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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5-19 12:02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8日至10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自觉、坚决的态度、务实的行动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整改自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财政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最新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迅速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党组名义印发文件,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担当作为,压实整改责任。迅速研究巡察整改方案,逐条认真梳理26条整改任务,细化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等,力求以最鲜明的政治态度立即改、彻底改、全面改。主动对接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提出整改举措,主动认领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小。三是狠抓督导落实,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抓整改,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着眼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精心组织、系统谋划,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先后5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有关工作。加大对巡察整改各相关处室的指导督促力度,及时梳理盘点相关材料,滚动更新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实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党组书记坚持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带头抓好整改,积极推动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多次强调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更是衡量“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要求全局上下都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诚恳的工作态度,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推动部署落实。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梳理、逐条剖析,深挖根源,提出务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解决问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组织力量深入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议,针对每一条问题的举措及销号建议,严格把关、严格审议,确保巡察整改真正抓实抓细,经得起检验和考验。三是提升整改实效。坚持以标本兼治推进巡察整改,既强化当下整改举措,解决好眼前问题和长远问题、个案问题和普遍问题,又针对资金管理、财会监督等重点难点领域建立长久机制,从源头遏制问题发生,努力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台州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正在整改3个。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2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2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8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0.26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2.17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仍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等,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巡察反馈以来共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8次。二是丰富理论学习形式。综合运用读原文学原理、研讨交流、调查研究、成果分享、专题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巡察反馈以来局领导带队开展“习风和畅·追随足迹学”5次,利用每月局务会各处室专题分享交流10次。三是加强督促落实。坚持学用结合,局党组成员结合业务工作,撰写课题研究报告11篇,荣获2022年度全省财政系统调研课题一等奖1篇,在《浙江财税参阅》《浙江财政研究》刊登3篇次。

2.针对“防范财政风险底线意识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局党组主要领导不定期约谈阶段性化债工作推进不明显的县(市、区)和在市级监督平台定期晾晒等方式,敲实县(市、区)党委、政府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上的主体责任。二是统筹全市化债进度。对化债进度落后的县(市、区)进行业务指导和现场督导。三是积极对接省财政厅。争取省厅放宽债务容忍度,重大项目已经通过财评并立项。市域铁路S2线、金台铁路头门支线二期、104国道响岩至界岭改建工程、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已获省厅支持通过财评。

3.针对“落实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政策导向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基金架构。牵头起草并由市政府印发《台州市临港产业带母基金实施方案》,设立台州市临港产业带母基金,目标总规模100亿元,明确母基金通过参股“五城十链”各支基金等方式,聚焦“五城十链” 相关产业项目。牵头修订并由市政府印发《台州市优化升级产业母基金实施方案》,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明确返投要求。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明确政府产业基金非定向基金返投台州的金额不能低于政府产业基金出资的1.2倍。同时督促产业基金规范运作,截止2022年末,市政府产业基金出资设立的非定向子基金平均返投比例1.53倍,有效助力企业发展。三是开展全面梳理。2022年12月已全面梳理已入库市本级PPP项目,于2023年1月对梳理出的3个不合规项目提出退库要求。根据PPP项目财政监管责任,对实施运营中的PPP项目进行监管指导,并指导项目实施机构做好运营期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做到按效付费。做好2022年度PPP项目政府支付责任的催付并将2023年政府支付责任纳入预算安排。

4.针对“执行中央过‘紧日子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把关审核。编制2023部门预算中,对单独安排物业管理费的部门进行清单式管理,按规定核减日常公用经费3518万元;严格审核“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22年下降1.4%。二是强化考核运用。已将“三公”经费纳入对市级部门2022年的绩效考核中,并上报考核结果给市考核办,确保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规定。

二、关于“发挥财政担当不够积极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离上级‘以当家的思维履行管家职责’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千方百计聚财力。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0.75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6.6%,其中,税收收入355.7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4.5%。二是全力抓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切实帮助企业降本减负,巩固台州财源税基。2022年全市累计各项政策优惠295.80亿元,惠及企业1.8万家,有力支持了企业发展,进一步夯实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基础。三是加强收入形势分析。每月至少1次对接税务、自规、发改、经信等部门,加强收入形势分析,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

2.针对“履行主责主业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财政推动行业发展力度还不够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与市商务局的沟通协调,2022年12月优化调整“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经费”和“市级商务促进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二是加快资金兑付速度。自2022年开始,市级商务促进发展专项采用切块方式下达到各区,各区自主开展申报和资金兑现工作,减少了资金兑现流程。同时,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于2023年1月首次预下达了70%的市级商务促进发展专项资金,助力我市跨境电商等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累计实现129.2亿元,其中出口额累计120.5亿元,同比增长39%,增速排名居全省第5;进口额累计8.7亿元,是2021年的2.49倍。三是深化财政服务力度。带队深入企业宣传财政政策,同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对财政政策进行细致讲解,助力企业发展。

2)针对“聚财措施不够完善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迅速完成整改。台州市开投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台州市级二期经济适用房项目拍卖收益进行审计,并于2022年9月6日出具审计报告,市住建局于当年9月14日审核同意,9月15日上缴国库账户。二是加强单位留存资金清理排查。印发《台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单位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将单位资金均上缴财政。

3)针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编制2023年预算中,对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2022年年初预算的10%,公用经费编制环节直接压减综合定额15%,以压减后的金额编入预算。同时把项目支出执行率按月纳入对部门2022年的绩效考核中,并上报考核结果给市考核办。二是在2022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中取消高中教师的教育质量提升项目,将该资金纳入市直高中发展经费里统筹使用。三是坚持“源头把控”。围绕2023年度拟安排的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查,共审查重大项目(政策)1357个,审查指标10048条,切实推进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的高度融合,从源头上防范低效无效。通过打造事前绩效评估标准化作业指导体系,强化绩效约束压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工作被省纪委、省财政厅发文推广。

3.针对“日常财会监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全面检查。对前期行政事业单位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计划在5月底前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求现有的已实行委托代理记账的单位在3月底前完成清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于4-6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2023年2月20日—24日已举办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印发《台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允许代理记账的范围,建立委托代理记账申请审核制度。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巡察反馈后开展学习8次,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考核材料中突出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分量。督促党组班子成员严格对照每年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剖析材料撰写要求,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三是研究修订并正式出台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培训,切实提升舆情应对的能力,推动财政正能量发声。

2.针对“传播能力建设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架构宣传载体。已经架构起包含杂志、微信、网站、广播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式宣传载体。二是丰富宣传形式。巡察反馈以来每周运用小图文方式开展财政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发布小图文形式77篇、短视频5次、横屏画册1次、动态海报宣传2次,宣传方式更加多样丰富。三是提高阅读量。全年微信阅读量达10万多人次,单篇最高达7400人次。

3.针对“网络安全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迅速完成整改。在2022年11月完成等保备案率整改,达到75%;完成良好通过率整改,达到100%。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订网络安全日志管理办法,每日监测安全日志,每周形成安全日志分析报告。三是加强督促提醒。每月编写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提示,总结上月安全工作推进情况和网络信息安全监测情况,并提出提示及改进建议,以《每月提示》形式通报全局。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责任链条尚未扣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1次、“一岗双责”汇报1次,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工作的意识。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提醒。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对党组班子成员、党组班子成员对中层干部、中层干部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提升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意识。三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督促指导。围绕全局职能、处室职责和岗位责任,全面分析每个工作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短板,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75个,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同时运用短信、授课等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机关干部廉政风险意识,筑牢廉政防线。

2.针对“权力运行监督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深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处室负责人、经办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对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行政执法案卷全面进行评查,同时将2022年1月至8月已办结行政处罚案卷交市司法局进行集中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强化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报送省厅。在全省楼堂馆所专项整治行动中高质量完成相关整治工作,受上级部门高度肯定,省财政厅于2022年11月专门来信表扬。四是面向全局征集2023年度拟开展的监督检查项目和绩效重点评价项目计划,已征集到监督检查计划16个、重点评价17个,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检查的统筹执行力度。

3.针对“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深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计算机使用人、处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二是常态化开展作风检查,提升机关效能。三是加强日常数据监控,经常性更新电脑杀毒软件。

五、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够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走在前列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细化考核责任。紧盯工作目标,以考核为导向和抓手,针对性修订完善全市财政系统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机关处室绩效考评重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具体指标,做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期限和工作目标“四明确”。二是加强督促落实。分条线梳理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鼓励、支持各条线多赴省厅汇报沟通,加强对县(市、区)局的指导,特别是对薄弱环节进行再督促、再落实、再优化。在2022年度全省财政管理绩效考评中获得优秀,市级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获得优秀。

2.针对“首位意识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增强首位意识。带头执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理念,将一般性支出压减的5%。每月关注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对进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项目进行督促。二是抓好问题整改。湖人厨房设备采购质量保证金2.17万元已于2022年10月28日退回;2022年局本级水电费在预算源头公用经费中人均压减3500元,局本级全部项目资金预算已执行完毕;2022年起资金绩效自评不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办,自行开展资金绩效自评;局审核中心、道交中心已取消委托代理记账模式,并由局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记账。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每月及时账务登记报废的固定资产、清理往来款项等。

3.针对“工作质效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工作质效。已完成《关于市与台州湾新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送审稿)》报送。二是迅速完成整改。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已把亮化工程资金体制结算划转椒江,公共自行车和白云阁管护经费已下达椒江区,以后年度参照执行。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推进经济稳进提质行动晾晒机制,以考核通报形式促使相关部门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和支付进度。

六、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还有廉政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深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时任处室负责人、经办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二是加强现有项目的采购管理。严格依照规定流程,加强合同审查、合同执行控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编制合同条款,按照合同条款推进项目实施。三是积极研究完善管理办法。排摸了全局2023年信息化项目情况,梳理研究局有关采购管理、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印发《台州市财政局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台州市财政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

2.针对“局机关财务报销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开展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报销情况专项检查,巡察反馈后已全面整改接待费开支,审批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等均齐全。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对重点报销费用相关规定的学习,开展面对面讲课的方式,强化经办人对报销流程的熟悉,做到“依据”(审批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核销。三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防这些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局机关工程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迅速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工程管理制度执行,追回多余税费。施工方于2022年12月13日退回多余税款2616.66元到市财政局账户,市财政局将2616.66元全部上缴国库。认真核对“爱心托儿所”项目决算,已经出具与实际相符的决算。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为提高工程管理业务水平,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培训会,邀请工程项目审价中心专业人员,就工程管理相关规定、预决算造价审价等业务进行培训交流。

七、关于“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梯次培养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迅速完成整改。2022年11月提拔10名科级干部后,全局中层干部队伍总体年龄下降,中层干部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占比达到17.3%。二是开展结对帮扶。在前期帮扶结对的基础上2022年对2名新入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开展结对帮扶,安排结对导师,确定帮扶时间、内容等,并上报市委组织部。三是做优做强“奋斗致青春 薪火传未来”品牌。2022年系统团工委已组织开展2期菁才沙龙活动,并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财促振兴 政炼青春”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主题实践活动,取得较好反响。四是常态化优化干部队伍。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分析研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岗位结构,采取干部招录、选聘、轮岗、交流等方式,定期开展干部培训,选优配强干部队伍。

2.针对“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深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处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二是迅速完成整改。目前,5名干部中1人已调整岗位,1人已退休,余下3人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三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中,严格对照干部人事制度和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

3.针对“执行机构编制规定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迅速完成整改。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录2名事业干部到预算绩效评审中心工作,并通过事业混岗整改,2名事业干部回到预算编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三定”规定的部门职能。二是全面梳理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形成涵盖指导性政策、综合管理制度和特定领域管理三大方面42项制度的资料汇编,面向全局各处室、各预算单位和县(市、区)局发放,着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在局务会上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专题分享交流3次,帮助提升各相关工作人员的胜任能力,更好地参与绩效管理工作。

八、关于“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强化机关党委的责任担当,切实抓好自身建设,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党建工作,全面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严格把关审核。督促局机关各支部在2023年及时报送党员发展计划,制定全局党员发展计划。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局机关各支部按照计划严格落实党员发展工作。

2.针对“执行党内组织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重视党内组织生活。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以党员身份过好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根据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求,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巡察整改问题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党组主要领导进行审阅把关,并于2023年2月8日高质量完成民主生活会。

九、关于“上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局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混岗问题未落实整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局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混岗问题,明确整改方案与整改责任。二是目前已完成8名事业混岗人员整改,后续分批开展混岗整改。三是已向市委组织部申请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四级调研员1人,招录双一流选调生2人,目前招考流程正在进行中,将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下一步按照整改方案分批开展整改。

2.针对“‘党组议大事做决策作用不突出’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和程序,按照“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程序,强化党组会议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事范围。强化会议议题审核,做好会议留档,提高议事效率和会议质量。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切实提高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的能力,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推进重大财政工作的实践中。二是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成效,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销号。已完成整改的,将通过“整改回访”继续巩固整改成效;对于整改时间较长、分阶段推进的整改任务,以及整改难度大的“硬骨头”问题,将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四是持续强化结果应用。全面总结整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切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财政工作结合起来,推进财政工作开启新局面、再续新辉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76-88202553;邮寄地址:台州市财政局办公室(台州市台州湾新区纬一路66号),邮编:318000;邮箱:4390218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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