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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5-19 11:49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0日至10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当成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抓好抓实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检验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和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尺,牢牢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以整改成效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自觉。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全局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的政治态度、务实的整改举措、过硬的工作作风,全面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二是扛起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传递。局党委对标对表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坚持以上率下、统筹协调、监督落实。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党委会、进度汇报会、民主生活会等,全程跟踪掌握整改进度,适时分析整改推进情况,督促指导整改工作,并加强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形成闭环。三是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标本兼治。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局党委逐条逐项分析梳理,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制定151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以及整改时限,全链条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一体整改、全面整改。在推动解决具体问题实现点上突破的同时,加强对产生问题的共性原因剖析,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层面存在的漏洞和短板,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又注重“长久立”的谋划,达到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局党委坚持边巡边改、以巡促改,先后建立和修订完善各项制度84项,强化刚性约束,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党委书记、局长叶邦汉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领导、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思想引领,抓好巡察整改。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既是对局党委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又是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次全面检阅。二是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巡察整改。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从紧迫性、重要性、全员性上对整改工作全面部署、明确要求,始终做到“四个亲自”,并对整改进度、整改成效等重点方面时时紧盯、件件过问。于2023年1月17日牵头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聚焦“六个带头”,紧密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带头剖析班子和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入查找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并与班子成员之间就问题坦诚相见、批评真刀真枪,市政府副市长陈挺晨对本次民主生活会进行点评指导,充分肯定本次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党委书记全盘认领、全面整改。三是坚持跟踪督办,抓好巡察整改。坚持把“严”的基调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各方面,加强督导督办,并要求各班子成员聚焦任务落实,紧盯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掌握分线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逐条逐项督办推进、一体落实,做到严把关口、对账销号。同时加强监督执纪,对责任不落实、问题不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处室(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方面3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正在整改6个。其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交通先行作用精神存在不足”问题,2022年度投资任务已超额完成,因2023年度投资完成情况需年底统计结果,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改善农村运输服务水平仍有不足”问题,目前已报送创建资料,需等待交通部验收通过后完成,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举措不够扎实”问题,因一体化率数据需年底统计,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关于普通国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问题正在深入调查,并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中,计划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因民航中心房产出租招标程序、承租方违约认定等存在困难,目前已成立工作小组持续推进整改,组织与各标段原中标人协商原租赁合同终止等事项,计划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目前1名选调生公务员已到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7名已经报送,因销号需等考录结束后完成,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办理,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4件、了结4件,给予政务处分4人(警告4人);组织处理1人(调离岗位1人);教育提醒56人;新制定制度63项,修改完善制度21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18232.65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531468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重要论述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突出“示范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委带头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党委的重大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二是修订完善学习制度,创新载体,并以“随机抽评、季度督评、学习考评”等形式,有力提高学习质效。三是梳理学习清单,每月对已学内容进行全面汇总和动态更新,主动利用好各类等官网官微进行查漏补缺,全面掌握应学内容,避免漏学。四是依托党组织“亮旗树星”评定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台账检查、笔记翻阅、谈心谈话等,了解各党组织学习情况。

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交通先行作用精神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系统梳理,组织专题会议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批示指示、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二是高标准完成考核任务,多次对接沟通投资计划,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完成统计口径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04.4亿元,完成考核目标的110.5%。三是领导干部领衔攻坚破难,以挂图会战、百日攻坚、立功竞赛等创新载体和形式,全面有序推进建设。四是有力推进项目进度,开展前期报批破难攻坚、重大项目“四地”攻坚行动,“十三五”期间未开工的10个省道项目均已大力推进。此外,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全市13个重大项目,均已分别完成安置用地、建设(先行)用地等批复。五是积极指导用好金融工具,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台州段争取到28.7亿元资金支持,甬台温高速公路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等项目已开工建设;市域铁路S2线初步设计已批复,先行段已开工建设;头门港铁路支线工可获省发改委批复。

3.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可持续发展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二是加强交通数字化改革项目统筹,对交通运输基层站所“星空图”项目和浙江省精密智控平台快转运系统两个项目予以合并立项,得到省交通运输厅同意试点代建。三是深化民生数字化改革场景建设,上线台州交通服务“信用秒批”市民学车“一键放心学”公共停车诱导场景,交通出行等领域的数字化改革应用效能进一步发挥。四是积极推动市区公交车辆新能源化更新,目前已采购新能源公交车55辆,剩余352辆已列入预算计划将在今年完成采购,占比提升至77.73%,两年内计划再更新新能源公交车344辆,实现占比提升至93%。五是大力推广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在“台州绿色配”“台州城投集团”等公众号投放宣传内容,并积极主动走访物流、配送企业和行业协会开展政策宣讲,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有力推进。六是推广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车辆,新增新能源车300辆,总数达883辆,增长51.4%,超额完成预期目标。七是完善绿配公共信息平台应用,应用模块增至8个,有力提升用户体验;平台录入新能源货车883辆,入驻绿配示范企业8家。

二、关于“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布局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全市交通规划编制工作调研,在《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中,充分征求各地各单位,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二是加快完善市区快速路谋划研究,一江山大道西延机场进场道路一期二期工程等项目加快研究推进。三是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互联互通,持续优化公交场站和公交线路布局,已制定线路调整方案部分线路已正式投入运营,全市综合性交通枢纽的衔接水平进一步提高;编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行动计划,目前已成功入选国家创建名单。四是现行公交班线得到优化升级,已完成《市域铁路S1线站点接驳方案》编制,有力提升换乘效率和接驳水平。五是推动共享单车融合发展,已建成共享单车管理数据平台,全市6万多辆共享单车均已上线。

2.针对“综合运输服务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成《台州市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推动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二是根据台州市产业发展布局和特点,出台《台州市物流降本增效行动方案》,推进台州湾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目前普洛斯浙东南智慧物流基地综合楼地下室外防水、土方回填已完成,A1库、A4库等建设进度为80%;宝湾(台州)智慧新零售供应链项目已完成燃气管线的迁改工作,建设进度为85%;台州南铁路智慧路港新区两个货场已建设完工,配套土地工程进度为36%。新改建一批交通物流基地,金台铁路头门港新区货站、台州智慧陆港、甬台温货场、金台货场均建成;临海东站货运中心建设进度达94%;建成台州传化洲鍠公路港、浙东南智慧供应链区域运营总部、天台多功能智能物流综合园区等项目。三是台州湾区公铁水多式联运项目建设进度有效推进,其中海关监管场所已建成,金台铁路临海东物流仓储中心主体结构已完成,金台铁路头门港货站、金台铁路临海东货站、金台铁路头门港物流仓储中心、台州港临海港区头门作业区一期码头改扩建工程、台州综合保税区项目等重点项目已建成;多式联运信息化平台已搭建,已完成软件开发和硬件安装方案调整。

3.针对“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亟待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晰权责并强化大局意识,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各责任部门权责事项,严格根据“三定方案”明确权责、审慎裁定。二是出台局机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的权力、责任和任务“三张清单”,已通过党委会审定后执行;完成局机关职能处室职责流程再造,梳理权力清单,明确权力类型、权力事项和实施依据。三是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调研,开展实地调研,掌握各县(市、区)改革推进模式、人员下沉人数、赋权事项比例等基本情况,并赴湖州、杭州等地开展学习。四是与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后明确基层站所辐射模式,并梳理交通运输权力事项清单和检查事项清单、交通运输常用事项,制定客运、货运相关领域的监管标准和监管计划。五是理顺执法机制,目前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系统以“镇街统管”“派驻+联络”“保持现有基层站所辐射”等模式,积极融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共下沉执法人员330人。六是积极做好台州湾新区交通运输执法力量下沉,派驻7名执法队员到台州湾新区开展交通运管、路政和安全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三、关于“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举措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拓展出行方式优化分担率,市域轨道S1线路已于2022年12月28日正式开通运营,对应制定市域铁路S1线站点接驳方案,优化整体公交线网布局,有效提升公交机动化分担率;建成黄岩公交综合场站工程、集聚区方特大道公交首末站,高铁桥下空间首末站建设进度为20%,黄岩高桥街道公交首末站工程建设进度为85%、东平路TOD项目建设进度为50%,路桥金清公交场站已完成招标。二是提升公交运营信息化能力,市公交集团已完成公交云脑一期建设,重塑优化系统,完成数据汇集,有效提升公交调度运营效率、准点率等。三是推动一体化率整体跃升,召开全市运输工作座谈会,研讨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指导各地自查短板问题、争取补贴资金。四是推动城乡公交服务品质提升,根据2022年城乡公交一体化评估情况的反馈,统筹增减公交班次;梳理站牌信息并形成整改计划,推进站牌信息的完善;按照票价降价要求核算成本,并向属地政府报告申请补助资金。五是营造绿色出行良好氛围,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活动,巡回播放台州公交各类主题宣传片,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并践行绿色低碳的出行理念。

2.针对“改善农村运输服务水平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聚焦农村公路通行水平,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231公里,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12.3%;完成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及低等级公路提升改造,推动农村公路建设进村入户,全市乡镇(街道)通三级以上公路率已达到92%以上;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有效加强,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率达到84%以上,百人以上自然村通等级公路达到100%。二是落实资金保障,编制2023年-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计划投入资金41亿元;2022年至2023年中央车购税资金向天台、仙居、三门等山区县倾斜,补助资金占全市91.8%;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省级补助+县级自筹”模式,山区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标准每公里较其他地区高出2000元至5000元。三是加大对农村客运班线的补贴力度,2022年度共计发放农客油补和疫情防控纾困资金179.455万元,有力支持农客经营者的持续经营能力。四是大力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出台《台州市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明确到2025年实现县级物流中心100%覆盖。五是加快农村客货邮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1个县级共同配送中心建设,提升改造“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6个和“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23个。六是积极指导三门县和仙居县创建省级农村客货邮示范县,推动其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三门县已向交通部申报客货邮示范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材料,下一步将按省厅统一部署进行示范县的申报工作。

3.针对“抓行业安全管理不够到位。道路运输行业重大风险底数未完全摸清,截至巡察期间,全市78家‘两客一危’企业仍有52家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0年6月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后,交通系统多名领导干部因监管不到位、安全风险预估不足等原因受处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对全市“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开展各类风险源的辨识工作,共排查61条重大风险,并进行分类分级管控。二是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专项整治,全市78家“两客一危”企业已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完善机制,已全面建立行业风险数据库,涵盖各企业风险点,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相关应急预案,以制度落实安全。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党委主要领导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年度述职报告、领导干部考核、民主生活会均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分别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机关学习会,深入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内容。二是网络宣传阵地有力打造,组建微信编辑精英团队,实行“一周一编辑,市局总审核”的轮值制度;与各级媒体通力协作,积极发出交通好声音,发挥正面、积极、健康的宣传作用。三是舆情风险得到严格管控,已落实专人关注新媒体平台涉及交通运输的各类信息,确保及时发现、有序处置,防止舆情蔓延扩大加大与市委网信办等部门沟通联系,并将舆情信息第一时间报送反馈。四是加强交通网评员队伍建设,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宣传工作现场会暨业务培训会,并实行实战演练;组织宣传干部参加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业务培训,不断增强队伍专业素质和实操能力。

2.针对“阵地管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丰富宣传内容,优化宣传形式,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打造“十大宣传主题”,在中央级媒体发布稿件95条、省级媒体732条、市级媒体1244条,并适时通过短视频、微动漫等形式增加可读可看性。二是举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宣传骨干业务培训,组织专题授课、实践操作、竞赛评比等活动,干部专业化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完善交通官网、官微发布审查机制,2022年以来官网、官微信息发布均已落实日常更新并执行审校制度。四是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对官网官微动态类信息保持每个工作日更新,政策、文件类内容均已根据时限要求及时发布,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原则上在政策出台、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

五、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清廉交通建设会议,进一步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印发并严格执行局党委“五张责任清单”,局属各单位按照要求一并落实,确保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印发责任分工文件,并根据分管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重点明确班子成员对联系单位清廉建设的监督指导。三是定期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全面掌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情况,严防“上热中温下冷”。四是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局党委主要领导对领导班子实现约谈全覆盖,全局开展分级分层教育提醒,其中警示约谈整改方案、报告已全部收回。

2.针对“防范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并常态化开展案例剖析,深化“一案四说”。二是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第五轮风险防控建设并组织落实情况督查1次,全局新梳理廉政风险点1854处,同步制定防控措施3716条。三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30万元金额以上项目均委托招标代理开展公开招投标工作,招标文件均提交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四是加强工程全过程监管,开展交通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常态化开展项目专家评标及评审工作抽检严格执行相关办法,指导施工分包规范化、标准化。五是严格执行采购审批程序,根据不同项目、金额分级启动审批程序,同步用好“政采云”网上采购平台,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六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三项制度”,每季度抽查行政执法案卷,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大比武活动,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避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廉政风险。七是严肃查处“挂证”行为,开展违规“挂证”专项检查,并加强证书统一管理,实行申报制,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干部从业行为。相关责任人已分别受到批评教育政务警告处分。

3.针对“警示教育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五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并对交通廉政案例进行剖析。二是创新廉政警示教育形式,拍摄廉政警示教育片、自主编演廉政微电影,组织全系统党风廉政知识竞赛等,提高警示教育的质效。三是用身边人教育人、警醒人,梳理汇编市本级单位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例进行专题警示教育,转发省、市纪委监委通报违纪违法案件,并在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后制作廉政图文提醒干部廉洁过节。四深化开展“一‘路’清风行”行动,持续推进“清廉文化进机关”建设,新增“清廉小故事”“廉政活动墙”、专项整治“进度条”等内容,举办全系统廉洁书画大赛,打造机关清廉阵地,局机关和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成功创建全市“清廉文化进机关示范点”。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廉政学习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行深入学习,并对相关案例进行深刻剖析,进行“一案四说”强化警示教育。二是针对相关案件中的制度缺漏以案促改,市交通勘察设计院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请示报告制度》等5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三是围绕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权力事项,聚焦行政执法、工程监管、公务接待和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修订完善《重大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6项制度,并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四是加强权力集中部门的监督管理,相关处室和局管局属各单位重新修订调整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局机关党委开展落实情况督查。五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层级、内容等,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针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和公务接待”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出行车辆使用的通知》,重申立即停止以任何形式向局属单位借用车辆等5项要求。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经费保障,与市财政局对接,2022年公务出行交通费追加5万元,有效杜绝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现象。三是落实特种用车专用职能,市交管中心对检测用车实行专用改装,有力发挥质量检测的功能同时积极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协调,原则上同意车辆继续使用。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执法车辆管理办法》,推行“用车登记-队长审批-留档备注”闭环管理模式,在钉钉OA审批系统内新增加油圈存模块通过线上抽查记录发现1项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五是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公务接待,修订完善《台州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明确接待标准、提供公函等事项,并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深入学习,同时不定期开展公务接待情况自查。六是对责任人追责问责,经深入查纠,问题为相关人员履责履职不到位所致,违规接待的经办人已于2021年7月15日离职,局班子领导、市交通勘察设计院相关负责人已分别对当事人开展谈话提醒。

3.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机关学习会,深入学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领会津补贴、年休假等文件精神。二是对关于违反年休假相关规定进行强调重申,解读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行为的处分规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思想自觉。三是强化审批管理,修订《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审批表》,新增已请事假抵扣内容,并加强干部职工出国(境)事项审批,把好审核关口,避免失管现象发生。2022年度核定3人已休或应抵扣,未予足额发放,全局年休假补贴发放无失管、错发多发等问题产生。四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局机关值班工作的通知》,对局机关加班、值班、年休假抵扣等相关内容予以明确,并从严审核、按规公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局班子领导已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共退回多发放的年休假补贴8732.65元。

七、关于“担当尽责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放管服’改革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刻领会“放管服”改革精神,召开机关学习会,深入学习《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等精神,深化道路运输“放管服”改革。二是加快下放事项落实,明确、委托及下放部分道路运输权力事项,并于2022年11月11日起正式对六大类道路运输权力事项予以下放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办理。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召开县(市、区)交通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培训指导会,详细解读政策并进行业务培训,编制业务办理指南下发至窗口工作人员,确保业务办理能力提升。目前相关权力事项下放已实现平稳过渡。四是理顺日常监管责任,椒江区交通运输局已暂时承接台州湾新区交通类业户的登记受理职责,台州湾新区管委会与椒江区政府就签订“反委托协议”已达成一致意见。五是加快企业信息流转、登记了解新系统推送模式,待省平台开发完善后第一时间加快企业营业执照等信息流转。六是开展“三大战役”为主要内容的跨年行动,加大对有照无证企业的整治力度,未发现被检查企业存在有照无证的经营行为,道路运输环境总体安全平稳有序。七是严肃责任追究,局领导已对当事人分别开展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

2.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将规划项目纳入交通强市考核和局对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考核,要求县(市、区)对纳入项目开展充分的论证研究。二是科学谋划研究规划编制、计划制定、项目推进等,加强前期研究和现场调研,在广泛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后,提交局党委会集体决策,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三是积极配合做好《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以文件形式正式上报省厅。我市共上报的项目中5个申请从预备类(研究类)调整为实施类,10个项目申请新列入省规划开展前期工作。四是破解项目土地、资金等制约要素,在省“三区三线”成果正式启用后,第一时间指导县(市、区)开展项目用地预审报批;加强对县(市、区)交通项目的包装指导,获得更多地方政府专项债和一般债用于交通项目,三门联络线项目已申报9亿元政府专项债。

3.针对“交通行政执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升执法能力,开展“5+N”执法学堂、青年骨干轮讲课堂、安全管理专题学习,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制定《行政执法处罚操作手册》等10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规范,推动科学履职。二是组织执法能力短板分析会,自查短板问题,提出解决举措,确保整改到位;开展交通执法应知应会“日学月考”,组织人员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内容学习,通报全市各队人均办案量、结案率等关键性指标。三是科学制定执法计划,分析2023年交通运输执法环境和任务目标,利用“数字打非”等信息化系统和科技化设备,强化联合执法、数字执法效能。四是积极向上对接,将治超工作纳入考核、联合市交警局印发联合执法工作清单等,2022年治超工作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定公路治超工作清单接入重点数据公布企业“红黑榜”。截至目前,普通国省道超限率1.5%,较去年同期下降60%以上。“百吨王”现象下降明显,超限100%车辆下降至0.1辆/万辆,排名全省第二。五是加强出租车行业监管,召开出租车联合整治会议,研判投诉类型、分析成因,并完善现行星级考核办法、出台考核标准;持续开展“好的”行动,依托线上巡查、在途监管等方式,有效查处出租车驾驶员违规行为,并由椒江、路桥执法队派人专职驻守机场、火车站等重要公共场所,强化执法人员力量,实现出租车投诉处置率100%、有效投诉转立案率平均环比增长30%以上。1月11日至1月18日,出租车立案查处8起,其中网约车平台查处4起,非法营运1起,其他违规行为3起。六是推广数字便民化服务,参加省交通运输厅举办的“法治交通”平台应用线上培训班,并印发《关于推广应用台州交通执法“掌上办”、“一键办”、“异地办”的通知》,推动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八、关于“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接线工程问题整改,针对台金高速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多计工程量的款项,市区连接线项目工作组通过下发书面通知催缴等形式,已于2022年3月11日收齐;未经批准提前支付变更款项的问题所涉及的工程变更报告单、单价变更报告单已审批完毕。针对市区连接线问题加强工程结算、竣工决算阶段管理,对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进行全面核查,检查发现所有工程变更手续齐全,工程结算造价准确。二是针对国省道问题,编制《关于加强全市国省道公路养护全流程规范化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养护工程全过程监管手段,提升养护工程管理水平。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对因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未能正确履职的责任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普通国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问题正在深入调查,并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中。

2.针对“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组织学习招投标有关法律规定、内控管理等制度,并强化常态化自学,进一步加深对招标投标认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减少廉政风险。二是修订招标投标法规和政府采购制度汇编,完善《台州市民航事务中心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从严把好资格条件审查,严禁不符合资格的单位参标竞标。三是制定《台州市民航事务中心房产出租管理规定》,明确房产出租范围等事项;党委会专题研究房屋出租事项,成立整改工作小组,落实专员专责清退违规出租房产事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局班子领导已对责任人分别开展谈话提醒,驻局纪检监察组已对相关人员开展初核。

3.针对“合同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学习,举办合同相关知识讲座,邀请法律专家讲解合同签订、执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效增强干部职工的履约意识。二是强化合同管理,出台合同支付集体审查机制,严格审查资金支付是否符合合同支付条款,杜绝在项目未验收、服务期未结束等情况下提前支付尾款;严格按照审批、报销、内部会计控制等制度,加强合同审批和支付签字审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在政府采购限额下的各类设备通过政采云采购,做到应采尽采,对未纳入采集目录或需定制的商品,落实询价流程。针对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厨房问题,执法队分管领导已对责任人谈话提醒。三是深入查纠并严肃追责问题8个项目提前支付尾款的问题逐一排查,聚焦存在问题,市执法队、市公运中心、市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已对责任人分别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九、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作规范性有待改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规执行请示报告规定,完成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已经局领导审定后已报送市委、市政府。二是“一把手”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召开党委会议调整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局党委班子主要领导不再分管组织人事工作,调整为由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三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2022年度的考核结果通报文件已下发,并将于第一季度内下发具体考核目标,激发各部门以考核为引领推动中心工作。四是科学修正考核机制,平衡考核目标的及时性与灵活性,在第三季度内结合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年度考核任务,对具体目标进行修正。

2.针对“制度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局党委工作规则》,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11个方面内容,并将预算安排、审计、巡察等重大事项纳入议事范围,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局党委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下属单位请示报告的各类事项,督促局属单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是加强下属单位履职监管,出台《下属单位请示报告落实情况督查制度》,不定期开展下属单位请示报告落实情况督查。四是制定《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议事规则》,对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各类会议的议事范围、参加对象、会议程序和会议纪律。

3.针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局党委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局党委工作规则》,对议事范围、议题确定、参加对象、会议频次、纪要形成等事项予以明确。二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学习,组织局机关全体职工和局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学习《台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试行)》,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公布。三是规范公款竞争性存放,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对三季度公款竞争性存放计划、提前支取部分公款竞争性存放资金、四季度公款竞争性存放计划均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四是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钉钉合同审批程序上,已增加“党委会讨论通过日期”栏目,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五是就采购未经集体商议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由市执法队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十、关于“党管干部和人才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缺少系统谋划”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局机关行政人员、局属单位事业人员年龄、性别、党派等情况,进一步摸清干部队伍底数,形成《台州市交通运输人才队伍调研报告》。二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出台《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通过公开招考、遴选、“双一流”选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招录年轻干部,择优提拔一批干部、锻炼培养一批干部,逐步形成合理的干部队伍结构梯次。三是整合优化局机关、局属单位岗位职责,规范审批报备程序,2022年局机关5名混岗人员返回原单位,进一步精简人员;严格执行局管干部管理办法中关于挂职的规定,3人“低职高挂”情形均已整改到位。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局党委会议强化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五个办法”,准确理解和把握选拔干部的重要原则、程序要求等内容,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梳理中央、省、市关于组织人事各类文件,形成《组织人事文件汇编》,涵盖13项内容,通过对照学习、执行,加强组织人事业务能力。三是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工作办法》,明确混岗人员提拔在局机关和编制所在单位推荐,正科人选在全局范围推荐,提高选人用人水平。四是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局政治处、驻局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增强干部选拔工作透明度。

3.针对“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引进轨道交通、交通运输等专业人才,重点培养现有专业性公务员,目前1名选调生公务员已到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7名已经报送。二是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重点围绕交通工程建设、运输管理等领域,选配专业素质强的干部,加大对中级职称人员的培养力度,积极推进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2022年新增中级职称67人(其中35周岁以下59人)、高级职称25人(其中35周岁以下5人)。三是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年轻化,鼓励更多年轻的交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到重点、大型项目,加强年轻专技业务骨干评聘力度,并择优推荐到高层次人才选拔,逐步形成搭配合理、优势互补的专业结构;多次与市委编办、市人社部门充分沟通,力争启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空编使用、人员招录和岗位设置工作。

十一、关于“党建工作责任没有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发挥机关党委作用不够充分、推动支部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发挥机关党委统筹协调、督查指导的作用,按要求及时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印发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强化工作指引。二是推动党建与中心业务联动共促,印发《五联党建·双建争先》实施方案,发挥交通运输行业党委作用,推动网约车、道路货运在党组织引领下协同发展;发挥党员攻坚作用,助力项目建设。局属各党组织均将中心工作纳入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杜绝“两张皮”问题发生。三是动态调整“亮旗树星”党组织星级评定细则,2022年新评定“五星级”党支部2家、“四星级”党支部3家,增设“合格党支部”一项,既突出先进,又鞭策后进;指导各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工作,积极参评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2022年指导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党委、执法队机关党支部分别创成全市“机关党建示范点”和“先锋党支部”。四是制定《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建工作手册》(口袋书),明确党组织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为下级各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规范指引;严格按要求召开机关党委会议,2022年至今每月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事项。

2.针对“党建基础工作未夯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严格要求下级党支部支委会及时研究、分析支部党员思想动态,每半年形成1次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并纳入“亮旗树星”党组织星级评定重点内容,目前已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报送全局党员思想动态分析报告。二是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选树思想政治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担任党务干部,目前全局共有专、兼职党务干部29人,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占比82.7%。三是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严把入党标准、程序,2022年度新发展党员4名,申报2023年党员发展计划5名。四是每季度常态化加强监督检查,并积极用好“台州红云机关党建系统”进行线上巡查,目前已开展线上巡察1次,对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的党组织及时督促提醒。

3.针对“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督促全体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自2022年以来,班子成员均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按规定参加支部活动,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有力提高。二是印发《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建工作手册》,并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避免产生不规范、“党味”不够浓等问题。三是由局机关党委对全局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严格审核把关,各党支部均已规范召开2022年度党组织部组织生活会,且落实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四是以提示单形式,每季度对党员大会的安排提出指导建议,目前已经下发两期提示单,各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已全部上报。

十二、关于“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持续抓整改重视不够,部分问题未做到改实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的责任体系进一步织密织牢,形成主要领导主抓直管,分管领导协同推进,责任部门真查实改的工作合力。二是针对问题深入剖析,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三是围绕工程建设、违法转分包、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2年全市共排查问题360个,整改率100%;综合利用信用评价体系,对全市交通工程企业进行分数评定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作为降低信用等级重要依据;开展包含《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在内的各类宣传教育149次,出台制度14项。四是加强交通工程执法领域工作力度,开展“利剑”专项行动举办全市交通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开展业务培训推进普法教育,2022年全市交通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案件总数跃居全省第三;强化信用惩戒力度,2022年我市共对3家企业开展了信用惩戒。五是加强市交通勘察设计院薪酬、现金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全面取消备用金借支使用、借款统一办理企业公务卡,组织全局职工和全系统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围绕资金管理使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六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改不够严实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分级谈话提醒,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班子领导分别开展谈话提醒,针对工程问题,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针对招投标问题,由处室负责人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针对交通工程执法问题,由市交管中心负责人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针对市交通勘察设计院问题,由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分别进行谈话提醒,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逐级谈话提醒,市交通勘察设计院负责人对责任人分别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和调离岗位。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推动巡察整改持续深入。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着力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贯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始终,把党的领导融入工作推进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增强理论学习实质实效。二是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推动后续整改到底到边。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原则,持续抓紧抓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于未完成整改的,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对于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的,始终紧盯不放,以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确保巡察整改在交通落地生根,确保反馈意见中的问题不再次发生、不反弹回潮。三是深化标本兼治,着力推动管党治党从严从紧。牢固树立“巡察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清单式明责、台账式履责、绩效式评责、对应式追责的责任落实体系。尤其是加强面上共性问题的分析反思,深层次查找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和制度漏洞,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权力运行,织紧织密制度“笼子”,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四是推动以巡促改,着力推动交通事业创先创优。倍加珍惜和把握好这次巡察整改工作创造的良好政治环境,综合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放大巡察整改效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与推动交通中心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坚持综合交通和清廉交通建设“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以干净干事、干事创业的新成效,争当“两个先行”的开路先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552279;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323号,邮编:318000;电子邮箱:tzjtzz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