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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常态化做好澄清正名工作
发布日期:2022-04-14 08:00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被举报后,虽然问心无愧,但也担心不知内情的人会不会对我另眼相看,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消除负面影响……”日前,经过温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公开澄清,该市大溪中学副校长莫朝华终于卸下心头重负,轻装出发投入工作。

  “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难免会得罪人,‘恶言中伤’现象并不鲜见。”温岭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澄清正名是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的调查核实,为清白干事者撑腰鼓劲,筑起纪法保护墙,“绝不放过一个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能让清白的干部受到委屈。”

  近年来,温岭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把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列为重点工作,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流程,明确失实举报澄清的具体情形,并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将澄清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通过常态推进持续释放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去年以来先后为74名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

  “虽然林小清、吕寿仁已经不再担任村两委干部了,但镇纪委在核实清楚信访反映问题后,仍然第一时间公开澄清,让我们现任村干部都深切感受到组织对干事创业者的信任和关爱。”在温岭市箬横镇陈塘洋村,镇纪委的一纸澄清通知书,不仅彻底消除了该村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也给予他们放开手脚抓发展的最强底气。此后,该村各项工作跑出了“加速度”,村民住房集聚安置一期项目启动后快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复恳等村级重大项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获评“2021年度箬横镇平安村居”称号。

  这是澄清正名带来的最直接、最生动的转变,而促成这样的转变渐成常态的前提是确保每一起澄清都经得起检验。为此,温岭市纪委监委设置了严之又严的一道道程序,对查否的信访件逐一做“减法”,筛选出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信访件,按照“谁办理、谁澄清”“仅澄清具体问题、不对人全面评价”的原则,聚焦澄清内容、澄清范围、澄清风险等关键环节,对需要澄清的问题进行深度分析,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澄清方案,确保审慎稳妥。

  在正向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也坚决向诬告陷害行为说“不”,先后出台《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工作指引》《市纪委市监委与司法机关查处诬告陷害党员干部行为协作配合暂行工作办法》等制度。去年共查处诬告陷害2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

  “一以贯之坚持激励与打击相结合,继续做实做细‘精准澄清’。”温岭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着重从源头入手,既注重引导群众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又加大对诬告陷害的查处力度,切实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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