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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3-03-23 18:20 信息来源:黄岩区纪委监委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通报。

  1.台州市黄岩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林贤江违规收受礼卡、发放补贴问题。2018年,林贤江在担任黄岩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某粮机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陈某某所送超市购物卡,共计3000元。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黄岩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截留公司收入118791.38元并设立小金库,用于向公司职工发放现金和实物福利,林贤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林贤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林贤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原黄岩自来水公司副经理吕桂敏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卡问题。2017年至2019年,吕桂敏在担任黄岩自来水公司副经理期间,先后5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某管道安装服务部负责人杨某某所送超市购物卡,共计1.6万元。在接受组织审查前,吕桂敏主动将违纪款上交廉政账户。2022年12月,吕桂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释放了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上述2起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卡、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不收敛不收手,也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不正之风和腐败同根同源,必须露头就打、持续纠治。

  通报强调,“节点”就是“考点”,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答好元旦、春节反“四风”的政治答卷。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等顽瘴痼疾,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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