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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一线 | 村干部重复领取报酬谁之过?
发布日期:2022-09-15 08:00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组长,这笔支出有问题,杨某作为村监会主任,已从村里领取了报酬,不应再从街道领取!”近日,台州市椒江区委第三巡察组在对章安街道前街村开展巡察时,巡察干部小张在账册中发现了“猫腻”。

  “杨某领了多少钱?仔细看看前几年是否也存在同样的情况?”巡察组组长提醒小张道。

  “我查过了,杨某先于2021年1月领取了村里发放的2020年1-11月报酬2.8万元,又于同年7月领取了街道发放的2020年1-11月报酬1.085万元,而且他在2020年11月已不再担任村监会主任,多领取的钱应该退回来才是。不过暂时没有发现前几年有重复领取的情况,我马上找杨某来核实。”小张翻着账本说。

  面对巡察组的询问,杨某对重复领取报酬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以为自己不再担任村监会主任,发我的报酬拿了就拿了,没有人会知道。唉,小便宜贪不得呀,我马上把多领的钱退还组织。” 

  然而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虽然从账面看,杨某领了“双份”工资,理应退还,但村里和街道对此事是否知晓,有没有向他催讨过,而且发给杨某的报酬不仅金额不一样,时间也有先后,村监会主任的工资究竟是如何发放的,这中间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凭借多年的巡察经验,巡察组组长觉得此事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他决定带领巡察组打破砂锅问到底,全面了解村监会主任报酬发放情况。

  根据《椒江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考核及基本报酬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村监会主任报酬可在村集体与街道发放标准中取其高者。目前大多数村集体所定标准均高于街道,因此往年都由村集体按照本村标准先行将报酬发放给村监会主任,街道在区财政下拨专项经费后,再分别汇至各村集体账户,所以并不会导致重复发放的问题产生。从2021年开始,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村监会主任的报酬须由街道统一发放至其个人市民卡,但章安街道在操作过程中并没有将这一规定及时告知所辖村集体,故多数村依旧按照惯例先于街道发放了2020年报酬。

  至此,杨某重复领取报酬一事的来龙去脉终于水落石出。杨某思想认识不到位,街道和村集体对重复发放的报酬也是一头雾水,导致该笔款项一直“遗落”在他的口袋中,直到巡察发现。

  “从调查情况来看,重复领取报酬现象可能不只是个案,我们既然来了,就要巡个彻底。”巡察组组长冷静地分析道。于是巡察组趁热打铁,对本次巡察范围内的章安街道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全面梳理章安街道近五年来各村历届干部的报酬发放情况,共发现类似情况7起,并已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立足“当下改”,更要注重“长久立”,本着既盯个案治标,又谋全局治本的理念,区委巡察办根据第三巡察组的反馈,主动对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章安街道党工委,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通过发放《巡察建议书》等形式,要求章安街道就村干部报酬发放问题与各村加强沟通,建议区委组织部着力从制度层面完善发放办法,建议区纪委监委加大对村干部重复领取报酬问题的监督问责力度,切实规范村干部报酬发放工作,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村干部重复领取报酬,不仅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还折射出个别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强、内部管理混乱、监管责任缺失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村(社)管理相关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以巡促改,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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