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巡察工作
【巡察进行时】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4-29 09:13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729915,市委第巡察组对台州市教育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11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台州市教育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整改落实作为等大事来抓,先后8次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召集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局党委主要负责人逢会必提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局领导班子带头抓整改,处室和直属单位以及市直学校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整改,以最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决改、彻底改。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紧盯整改任务。成立以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逐条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责任分解表,明确每项意见整改路线图、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以及整改期限。制定局领导班子工作清单,明确每位班子成员整改任务。三是强化协同发力,狠抓督促提醒。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明确整改任务和要求。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不定期督促提醒,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督促指导,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市直公办学校积极落实知即改,确保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正在整改3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14人次、批评教育19人次、责令检查10人次、诫勉谈话4次,47人次;新制定制度16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挽回经济损失1182594.1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抓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按要求召开局党委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二是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专项活动。局党委带头学习,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同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加强对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监督检查,要求学校在显著位置将党的教育方针“上墙”,把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纳入各类教师、校长培训。三是督促指导市直学校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印发《台州市直普通高中学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实施办法》,督查市直公办中小学校2021年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对各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市直学校健全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四是把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纳为党建巡查重点对象。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党员必读书目学习情况、干部“四史”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内部通报。

2.针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德树人相关论述,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五育并举”专题研修,开展全市中小学“五育并举”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引导全市教育系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二是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中小学一体化教学实践,召开台州市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暨台州市高一政治新教材培训会,举办2021年全市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创新作业设计 减轻学生负担”主题教研活动。三是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联合四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督促、推动市直学校加强思政课教师配备。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举办台州市高中思政课名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评出台州市首批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基地16家。四是着力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把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纳入监测序列,在“浙里办”的“台州掌上教育”新开通“体质监测”专栏。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防近视等育人工作纳入地方、学校和教育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市直学校体质健康奖励和考核制度,将学生体测成绩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

3.针对“对直属学校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工作指导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市直学校党建工作指导,将学校章程修订纳入党建工作督查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台州一中、洪家中学、三梅中学、枫南幼儿园按要求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并重新报备。二是开展2022年市直教育系统“制度建设年”活动,在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暨清廉学校建设现场会、全市教育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上部署相关工作,将制度建设纳入市直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三是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局党委带头学习上级有关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意见,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有序推进。

4.针对“推动贯彻执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局党委每年定期召开教育质量分析会,制定《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述职制度》,研究解决质量提升的重大问题。出台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形成2022年工作思路,紧盯“十四五”目标任务,加强对年度工作的谋划、实施、监控与评估。二是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为160.96亿元,比上年增加11.81亿元,增幅为7.92%。谋划推动一批教育重大项目,全市共完成重大教育项目投资75.7亿元。2021年总投资10.5亿元,新改扩建二级以上标准幼儿园45所,投用后可增加13860个学前教育学位,全市公办园(含在建)覆盖面达到52.5%。三是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实施学前教育“扩容提质”行动,制订《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实施普通高中“固本强基”行动,深化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完善特殊才能和潜质学生的培养机制,健全教学质量动态跟踪与评估机制,每年组织4次普通高中期末质量评估和模拟考试,强化动态数据的跟踪运用。推进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支持台州学院创建台州大学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的若干意见》,助推台州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台州开放大学。四是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出台《台州市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专班,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建设职教“窗口”城市动员大会,把职业教育纳入“幸福教育”考核重要内容,全力推进中职学校新建迁建扩建工程,推动制定实施“一县一案”“一校一策”。加强职业教育市域统筹,印发《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市域统筹工作的通知》《台州市区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二、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短板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局党委以教育现代化为总抓手,每年听取教育现代化创建、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汇报,强化“双创”工作指导,明确各县(市、区)创建时序,天台县接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现场评估。二是强化教育督导职能。2021年创成省现代化学校41所,新增一级幼儿园4所,新评二级园31所,预评二级园33所。三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成235所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学校结对,全市互联网+义务教育实现全覆盖,实施“乡村教研提升工程”“城乡携手,同步课堂”项目。四是着力提升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召开台州市“双减”背景下校长会,出台《关于全市初中教育“强势崛起”的实施意见》,确定64所初中学校为2021年培优提升学校。五是加强劳动教育。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学校创建活动,评出12个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8所学校入选省级劳动实验学校。

2.针对“三区高中一体化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系统谋划。局党委定期研究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队伍建设、教育经费、学校共同发展建设等方面事项。优化校网布局,加快永宁中学新建步伐,推进三梅中学迁建工程。二是进一步完善市直学校协同发展机制。推进市直普通高中发展共同体建设,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机制,组建两类普通高中发展共同体,新组建3个特色发展共同体。出台《教研员联系市直高中教研组制度》,每年2次开展市直高中学科教研组长培训,6个市直学校学科基地被评为优秀。组织全学科调研1次、单学科调研69次。三是完善中考招生政策,优化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体艺类、学科类特长生招生政策。四是加强市直学校队伍建设。优化校长队伍结构,关注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快速成长,开展年度市直校长高端主题培训5期、后备和中层干部轮训5期、班主任轮训班5期、青年新秀高级研修班3期。

三、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学习。局党委专题学习2020年和2021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局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每名班子成员汇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对市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市直学校年度考核,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四、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履行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处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三张责任清单”的通知》,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局其他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加强督促指导,组织业务培训,结合教育工作重点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及时下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三是完善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在教育工作业绩考核中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分值提高,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优”范围。

2.针对“‘清廉教育’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委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明确设党委的市直高中2022年必须制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三张责任清单”。启动市直公办中小学校校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公布“清廉学校”及子单元创建验收结果,12所学校为“台州市清廉示范学校”,98个项目为台州市清廉学校子单元。二是加大清廉学校创建力度,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暨“清廉学校”建设现场会,部署清廉子单元创建任务。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对2起市直学校教师醉酒驾驶案例进行通报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的学习和落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查摆潜在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按照局党委党风廉政约谈实施办法要求,健全警示约谈等组织处理跟踪落实机制。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其他班子成员谈话7人次,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谈话15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联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谈话18人次。三是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学校教师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的学校负责人进行问责。

五、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再学习再教育。召开全局中层干部专题学习会,部署强调相关工作。二是完善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合理取酬范围和标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全市范围开展有偿补课等专项治理行动,出台《关于落实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治理工作七大责任的意见》,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教师自我管理责任。二是强化对县(市、区)的监督检查,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市、区)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交叉检查。三是严肃查处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全市共有64人因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被查处,30余名学校主要领导被谈话提醒。四是督促市直学校强化文明交通教育,定期对各校教职工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数量、人员进行通报,对数量较多的单位进行批评,并纳入学校考核。对1年内发生2次以上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进行提醒约谈。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关于“重点领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物资采购和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物资采购和项目管理内控制度,进一步明确局机关、直属单位、市直公办学校物资采购和项目管理职责。二是加强局机关物资采购管理,落实岗位不相容要求,严格局机关物资采购审批、合同审批程度并升级迭代相关表格。三是全面落实学校工程项目监管制度,组织学校加强《台州市直属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工作规程(暂行)》学习,要求各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2.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局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和以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局机关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认真落实相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二是组织开展市本级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查,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局机关资产清查。三是加强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市直公办学校国有资产常态化监管。

七、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中共台州市教育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将“重大项目、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会议事范围,并将议事规则上墙。三是制定《台州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并认真实施。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委会通报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情况并明确相关要求,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率先示范、带头整改,报告上一年度个人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坚持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必须经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审阅把关的规定,确保发言质量。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会前审阅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力求批评“辣味”足、效果好,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针对“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化局领导联系基层制度。调整局领导分工,严格落实《台州市教育局干部联系市直学校工作制度(试行)》,全体班子成员不定期到联系学校走访调研。二是结合“双减”政策落地、党史学习教育等,开展局领导“三为”活动,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8篇。三是加强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研讨。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交流调研成果。

八、关于“党管干部和人才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我省干部选拔任用的“五个办法”,强化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规范民主推荐、调研谈话推荐和考察谈话范围,开展市直高中校级领导班子建设调研,优化市直高中校级领导提名程序。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委专题研究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研究破解师资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制定《市直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在新教师招聘时适当加大研究生招聘力度,与高校联合开展在职硕士培养,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开展在职教师学历提升。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学校高级教师岗位聘后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市直高中开展一次“市管校聘”回头看。

3.针对“抓校长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优化校长队伍。严格校长选配,强化专业导向,优化班子结构。选配2名市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调整台州市路桥中学、金清中学校长。二是深化校长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建立省级以上名家工作站7家,充分发挥省级以上名家工作站对校长及后备干部引领作用。每年举办2次新课程实施校长关键能力提升研训活动,开展初中校长、高中校长的高级研修主题培训,组织“走进经典”校长读书沙龙。实施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推进校长信息素养和领导力提升。三是加强校长后备力量和中层干部建设培养,持续开展市直学校中层干部轮训,选拔校长后备干部并开展小班化高端培训。

九、关于“党建工作责任没有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研究谋划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委切实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至少两次。局党委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二是强化党建工作指导,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完成全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排查整改。三是加强对学校章程中有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内容的把关,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在学校登记、年检工作中严格相关内容审查。督促指导相关学校限期修改完善学校章程,启动民办学校章程自查自纠工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针对“对下属党组织指导督促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督促下属党组织严格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开展2021年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推进学校党支部“升星”。三是完善学校党支部工作负面清单,筹建党建工作数据平台,及时开展工作提醒。四是督促相关学校做好委员补选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针对“落实基层组织生活制度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工作责任。印发《市直中小学校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开展支部书记业务学习培训。召开市直教育系统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培训会,对贯彻落实党内基本制度进行再强调。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市直学校党建巡查,下发巡查整改通知,督促学校限期整改。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十、关于“存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已移交房产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局机关内控制度,全面梳理财务报销制度,开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报销制度专题培训。二是部署各单位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的15家单位进行了自纠。三是组织教育系统财务人员针对财务问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开展集中培训,并邀请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对廉洁纪律、规矩意识进行再强调。四是局党委专题研究房产问题,有关房产已按规定进行账务核销。五是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台州市教育局党委将强化“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刻不停、坚持不懈,对准弱项短板、聚焦难点重点,深化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真正把科学理论作为思想指针、实践指南、强大武器,在潜移默化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把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把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市委书记李跃旗讲话精神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强化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更加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坚决完成巡察整改政治任务。二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盯牢“关键少数”,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整改作为履行局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逐级传导整改压力,上下联动、合力一级带一级、层抓落实完善常态监督机制,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未整改彻底的,加强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持续紧盯不放。对巡察反馈涉及市直学校的问题,压实局分管负责人、联系学校领导和学校领导班子的责任,主动担责领责,深挖思想根源,绝不允许推卸责任,绝不允许“击鼓传花”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面上共性问题分析反思,深入查找深层次问题和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强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健全教育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度体系更加注重用改革的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和指导,深化“四责协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整改不看到实效不过关、不挤干“水分”不收兵。综合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由表及里,提升整改下功夫,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与推动教育中心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双减”落地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来检验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6-88582029;邮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机关党委,邮编:318000;电子邮箱:ywd@tzedu.org


分享到:
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