,涵盖项目建设、资本运作、财务管理、法律等各专业领域,将可研报告作为工资总额核定的重要依据。 3.针对“落实‘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主业管理。严格落实《台州市市属企业主业管理暂行办法》,一企一策细分产业赛道,把全部市属企业核心主业控制在3个以内,建立主业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主业差异化管理,要求市属企业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培育主业,且数量控制在2个以内,合理设置培育期,努力把培育主业发展成为核心主业。二是不断优化资本布局。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的意见》,深化推进“运营提质年、管理提效年”活动。聚焦台州“五大城”建设和低空经济等六大未来产业布局方向,推动企业积极有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三是实施错位发展。梳理市城投集团、市社发集团同质化业务,加强统筹规划,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 (二)关于“国企改革推进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进落实‘一号改革工程’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评估授权事项。对市属企业授权执行事项开展评估,下发《关于建立台州市国资国企决策咨询专家库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企业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的通知》等文件,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更好支持服务企业改革发展。二是从严把控子公司设立。按照“从严从紧”要求,针对市属企业投资新设子公司事项,进一步明确事前备案流程,杜绝盲目多元化扩张。2024年以来,除市城投集团因专项工作要求新设2家企业,其余均未新设企业。三是加强政策引领。出台《关于加快台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形成《优化产业布局 加快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报告,指导市城投集团将下属大数据公司、智慧公司、地理测绘公司等整合为数字集团,打造成我市发展数字产业的运营和项目建设平台,为全市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数字化支撑。四是实施子企业优化整合。组织召开市属企业下属子公司优化整合行动工作部署会,部署推进“低小散”子企业和“僵尸企业”优化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梳理26家下属子企业治理名录并要求“一企一策”制定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企业子企业治理的通知》,要求市属企业建立下属子公司动态评估和长效治理机制。 2.针对“市场化改革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企业转型发展。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聚焦五大方面重点改革任务,开展“揭榜挂帅”工作,实施传统产业“焕新计划”、战新产业“启航计划”、资本赋能“星火计划”,积极拓展未来汽车、医药健康、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等优势产业,大力引进和培育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二是开展竞争性企业亏损专项检查。开展竞争性企业亏损专项检查,各市属企业已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并于6月抽取市社发集团下属昌升超市开展实地检查,共发现问题21个,深入研究分析亏损原因,提出务实有效的整改举措,已整改问题14个。三是实施“僵尸企业”专项处置。全面开展“低小散”子企业和“僵尸企业”优化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因需而整、应销尽销”原则,“一企一策”制定优化治理方案,加强资源统筹,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3.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举办2024年台州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专题培训班,市县两级国资国企近60名相关人员参加。印发《市属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把“混股权”和“改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国有相对控股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二是提升混改质量。印发《台州市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暂行办法》,建立混改企业后评价机制,明确评价程序和评价主要参考指标,组织市属企业召开政策解读会,指导企业积极稳妥深化混改。三是开展专题调研治理。开展混改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已全面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一企一策”制定控亏扭亏举措,主要涉及6家市属企业7类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落实国资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风险隐患排查不够深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抽调企业安全管理骨干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市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属企业综合考核,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实施“隐患整治年”行动。印发《市属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围绕“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5个方面,建立“四张清单”,落实32条具体措施,推进“隐患整治年”工作任务,全力保障国资国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今年以来,市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三是加强源头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进行督促指导,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检查企业和项目20个,排查问题隐患49个,整改率100%,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能力。四是开展深入剖析。督促指导市公交集团对巴士公司3年内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逐一进行复盘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巴士公司未发生亡人交通事故。 2.针对“应急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对市属企业应急体系建设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掌握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提前做好物资保障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目前,市属企业已全部完成应急处置预案备案。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制定市国资国企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流程“一张图”和储备力量“一张表”,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保障体系,并在过江隧道项目现场成功举办台州市国资国企防汛防台联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有效提升市属企业联动应急救援能力。今年以来,市属企业共开展实战应急演练163次,参与人数6000余人。 3.针对“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人员情况。全面梳理市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专业职称等情况,截至2024年7月底,市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301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1人。二是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市属企业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台州畅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公司新增1名安全类高级工程师。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举办为期4天的市属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共80名干部职工参加。举办安全生产专题讲座,邀请安全专家就如何提升专业职称进行专题授课,帮助企业员工提升专业职称和素养。组织市属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考证培训,本次培训共有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200余人参加。截至7月底,市国资国企共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6次。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通过“集中深学+交流互学+专家辅学+红色研学+常态自学”等方式,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截至2024年7月底,党工委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13次,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1次,安排交流发言10次。组织委机关全体党员赴金华红色基地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培训。二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统筹安排党工委会议,截至2024年7月底,市国资委党工委安排“第一议题”学习13次,内容40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国资国企工作实际成效。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阵地管理。制定党员活动室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活动室日常管理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更新党员活动室党员照片墙,创建标准化规范化党员活动室。二是积极开展活动。制定2024年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积极开展学习交流、座谈讨论等各类活动,推动党员大学习、党性大提升。截至2024年7月底,委机关党支部已在党员活动室开展4次学习交流活动。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力量还较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充实队伍力量。组建市属企业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库,由市属企业分管领导和联络专人共16人组成,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补充,加强工作部署落实,畅通沟通交流渠道。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举办国资国企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邀请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作专题授课,市属企业共120余人参加培训。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部分重点领域存在监管盲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有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四责协同’工作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暨清廉国企建设工作会议,党工委书记与8家市属企业党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二是强化督查指导。制定《2024年纵深推进清廉国企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提出开展“510我要廉”廉洁文化活动、建立清廉国企建设项目库和问题库、完善大监督体系等18项举措,逐项明确完成时限和牵头处室,指导市属企业落实落细“五张责任清单”。三是用好考核“指挥棒”。修订完善《2024年度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制定《2022年—2024年市属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营业绩考核,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直接挂钩,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情况,实行“一票否优”。 2.针对“‘清廉国企’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汇编近3年出台的国资监管制度文件44项,修订完善清廉国企建设管控力指数评价办法,全力打造“阳光国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向市属企业转发《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薪酬扣减执行办法(试行)》,要求企业对照规定,对2022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的集团领导人员进行核查,做好绩效年薪的扣补及任期激励收入扣减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内部巡查。印发《台州市国资委党工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清廉国企管控力指数评价办法的通知》,推动建立市属企业巡查常态化机制,要求每年对1/3以上下属子公司开展巡查,三年内实现巡查全覆盖。截至目前,市国运集团等7家市属企业已开展内部巡查。四是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作5期警示教育动漫片《动漫说纪》,组织1000余名市属企业干部职工观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收看警示教育片《常》和《国有企业“靠企吃企”典型案件警示录》,委主要领导作专题党课辅导。收集汇编台州国企领域警示教育案例11个,引导党员干部知戒守纪,以案促改促治促鉴。组织市属企业开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培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 3.针对“国企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调查。开展市属企业本级及下属企业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自查和抽查,发现市水务集团存在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二是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市属企业实际,建立防止利益冲突相关工作机制,印发《市属国企党员干部职工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十严禁”承诺书》,实现承诺全覆盖。各市属企业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员签订。三是督促整改落实。督促市水务集团对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市水务集团党委对自查发现的4起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于2024年7月17日将处理情况上报市国资委,其中3人已完成整改,另1人做出书面承诺。 (二)关于“‘大监督’工作体系未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监督格局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大监督”体系建设。在市海投集团和市国运集团持续深化“大监督”体系建设,推动出资人监督与党内监督、审计监督高效协同,并逐步在市属企业全面推进,形成监管整体合力,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目前,市海投集团、市国运集团均已开展纪审联动巡查,制定《大监督体系建设整改提升方案》等相关制度。二是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指导企业下设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等专业委员会,完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撤销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健全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三是加强合规管理。出台《台州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合规管理机构、业务、职能、监督部门等七大组织的职责分工,要求聚焦重点、加强运行、强化保障,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的内控体系,并延伸到委托监管企业。 2.针对“对违规经营监督处置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追究。出台《关于加强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下发《关于做好市属企业经营投资重大风险和责任追究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追责问责对象覆盖市属企业各级子公司,做到国有资产有损失必调查、查实违规经营必追责。二是加强数字化监管。全面启用数智国资平台“亏损企业预警”功能,对企业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与净利润同比、环比数据进行预警分析,并将亏损预警信息发送给相应企业,积极采取有效举措。 (三)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有盲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服务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专题培训。邀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专家为委机关全体干部开展政府采购专题讲座,进一步了解政府采购的基本规则、方式和适用情形。二是修订采购制度。修订《台州市国资委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完善其中的采购事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原政府采购内容的基础上,补充了自行采购规定,明确采购小组的人数和结构。三是规范采购程序。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阳光采购”,共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四是进行谈话提醒。分管领导对综合处和产权管理处相关同志进行工作提醒,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作要求。 2.针对“物资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物资管理。完成委机关物资库盘点工作,优化升级浙政钉“物资管理”应用,落实物资领用事前审批制度,按照“先申请、后领用”要求,实现物资出入库线上闭环管理。二是开展资产盘点。严格落实市国资委内部控制制度,完成对委机关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同步建立固定资产清单,做到账物相符。截至目前,固定资产共133个。三是进行谈话提醒。分管领导对综合处相关同志进行工作提醒,要求突出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加强物资管理工作。 3.针对“指导市属国企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下发招投标领域专项检查通知,要求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管理,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合法性、公正性。目前,共发现招标采购相关制度不完善、采购过程性材料未及时归档、个别大额采购项目采用直接指定方式采购、招标合同管理待完善等四类问题,涉及3家市属企业,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培训学习。举办市属企业招投标管理培训会,市属企业共120余名招采相关干部人员参加,进一步规范企业招投标活动,有效防范招投标领域风险隐患。三是督促问题整改。督促市城投集团开展关于集团管理人员亲属违规与本单位发生业务往来问题自查自纠,填写个人报告表。2023年5月以来,市政集团开展个人权责风险大排查75人次,梳理岗位廉政风险230余条。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会风文风不够精简务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会议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会议审批制度,实施“三类会议”和其他会议分类管理,将“三类会议”全年数量控制在5次以内,规定参会单位交流发言时间和领导讲话时间。2024年以来,组织召开的会议会期均不超过半天。二是统筹报表填报。深化“1+7+N”数智国资平台建设,全面推广应用“人事全周期管理”等18个业务功能,推动数据跨处室共享应用。截至目前,要求企业填报的月度报表6张、季度报表1张。 2.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出差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出差事前审批要求,实行出差人—处室负责人—处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批。今年以来,委机关干部出差均进行事前审批。二是明确审批权限。明确差旅费报销的审批权限,要求委机关全体干部报销出差费用,必须经过财务会计—财务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分级审批,并明确财务分管领导出差报销由主要负责人审批。 3.针对“业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市属企业业务接待专项检查,各企业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自查,共发现业务接待管理和报销不规范等问题52个,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完善商务接待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商务招待的通知》,要求企业进一步健全本单位商务招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全流程事项。三是加强政策宣贯。开展市属企业财务、合规相关人员管理培训,集中宣贯解读业务招待、合规管理等有关文件,强化合规管理意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三、关于“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不扎实,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谋划”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建与法人治理融合的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三张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三张清单”的通知》,8家市属企业党委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清单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实现应建尽建,45家市属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完成集体研究把关企业重大事项清单制定。二是建立党建巡查机制。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巡查的通知》,将“三张清单”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巡查清单内容。成立3支党建巡查工作小组,对8家市属企业和4家中央省属在台企业进行党建巡查,发现党建融入法人治理情况、干部人事等8方面问题89个。 2.针对“执行组织制度规定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集中学习。召开机关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加强系统谋划。按照“每月一主题”,制定委机关党支部2024年“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三是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完善支部活动请假制度,要求“提前请假、无特殊理由不请假”,保证活动人员参与率。今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请假人员均没有超过总人数的20%。四是开展集体补学。对未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的集体补学。 3.针对“整体党建品牌矩阵效应未形成”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项目尖兵、党员先锋”行动。印发《关于开展“项目尖兵、党员先锋”行动的通知》,围绕重大产业优化布局、市场化机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任务,审核确定“田间助农,直播共富”等33个项目为攻坚项目,着力构建项目、产业、党建三者协同的工作体系。二是持续开展党建联建。健全“三联三共”片组党建工作机制,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搭建共富平台和交流座谈等形式,推动市属企业、中央省属在台企业和县(市、区)国资国企联建共建、比学赶超、互促共进,2024年已开展4次片组党建活动。三是开展国企党建品牌集中宣传。围绕品牌名称、内涵、措施、成效等,对市属企业党建品牌进行有效整合。深化“一企一品牌”建设,打造“红城党建”“开路先锋”等8家国企党建品牌,并加大党建品牌宣传力度,开设专栏对市属企业党建品牌进行推送宣传。 (二)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动市属国企干部队伍系统性重塑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三支队伍”建设,委分管领导作中心发言。二是出台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深化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和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全面加强国资国企领域高素质干部队伍、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和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政治铸魂、先锋企航等八大行动,全面建强国资国企“三支队伍”。三是开展中层竞聘。开展市属企业年轻干部中层岗位公开竞聘,推出10个中层副职岗位。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价、面试、考察等环节,选拔出8名优秀年轻干部。四是开展校招社招。持续开展“职面国企·菁英聚台”校园招聘活动,推出岗位30个招聘48人,并在杭州组织笔试、面试。开展两批2024年度市属企业联合社会招聘,推出159个招聘岗位。五是督促整改落实。市城投集团开展人才结构分析报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方案》,修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市社发集团出台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方案和集团年轻干部管理办法,明确年轻干部入库资格条件,建立年轻干部库并动态更新,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 2.针对“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召开市属企业选人用人工作部署会,要求各企业认真查摆问题,责令各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对照立项督查单所指出的问题和有关要求,下发《关于开展市属企业选人用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截至2024年5月底,各市属企业均已完成自查自纠。二是严把任前预审关。优化数智国资平台人事全周期管理系统,将“拟任岗位”纳入预审功能模块,在系统上实现岗位设置规范性审查。三是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开展委机关借调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召开党工委会议,传达贯彻《关于开展县级以上机关(单位)借调人员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规范借调行为意识。委机关借调人员已根据有关要求开展规范清理。四是严控子公司设立。实施事前备案管理,健全专家评审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一事一议”严格控制投资新设企业。五是督促整改落实。督促市国运集团开展总经理助理整改工作;同时对该类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已整改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岗位4起;集团修订薪酬管理制度和相关配套文件。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规范岗位条件设置、落实回避制度等14方面完善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工作流程。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业务培训。举办市属企业人事工作业务培训,组织130余名国企人事干部参加,邀请专家就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干部选拔任用及日常监督管理、市属企业用工政策等方面作专题业务培训。二是落实专项整改。对发现问题的干部人事档案重新审核,在调取户籍底册资料的基础上,召开党工委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同志“三龄两历”重新认定。三是统一审核管理。根据市委组织部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要求,设立人事档案库房,对国企员工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组织召开人事工作会议,启动档案审核移交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一批集中统一管理的国企员工档案接收工作。 四、关于“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关于“薪酬改革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指导市属国企薪酬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市属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工资决定机制市场化改革政策培训,突出市场化导向,推动薪酬分配改革走深走实。二是深化薪酬分配改革。按照要求编制2023年度市场化改革的工资总额预算,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工资总额总体保持平稳,3家市属企业的竞争类企业因效益下滑或亏损下调了工资总额预算。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对市属企业落实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经理层人员未有效开展考核、契约目标不够科学合理、薪酬差距不明显等问题,拟制定进一步深化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文件,进一步激发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努力实现国有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台州聚力“三条路径”、奋进“三高三新”贡献更大力量。一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四责协同”,落实“五张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五廉”工作体系,扎实开展“阳光国企”工程,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突出标本兼治和系统施治,以盯牢“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纵深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大力弘扬“忠诚、担当、奋斗、创新、清正”国资国企新风尚。二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深化提升。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进传统产业“焕新计划”、战新产业“启航计划”和资本赋能“星火计划”,进一步优存量、扩增量,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构建“一企一业一链”产业生态,积极创造有利润的营收、有现金流的利润。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对功能类、公益类、竞争类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探索创新选人用人机制、薪酬分配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实现“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三是依法依规推进监管提质增效。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完善指导、监督、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全面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聚焦重要领域风险,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债务动态管控机制和综合“大监督”工作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完善非主业、非优势业务“两非”和低效资产、无效资产“两资”识别预警机制,积极推进专业化和产业化整合,让企业“瘦身健体”“轻装上阵”,不断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9060311;邮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91号,邮编:3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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