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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人民检察院: 严守“三个规定” 保证司法廉洁
发布日期:2021-09-09 17:37 信息来源:仙居县人民检察院

连日来,仙居县人民检察院片区检察官深入一线常态化开展 “三个规定”宣传,通过发放“三个规定”告知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通过正当程序和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形成不私下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良好法治氛围。

据了解,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落实“三个规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政法机关严格规范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严守“三个规定”,就是要向全社会传递一种“逢问必记录”的信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通过正当程序和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形成不私下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良好法治氛围。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日常谈心谈话必谈内容,加强常态监督提醒,做到防微杜渐。将干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责述廉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此外,仙居县人民检察院还设计制作了“三个规定”告知书,书面告知案件当事人“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并设计“三个规定”宣传手册,在案管大厅、看守所、派出所等地放置宣传手册,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建立微信公众号定期宣传“三个规定”机制。截至目前,已对外发布“三个规定”宣传作品5篇,与移动建立长期合作,将全院73名干警手机设置“三个规定”相关视频彩铃。第一时间出台了《关于加强“三个规定”落实的工作办法》,以及《关于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试行)》等文件。通过规范司法,做到“逢问必记录”,形成“无论是否过问均依法办案”的良好社会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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