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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1-09-22 14:52 信息来源: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净化节日风气,市纪委市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雪峰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王雪峰在担任椒江区葭沚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干部期间,多次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香烟、白酒等礼品,共计价值4.636万元。2016年2月10日至13日,王雪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王某某邀请,携带家人赴广东顺德等地旅游,相关费用共计1万元均由王某某支付。此外,王雪峰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8月,王雪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黄岩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章颂波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6年及2019年,章颂波两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黄岩区某预制品厂经营者潘某某赠送的加油充值卡,共计价值9000元。2021年5月,章颂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路桥区蓬街镇原自来水厂厂长应光春等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至2018年,经时任厂长应光春审核同意,蓬街镇自来水厂多次违规将代征污水处理手续费作为福利发放给全体职工,共计12.5万余元,其中应光春个人领取1.0254万元。此外,应光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应光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临海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副中队长卢宁伟违规收受烟票问题。2020年1月,卢宁伟在异地社区矫正相关事项上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请托人赠送的烟票价值1.6万元。2021年5月,卢宁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被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温岭市城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松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年底,陈松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城南镇宏鑫、姆岭头废弃矿山整治工程承包人林某某赠送的8条软盒中华香烟和一双皮鞋,共计价值5164元。2021年8月,陈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办公室主任黄海滨违规赠送礼品礼卡问题。2012年至2019年,黄海滨为与时任局党委书记、局长董俊杰(已判刑)拉近关系,谋求工作岗位调整,先后8次向董俊杰赠送礼品礼卡,共计价值2.908万元,董俊杰均予以收受。2021年4月,黄海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驾驶员陈旭日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11月至2020年年底,陈旭日利用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驾驶员的便利,私自使用单位执法车的加油卡前后共25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共计5269.19元。2021年7月,陈旭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郑文俊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等问题。2020年以来,郑文俊及该中心应急管理指导科副科长(主持工作)王伟强等人,多次在临海市杜桥镇等地接受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娱乐活动。2021年6月,郑文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伟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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