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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微腐败】公款当私钱 "借"完他人"借"自己
发布日期:2022-04-15 08:00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一开始我想着这钱放着也是放着,出于同情就想着帮帮人家。后来我个人经济有点紧张,便也对这笔钱动起了歪心思。”2021年3月,临海市上盘镇纪委办公室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向工作人员主动交代关于自己挪用公款的问题。

  这位突如其来的“访客”叫金小德,曾担任上盘镇短朱村村委会主任。
      事情还要从2016年10月说起。某天,上盘镇短朱村村民黄某某急匆匆地找到金小德,表示儿子的20万元贷款到期了,银行每天催着还钱,但儿子还在监狱服刑,自己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看着一筹莫展的黄某某,金小德起了恻隐之心。他找来村里的会计许学保和保管密码的张海霞,商量后,三人一致同意将短朱村下属短浜嘴自然村的集体资金“借”给黄某某,共计20.086万元。
     过了几天,黄某某将“借”来的钱悉数交还给金小德,这次“安全借款”事件让金小德发现了“商机”,他自己的贷款即将到期,手上又没有余钱来偿还,这笔钱既然能“借”别人,为什么就不能“借”自己呢?
     2016年10月底,金小德将这笔钱直接存进了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还贷和消费。直到2018年2月,才将上述挪用的集体资金归还村集体。
   “你之前有没有想过投案?”调查期间,上盘镇纪委工作人员问道。
   “我想过,但是又害怕。家人一直劝我,我也知道纸包不住火,躲不过去的。”
   “那你为什么到现在才来投案?”镇纪委工作人员继续追问。
     金小德坦言:“之前我一直在犹豫纠结,前段时间在微信里看到市里关于主动投案的处理报道,触动很大。逃避不是办法,还是要把握机会,早点投案、早点解脱!”2021年6月30日,金小德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张海霞、许学保协助转出资金,对村集体资金被挪用负有一定责任,同年7月30日,张海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许学保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金小德事件并不是个案,农村“三资”问题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为杜绝“一言堂”现象,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临海市纪委监委联合市“三资”管理中心推广浙江省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已实现全市662个行政村(社)使用全覆盖,并开发临海阳光三资App,实现“三资”掌上公开。除此以外,临海市纪委监委还对各村进行了拉网式督查,要求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和监察信息员切实发挥作用,对重大事项决策开展全程监督,形成“线上+线下”监督合力,进一步营造基层风清气正的氛围,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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