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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4-29 11:11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部署,2021728日至9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11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回头看”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委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全盘接收、全面认领、全力践行。中心上下思想统一,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一次提高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机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立即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联络组,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中共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了党委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整改任务责任落实到中心班子成员、处室和个人,限定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党委书记负总责,带头落实整改,在26条整改问题中领衔13条问题的整改。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范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迅速行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机制。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明确时间表、线路图,细化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对整改措施实施清单化、销号制,强化跟踪督办,做到真改、实改、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截止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四方面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正在整改4个。在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次,诫勉谈话1人,教育提醒49人。制定和完善长效制度9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307.53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台州港航事业改革发展成效还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重要论述和2020年视察浙江时有关港口建设开发的重要讲话精神还不够透彻”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服务台州港一体化发展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议、处室例会多层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海洋博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上的主旨讲话精神、关于港口建设开发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海洋经济、推动港口建设的战略思考,提高台州港口一体化发展意识。二是持续深化与省海港集团战略合作。2021127日,省海港集团在台州成立台州港港务公司,中心与港务公司多次对接商讨台州港发展战略,在港口经营、航线加密、建设开发等方面共商共建助推两港合作。三是加强台州港航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研究。1029日,邀请国内众多专家齐聚台州,成功举办2021台州航运高质量发展论坛。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调研文章《关于加快推进台州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涉港涉海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四是在新增的港口项目中,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岸线。重点推进大麦屿港区LNG储运项目码头、浙东南现代大宗商品物流园区码头、台州海滨船厂舾装码头等。五是加快港口开发,完成头门二期码头的交工验收,目前台州港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增至11座。六是加快沿海航道锚地建设,完成头门进港航道(规模为通航7万吨级)初步设计批复,20226月底前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2.针对“推进头门港建设的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是成立以中心负责人为组长的服务专班,多次与临海市政府、头门港管委对接,积极参与临海市政府推进头门港区开发。二是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头门进港航道(规模为通航7万吨级)初步设计批复,20226月底前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服务头门港口开发。三是以头门港综保区批复为契机,不断完善头门港区集疏运网络,深化国家级台州湾区公铁水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目前配合临海市完成了头门港铁路支线上岛项目航评审查等相关工作。四是加强招商引资,20211228日红狮水泥正式签约落户头门,该项目投资5亿元,新增吞吐能力600万吨。五是头门港务公司已开始二期码头调试运行,将于20226月份完成竣工验收。提升了港口作业能力,提高吞吐量,2021年头门港务公司吞吐量达到535万吨。

3.针对“整治无证经营‘黑码头’和船舶污染进度不够快”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无证经营“黑码头”整治工作。大麦屿港区3万吨级多用途码头于2021924日完成验收,20211020日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完成整改。二是202191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1216日印发了《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建立健全台州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督促港口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做好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三是台州市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联单电子化被评为全省交通数字化改革基层和社会“最佳实践”之一,并于2021121号召开推广应用会。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台州港口实际定期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能力评估,落实港口船舶污染物治理措施

(二)关于“推动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持续推进机构改革的韧劲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与市委编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沟通联系,19名中心本级及椒、黄、路三区在编执法人员已于202112月完成转隶。二是加强与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的沟通,日常管理明确由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副书记、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分管,执法队负责人已完成任命、法人证书已经取得、办公场所已按规定调整到位。执法队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工资待遇等由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负责。三是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省港航管理中心的沟通。目前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意见,在省主管部门层面,以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的名义开展工作,但整体工作仍由市港航中心承担。在市级层面,经与市委办、市府办衔接,市港航中心按照机构改革前的模式不变,作为市政府直属单位开展工作。与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的工作衔接问题,明确港航行政事务的处理由市港航中心以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的名义作出。

2.针对“推动托管企业改革的干劲不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港务企业、改革发展规律研究,调研撰写《关于在推进台州港高质量发展中如何更好整合港口资源的对策建议》,20211229日对接台州港港务公司,初步商定外沙港埠公司经营权承包方向,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二是已与椒江区政府开展协调,帮助外沙港埠公司扩大后方堆场,增加集装箱堆存能力,相关工作将继续努力推进。三是企业码头3号泊位修复经质量检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已投入运营生产。竣工验收在20226月底完成。四是已对两家托管国有港务企业进行考核,企业盈亏指标纳入考核2021年扣除考核分10分,促使2022年逐步扭转亏损。五是为企业提供八达物流转移信息,促成八达物流与外沙公司合作,帮助企业开拓港口物流发展的渠道。

(三)关于“开创新局的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缺少提振队伍士气的有力举措”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密切关注和掌握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调动工作积极性。20211227日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体谈话,强化思想引导,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二是加强港航文化建设,凝聚队伍合力。2021年举办了6期“学党史讲党性开新局谋发展”主题港航论坛活动,14名党员青年干部轮流作主题发言。挖掘、培树和宣传“最美港航人”5名,发挥典型人物引领作用,弘扬港航正能量。三是完成制定新一轮《台州市促进集装箱水路运输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台州港口集装箱快速发展。四是坚持“项目为王”理念,把项目推进作为港口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202110月召开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推进会,两月时间完成7个项目的交竣工验收,2021年完成水上交通建设投资3.25亿元,超过年度考核指标62.5%。加强水运建设投资统计,发布了《台州市水路运输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和《台州市水路运输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划分与清单》,加强入库管理,做到应统尽统。五是做大做强临港产业。大力推进三门六敖区块临港产业的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前期进展,完成了岸线评审和施工图评审,330日正式开标明确施工单位,4月份将正式开工建设。

2.针对“缺少抓队伍业务能力建设的硬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丰富学习内容。组织学习港航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统计等相关业务知识。加强船检、引航、执法队等各类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和培养,2021年完成各类业务培训53人次。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工程处全体人员学习《港口规划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港口总体规划调整适用情形和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加强港航规划工作的前期研究,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加强规划管理执行的刚性,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复的规划实施港口开发,所有新增港口项目都上中心规划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2021年下半年服务浙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落户头门时,明确要求对港口规划进行修订,编制规划方案纳入台州港总规。四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督促强化规划执行的刚性意识。

3.针对“部分工作力度减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剖析原因。2019-2020年期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由于机构改革执法人员未明确到位、执法检查边界未能厘清、执法主体资格印章未落实等原因,导致工作力度减弱。2021年底执法体制改革已经到位,台州港航综合执法队已组建完成,常态化行政执法工作已正常开展。二是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了《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开展了港口危化执法演练和参加各类培训,提升危化案件调查取证水平,坚定执法人员责任担当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三是强化运政、港政和航政的日常动态巡查监管。2021年组织执法检查402次,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8件,罚没款总额101.9万元,完成双随机抽查企业15家,掌上执法监管事项110项,做到有案必查。四是开展联合执法。2021年执法队与港口、航运、航道等相关处室共开展联动执法77次。配合海事、反走私与海防等单位做好“三无”船舶联合清剿等各类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共排摸出1619艘“三无”船舶,已拆解822艘,扣押797艘,处置率100%。五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执法人员进行集体警示谈话。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到位,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责任链条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五张责任清单”。二是召开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会议。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形成“以上率下、层层担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监督检查。2021年底开展了“一岗双责”和廉政约谈落实情况等检查。四是认真执行廉政约谈制度,定制统一的廉政约谈记录本,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人手一本。2021年班子成员共开展工作提示约谈155人次、警示提醒约谈3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

2.针对“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纪委系统“三转”工作的要求,印发了《中

共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明确了纪委书记职责定位和分工。二是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力量,通过选调等方式已配备2名专职纪检工作人员。三是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发挥兼职委员和各支部纪律委员作用,努力做到监督覆盖全方位。

3.针对“日常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配合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对托管国有企业冻品走私案相关人员给予党纪处分。对下属单位台州港引航站单位受贿案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二是创新日常监督方式,通过开展廉政约谈50人次,走访座谈港口企业、船厂25次,听取船检处、引航站重点岗位党风廉政汇报,开展船检员差旅费专项检查5次等方式,做实常态化监督。三是结合港航论坛、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廉洁意识,筑牢廉政防线。四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持心》,以案促改,做到警钟长鸣。五是加强对下属单位和托管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签订反走私责任书,制定反走私控制程序、反走私举报奖励办法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管控有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肃查处。对“私车公养”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对涉事驾驶员作辞退处理并追缴回经济损失。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对处室负责人给予警示提醒约谈。二是举一反三,对船艇、机关用电、用水等公物私用现象进行检查,进一步全面梳理排查各处室廉政风险点,细化到每个岗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管控。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提醒谈话,督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执法执勤车加油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改变油卡的管理方式。

2.针对“执行招标采购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自查自纠。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自查核实,由于2018年之前未专门明确招标采购职能处室和专职人员以及对政府采购的规范标准、政策掌握不够充分,以致产生把关不严等原因。已进行了纠正,制定并严格执行中心采购办法,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建章立制,组建政府采购方案审查小组,负责对采购项目过程进行审查。修订《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自行采购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采购工作的审查和监督。建立中心内控体系建设。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单位的内控风险进行评估,拟建立内控管理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三是制定《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采购项目后评估实施意见》(试行),建立自我检查、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采购招标行为。四是以港航论坛的形式,组织了对政府采购知识及政策的一次专题学习和解读,及时传达采购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自查自纠。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固定资产系统数据核查,逐笔核对各单位固定资产明细,查清差额明细,已于2021年底完成相关账务调整。二是批评教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组织开展2021年度港航固定资产清查,对各单位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盘点确认,清理出部分超过使用年限或因技术原因确须淘汰的通用设备一批,已按要求办理资产核销手续。四是完成车改调入的吉奥轻型货车补登财务账固定资产。五是召开2021年度财务重点工作调研座谈会,增强资产管理责任意识。六是严格落实港航不动产巡查报告制度,加强动态监管,2021年度各县(市、区)港航管理单位均按要求开展不动产巡查,并报送资产巡查情况报告。

(三)关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措施和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港航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并根据疫情情况调整防控举措。二是自2021812日起开展全市港航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和暗访,指导港航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共暗访企业36家,查出隐患45个,已全部整改。三是加强县市区作为属地防控主体责任意识,要求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人员、车辆及船舶的管控措施。四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市最新防控部署,印发《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要求,常态化开展工作。五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强化责任意识。

2.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自查自纠。经自查核实,多付移动办公费用的原因是由于托收情况下经办人员后期审核不严,2019816日已追回。二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三是健全长效制度。调整业务归口和更换业务办理人员,将移动租费事项交由科技信息处负责,实现项目办理和日常管理统一。对移动租费的支付,根据合同和人员清单进行单独对账结算,报销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附上凭证。四是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对电信联通等相关项目进行梳理和清查。改变支付方式,将所有的运营商资费支付从银行托收方式改为凭证报销方式,避免出现类似情况。五是加强对综合处、财务处全体人员的教育管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基层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了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组的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纪律,触及灵魂。二是进一步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好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增强辣味。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围绕主题要求,每名党员认真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详实的台账记录。三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组织指导。每位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委派人列席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流于形式的会议及时提出批评意见,增强会议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提高会议质量。

2.针对“支部工作不平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自查自纠。对所有党支部的台账资料进行检查,指出存在的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不够丰富、签到不够齐全、记录不够详细等问题,立即纠正。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其他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示约谈。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查漏补缺,增强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三是优化调整了党务干部,通过党支部学习会、港航论坛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队伍素质。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支部自查、机关党委督查等方式,规范党建工作台账。五是加强机关党委对党建业务工作的指导。通报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党支部的学习探讨,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

3.针对“机关党委换届延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机关党委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条例》,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委换届等要求。二是完善机关党委运行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党委工作,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

(二)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到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学习培训工作针对性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关注和掌握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适时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关心关爱,调动工作积极性。召集中层以上干部集体谈话,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二是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邀请专家讲授港航业务知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1年完成各类业务培训53人次,2022年拟举办港航高质量发展综合业务培训班。三是丰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形式,2021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会议精神、法律法规、安全、统计等内容共计13次,交流研讨5次,提高了学习质量。四是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自学、专家授课、结对共学、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组织学习党建和港航业务知识。举办“学党史讲党性开新局谋发展”主题港航论坛活动,以“党建+业务”的形式,互学共享,共促发展。2021年已组织14名党员干部作主题发言。

2.针对“队伍建设规划系统性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港航队伍的系统规划,对队伍结构、专业进行了梳理分析,合理制定2022年度进人计划,加强引航员、验船师、水运工程建设人员等港航专业型人才的培养、引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加强干部梯队培养。建立港航系统内年轻干部交流培养机制,选派2名年轻专业型干部到县(市、区)港航管理单位挂职锻炼,1名县(市、区)港航年轻干部到市港航中心交流学习。实施新一轮干部选拔任用,通过提拔、交流和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工作积极性。三是根据新的“三定”方案做好新一轮岗位设置工作,完成了第四轮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建立更加规范、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四是通过谈心谈话、周一学习会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责任教育,合理安排工作分工,提升履职尽责意识,防止人浮于事现象。

3.针对“擅自设置内设机构、领导职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机构编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机构设置程序和方法。二是按照机构改革后新的《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新的内设机构于20214月调整到位。三是20214月按照新的“三定”方案对内设机构、人员重新调整到位后,原市港航管理局任命的副总工程师、科长等职位已被撤销。台州港引航站也已撤销3个内设机构。四是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杜绝再出现违规设置内设处室以及领导职务。

4.针对“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工作规则》,规范召开党委会。二是严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在党委会及主任办公会议议题申报环节增加回避项目填报和审批,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等相关规定。三是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党委会议事决策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

四、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还未压紧压实,持续整改的长效机制建设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20181122日至20191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港航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对照上轮巡察报告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发现党委落实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还存在以下问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整改主体责任还未全面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针对3项未整改到位的,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全面整改到位。二是提高全省港口一体化发展意识,持续深化与省海港集团战略合作。省海港集团于2021127日在台州成立台州港港务公司,中心与港务公司积极对接商讨台州港发展战略,在港口经营、航线加密、建设开发等方面共商共建助推两港合作。三是与市委编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进行沟通协调,对质监站设置情况开展调研,撰写了《台州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通过由不同领导分管工程处与质监站工作,配备质监站专职工作人员,发挥好质监站的监督职能。四是积极开展“三服务”。坚持中心领导、相关处室联系企业制度,提升服务意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为”专题实践活动,梳理市级重点问题清单7项,列出服务清单共计11项,通过问题导向,责任到人,限期完成,截止202112月完成率达100%。五是将不动产管理列入2021年县(市、区)港航管理单位年度考核目标,2021年度各县(市、区)已按要求开展不动产巡查,并报送资产巡查情况报告。六是推动县市区港航资产管理权限下放,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县(市、区)港航部门基本支出等收支管理方式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起将县(市、区)港航管理部门纳入各属地财政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县(市、区)对所辖区域港航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

2.针对“部分问题整改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批评教育。根据核实情况,对上班追剧的工作人员进行警示约谈提醒,对该处室负责人进行工作提示约谈。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通过组织学习传达上级关于作风效能建设的精神,设置廉政教育课程,设计发放文创产品廉政提醒等形式,增强港航干部职工严纪律、守规矩意识。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经常性对中心作风效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同时利用各种会议,强调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四是修订完善《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作风问责实施意见》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做到常抓不懈。五是对上一轮需长期坚持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扩大整改成效。

3.针对“抓长抓常的韧性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批评教育。对反馈问题进行自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对剩余游泳经费和次卡立即冻结注销,不再用于游泳兴趣小组。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经办人员开展批评教育。2名相关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二是召开2021年度财务重点工作调研座谈会,进一步熟悉工会经费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三是深入学习贯彻《浙江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四是加强与市总工会、市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对上一轮需长期坚持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扩大整改成效。

下一步,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回头看”“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持续抓好整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持续推进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长抓不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的同时,注重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努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并坚决抓好落实,让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切实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扩大整改成效,推动港航发展。要把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全面从严治党、机构改革、干部队伍建设、港航重点工作相结合,强化制度执行力并转化为治理效能,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真正把巡察“回头看”整改转化为完成各项港航工作任务的助力和动力,推动台州港航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859038;邮寄地址:椒江区海门街道江滨路46号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邮编:318000;电子邮箱:2951904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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