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巡察工作
【巡察进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5-19 11:58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部署,2022720日至10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1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中心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打牢思想基础。市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作为抓好巡察整改的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是对市中心党组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是对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进一步理解了巡察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2022年11月9日,市中心召开党组(扩大)会,通过专题研究、动员部署,更加坚定了做好整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为巡察整改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徐宏光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分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市中心中层以上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徐宏光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以上率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同时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2023年1月30日下午,市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徐宏光主持召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主动认领,查摆问题根源,深挖思想深处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明确了责任、强化了措施。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制定《中共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巡察整改方案》,建立《中共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集中整改期内,对巡察期间已同步整改到位的,抓好巩固、防止反弹;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分阶段明确目标,持续推进;对普遍性、系统性的问题,逐项建章立制。在具体整改过程中,严格实行“销号式”整改,做到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进度把控“一目了然”,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9方面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正在整改2个。其中“历年沉淀账户清理工作进度不快”问题,由于年数久、职工多等原因,仍存在联系不上职工、职工无法提供单位证明等问题,力争在2023年6月30日前清理完毕;“部分分中心行政人员执法持证率较低”问题,由于执法证考试每年只举办一次,市中心将促持证率较低的分中心相关人员做好考试准备,按时报名参加,力争在2023年底前实现80%持证率。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党内警告1人;工作提示约谈7人次;新制定制度14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的深度、广度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2023年3月10日制定《2023年度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将金融、房地产、信息化等与业务关联度较高的内容列入学习专题。二是及时开展学习。2023年3月14日下午,市中心召开机关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切实增强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保护意识。2023年3月15日下午,市中心邀请宁波银行金融专家开展以“‘守’住您的钱袋子”为主题的辅导课,加强干部职工对金融知识的学习、掌握和运用。三是深入交流研讨。2022年12月5日,市中心召开“我学二十大 建功新征程”专题研讨会,党员干部结合个人和工作实际,谈体会、话担当、绘蓝图,进一步激发学习活力、深化学习效果。

2.针对“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引领示范。2022年11月30日下午,市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为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对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二是统筹安排学习。2023年3月16日,市中心党组制定《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举办辅导讲座。2023年3月2日下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专家为市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和各分中心班子成员作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

3.针对“理论指导实践工作还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做好参谋2022年12月2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继续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助力职工实现“住有所居”。二是保障放贷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划转7.9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提取。三是做好政策储备。紧盯存贷比、新增贷款办理量等指标,积极探索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切实提高贷款政策落实精准度。

二、关于“履行公积金主责主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统筹放贷规模。采取党组会研究每季度放贷资金规模、主任办公会研究每月放贷资金规模等举措,科学统筹贷款发放,2022年1-12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8万笔、48.29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存贷比为92.55%,市中心存贷比为135.28%,同比分别下降了8.28%和11.19%。二是增加安全屏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8.58亿元,占贷款余额的9.59%,切实筑牢安全屏障,保障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强化风险防控。紧盯存贷比指标,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维持住房公积金供求平衡,将全市存贷比控制在85%-95%合理区间。

2.针对“历年沉淀账户清理工作进度不快”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清理。2022年10月12日,市中心下发《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长期封存账户集中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力争在2023年6月30日前清理完毕。截至2023年3月15日,市中心累计清理封存5年以上账户1651个,涉及金额899.1万元,分别完成账户总数、金额总数的41.46%、44.9%。二是成立领导小组。2023年3月10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成立台州市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清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再协调再部署。2023年2月27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议,会后,市中心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协调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前期清理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清理工作。

3.针对“行政执法不够严格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掌握执行动态。3例还未追回的骗提款项,目前已有2例骗提款项到账,1例还处于法院强制执行阶段二是加大惩戒力度。针对前期未按规定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骗提住房公积金相关人员的违法事实函告所在单位的,市中心已于2022年12月14日函告完毕。截至2022年11月29日,已对相关行政处罚案卷资料进行补全。三是强化基础管理。督促相关分中心力争在2023年底前实现80%持证率。

三、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扩大公积金归集扩面等重点难点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扩大建缴范围。2022年12月26日,市中心下发《关于探索扩大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建缴范围的实施意见》,鼓励农村地区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助推农业转移人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建立。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对分中心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涉及缴存人数的内容进行修改,注重缴存人数平均值增长,并提高分数权重,防止出现年底冲量、应付考核的现象。三是优化提取政策。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全市全面开展按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每月自动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避免了重复申请,同时也减轻了职工资金压力。

2.针对“在加强分中心全面建设上偏松偏宽,还存在依赖属地党委政府管理的思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带头示范。根据《关于开好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台组通〔2022〕71号)内容,市中心班子成员已至少参加1个联系分中心的2022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二是加强轮岗交流。加大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的沟通和协调力度,2022年12月22日,经市中心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椒江分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三是强化监督指导。2023年2月6日,各分中心党组向市中心书面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2023年3月9日,市中心党组下发《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规划,为各分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基本指引。

四、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责任传导。2023年2月6日,市中心与各分中心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通畅传导分中心党组织,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决构筑防腐拒腐的政治底线。二是强化教育管理。聚焦“八小时外”,坚持常提醒常警示常教育,2022年10月14日,市中心干部及其家属签订《共建清廉家庭承诺书》,切实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和家庭监督作用。三是及时研究处理。2022年11月29日,经市中心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一名违纪的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3月2日,市中心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上进行通报。

2.针对“清廉机关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争创清廉机关。对照“五化”标准,结合“双建争先工程,市中心于2023年2月27日成立“市级清廉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开展风险排查。以住建部《公积金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指引》为指引,于2022年11月16日完善和细化廉政防控责任分工。三是深化廉政教育。2023年3月2日下午,市中心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上级会议有关精神等方式,强化政治担当,筑牢思想防线。

3.针对“廉政约谈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厘清约谈情形。2022年12月22日,市中心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进一步规范约谈程序,提高约谈的精准度。二是提升约谈质效。坚持“紧盯问题谈、围绕短板谈、抓住本质谈”,2023年1月10日,对新任职的相关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三是抓细日常监督。采取谈话提醒、责任约谈等方式,面对面地“拉家常”、谈心交流和警示提醒,真正实现“小病”早提醒早治疗。巡察整改期间,市中心开展工作提示约谈7人次。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经费支出无履行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支出管理。2022年11月10日,对相关审批手续进行补充。二是开展集中学习。2022年11月11日,组织稽核财务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台州市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等,进一步熟悉大额资金支出的决策过程、审批流程、报销手续。三是开展提示约谈。2022年11月11日,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进一步增强防范风险意识。

2.针对“报销手续不全,存在无合同、清单等问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补全报销资料。依规依法完善报销手续,2022年11月10日,对相关报销资料进行补全。二是组织开展自查。2022年11月11日,稽核财务处工作人员对其他年度的相关报销手续材料开展完整性检查,并对缺少资料的进行补充齐全。三是开展提示约谈。2022年11月11日,对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提示约谈,深刻剖析存在问题,要求加强报销审核,从源头防范财务管理风险。

3.针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专题学习。2022年11月11日,组织稽核财务处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关于经济类合同的相关知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二是开展提示约谈。2022年11月11日,对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提示约谈,增强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杜绝问题再现。2022年11月14日,稽核财务处与综合处等处室开展座谈讨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全面加强对各个项目进展的跟踪和监督,杜绝未按合同规定超进度提前支付费用问题再次发生。

4.针对“会议餐费超标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2022年11月11日,组织稽核财务处工作人员和综合处经办人员学习《台州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等,进一步熟悉会议费的报批审核程序、综合定额标准的包含范围等具体事项。二是坚持会前审批。根据《台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浙里报账”应用迭代升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前实行“浙里报账”线上申请,并对会议支出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三是精简会议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省委、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减少会议活动数量,控制会议活动规模,提高会议活动效率,节约会议活动开支。

5.针对“宣传品购置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清查盘点。2022年10月31日,综合处对现存宣传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为今后合理安排采购提供依据。二是开展提示约谈。2022年11月11日,对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提示约谈,明确宣传品用途及发放对象,进一步规范宣传品购置使用管理。三是加强使用管理。2022年10月-2023年3月,市中心工作人员携雨伞等宣传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广场宣讲活动、“弘扬雷锋精神 争创典范城市”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走访企业、银行业务延伸网点等,充分发挥宣传品在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作安排不够细致周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扩面。以非公企业为“生力军”,依托企业开办“一件事”,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双扩面”工作。2022年1-12月,全市净增缴存单位3400家,净增缴存人数4.67万人,新增缴存人数11.46万人,月均实缴住房公积金人数58.3万人,同比增长8%,增幅居全省前列二是展提示约谈。2022年11月11日,对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提示约谈,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三是开展经验介绍。2023年3月3日,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主任会议上,温岭、天台分中心分别就“双扩面”工作、农村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工作作了经验介绍,为全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2.针对“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问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补报实施方案。各分中心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市中心报送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二是加强跟踪督导。由市中心综合处负责督导,归集管理处强化对各分中心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此项工作高效落实。三是促进服务提升。与“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有机结合,聚焦职工办事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快网上办、掌上办从好办向易办升级转换,不断提升缴存职工体验感和获得感。

七、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较大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建统领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抓好统筹谋划。紧密结合“双建争先”工程,2023年3月份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推动党建与业务“两结合、两促进”。二是聚力领办推动。2023年3月15日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2023年度党组书记领办党建项目“‘四化同步’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书记挂帅、党员攻坚、任务牵引,助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三是配强党务队伍。2023年1月11日,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增加了1名中层干部委员,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针对“党支部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双创”工作。2022年11月29日,市中心支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党建示范点和先锋党支部创建申报工作。2023年2月28日,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创建申报表,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完善会议记录。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12月28日,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补全2022年度两次党员大会党代表选举程序记录。三是严格会议流程。2023年2月24日,制定《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2023年2月27日下午,严格按照议程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3.针对“党员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2023年2月27日下午,召开支部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弘扬传承雷锋精神。二是全面落实报到。截至2023年3月15日,市中心党员干部报到率为100%。三是聚力志愿服务。2023年3月3日,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弘扬雷锋精神 争创典范城市”市级机关党员垦荒志愿服务一条街活动;2023年3月11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开元社区开展垃圾大清理志愿服务活动。

八、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相关政策精神传达学习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2022年11月9日,市中心以党组会的形式,传达学习最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7个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文件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2年11月9日,市中心召开人事工作专题培训会,学习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法规文件精神,传达党组会的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要求,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全市共选拔任用干部1名,其中正科级1名

2.针对“执行机构编制规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2022年9月28日,经市中心党组会研究决定,取消对信息技术处的设立,以信息技术工作专班的形式推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二是全力整治清理。涉及超职数配备的黄岩分中心于2023年1月13日印发《关于林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免去3名同志的副科长职务。三是从严选任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制度,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联系,严把配备前置关,严防超职数配备干部。

九、关于“争创一流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激发创先动力。2022年12月5日,市中心召开“我学二十大建功新征程”专题研讨会引导党员干部以敢于争先、善于创优的工作标准和强烈的责任担推动本职工作高质高效落实。2023年2月8日,市中心下发《关于表彰2022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先进等次人员的通报》,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二是开展自查自纠。2023年2月27日,组织党员干部围绕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为创先争优活动提供作风和能力保证。三是树牢看齐意识。时刻关注省内兄弟单位的先进做法,适时开展学习取经,开拓工作思路,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2.针对“服务基层不够深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领导点题调研。2023年1月份,市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点题《住房公积金“僵尸”户清理存在的几大难点》,梳理在清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二是深入走访调研。结合“三服务”活动,市中心和各分中心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2022年1-12月,全市共走访企业411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5万余份三是成果转化运用认真梳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征求的建议,逐条逐项分析研究,确保走访调研活动取得实效。

一步,市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引向深入,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高度,以对党和住房公积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坚定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党组自身建设抓起,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把巡察整改要求融入贯穿到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进一步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效,防止反弹性问题再次出现;对正在推进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用力、真抓实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同时,在完善现有制度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着眼长远、举一反三,从个性问题中寻找共性问题,注重发现和总结规律,挖掘深层次矛盾,研究制定一揽子科学、惠民、长效的政策措施,完善一系列高效、管用、长远的规章制度,构建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解决困难的长效机制,打造全面覆盖、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三是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创新发展。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注重结合转化,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致力于帮助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初心使命相结合,紧扣中心任务,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业务管理、队伍建设、财务管理等重点工作,真正把整改成效体现到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以优异成绩向市委市政府、向广大缴存职工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520097;邮寄地址:台州市开元路320号,邮编:318000;电子邮箱:taizhougjj@163.com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