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巡察工作
【巡察进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8-04 11:19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部署,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2月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提升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契机,认真对待、深刻反思,坚决扛起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形成了“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思想共识。对于巡察反馈意见,局党委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按照“提高认识、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建章立制”的五步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各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形成“环环相扣、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围绕巡察反馈的3方面34个具体问题,局党委反复分析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细化整改时限、强化整改措施,要求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成效不明显不松劲,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动员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合力攻坚,联动推进整改落实。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委委员逐条认领责任任务,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衔抓好问题整改。定期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召开局党委会10次,建立周整改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对反馈意见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跟踪督查,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现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23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23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诫勉谈话6人,教育提醒78人次。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有距离”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化“两山”理念。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等有关精神,以更高的标准谋划推进全要素系统治理。二是完成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印发了《台州市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方案》、《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技术导则》、《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技术标准》,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和标准。针对“仙居县湫山乡石柱山村垦造水田项目涉林垦造耕地”问题,已对项目实施单位作出处罚,完成问题地块复绿造林、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评估以及基础设施修复工作。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改,对全市2015年以来立项的672个垦造耕地项目逐一进行核查,问题项目退耕还林复绿工作全部完成。三是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工作。针对“路桥金清大尖山头建筑石料矿通过绿色矿山评估后矿区绿植大量枯死”问题,赴实地进行调查,目前整改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举一反三开展了全市绿色矿山“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四是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组织编制市、县两级《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和县级《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0年)》,健全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五是加强湿地保护力度。编制市、县两级《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0年)》,加快湿地公园和重要湿地建设,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及时查处侵占破坏、非法转让湿地行为。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有力”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以及浙江省贯彻落实意见,推动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质量稳步提升、生态逐步改善。二是完成垦造耕地问题项目整改。通过落实清表、完善配套设施等措施,全面完成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的41个问题项目整改。严格执行竣工项目市级复核40%以上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台州市垦造耕地项目市级抽查复核办法》,对全市2019年度和2020年度竣工垦造耕地项目,复核率分别达到44%和48%;对全市2017-2018年度竣工垦造耕地项目进行市级补充抽查复核,已复核项目18个,下阶段,将加快抽检项目复核进度,计划于2021年6月底完成。三是挖掘垦造耕地后备资源。制定了《耕地占补平衡破难攻坚工作方案》,对垦造耕地、旱改水等各类后备资源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实施未利用地垦造耕地、合理利用低丘缓坡、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等途径,努力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

(二)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履职有差距”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围绕‘二次城市化’推动城市能级跃升缺少谋划”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刻领会精神。召开局党委会深入学习市五届五次党代会、市区融合发展座谈会等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省域开放型高能级中心城市”的目标要求、实施路径。二是着力提升城市能级。精心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对外谋划提升台州战略地位,对内加速推动市区融合,着力打造300万人口规模的中心城市。高质量开展城市设计,深入实施市区十大重点区块建设攻坚行动,科学谋划台州市域、市区快速路网结构,加快推进“二次城市化”步伐。三是强化控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控规刚性管控要求,对2019-2020年所有55个控规修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研讨;优化经济技术指标设置,将所有控规(修改)都纳入市局规划联审会议讨论决策,减少控规修改频次。四是加快补齐城市规划短板。配合市商务局编制了《台州市商业网点布局专项规划》,科学确定商业网点体系、商业业态和空间布局,避免同质化竞争。出台了《关于建立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咨询论证制度的通知》,加强对出让地块规划指标、功能业态、风貌协调等内容研究。制定了《台州市村庄规划导则》,召开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设计研讨会,指引建立因地制宜、科学规范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

2.针对“深化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不够有力”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部署各县(市、区)全面摸排底数,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逐一研究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今年以来,全市已消化批而未供2756亩。二是提高工业用地利用率。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试行)》,继续全面推行“标准地”供地,强化批后监管和过程评估,着力提升亩均税收和亩均增加值等经济技术指标。三是加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倾斜力度。联合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中心出台了《关于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推进工作的意见》,建立产业项目库,梳理上报省新增省示范性重大产业项目。对四个区新增用地需求开展摸排,合理配置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条件成熟的产业项目用地。四是加快历史围填海区域开发。制定了2021年度拟建项目清单和用海报批项目清单,建立了用海报批专人联系制度,3月底邀请省厅海域海岛处蹲点现场指导,破解用海报批难题。

(三)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政治引领作用不强”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发挥党委核心作用促进工作落实。二是提高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制定了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规定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目前已组织学习3次。三是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为民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谋划实施“九大民生实事”,推动高质量发展。四是运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精神指导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新增十万亩国土绿化、“十湾百滩千岛”保护修复工程、废弃矿山修复行动。五是健全台州湾新区分局党组织决策机制。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与市委组织部、台州湾新区党工委多次沟通协调,暂由台州湾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党支部行使分局党组织决策职能,已完成支委成员调整。

2.针对“党委决策机制不健全”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召开局党委会专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规定,并将有关文件汇编成册。二是科学民主决策。出台了《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提交局党委会研究讨论,今年以来局党委会已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1项。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了《台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定要求,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会商研究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2次以上。巩固意识形态阵地,规范学网用网行为,更新完善党支部活动场所,广泛开展进文化礼堂活动,全年召开新闻发布工作不少于4次。二是提升舆情意识和处置能力。针对“工作人员擅自将市中级法院执行通知书拍照转发造成舆情”的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开展舆情与安全保密警示教育,重新核定了档案、权调等岗位职责权限,重新设计查询模块。出台了《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将重大舆情处置纳入局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范畴,每个处室落实专人负责舆情处置。

4.针对“推进机构融合有距离”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强化业务交流,优化人员配置,打破条块分割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实现机构、队伍、业务“三融合”。二是努力解决办公分散问题。已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函请求解决,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安排。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委托专业机构完成对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做好贴标造册、资产系统和资产账务数据更新等整改工作,确保账目实物一一对应。成立了林业局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班,制定了一揽子处置方案,完成了资产和负债清算并表。四是化解业务间条块管理问题。加大局分管负责人分工调整和处长间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干部锻炼培养。制定了2021年度市局干部培训计划,今年安排培训840人次。认真落实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建立重要事项处室抄告制度,避免处室间抄告对接不及时、不到位情况发生。

5.针对“外部协调沟通不畅”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晰森林防火职责边界。与市公安局共同草拟了《全市森林防火协同工作机制》初稿,与市应急局修改完善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避免职责缺位、错位。二是明晰农民建房审批职责边界。各县(市、区)局(分局)均已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划转农民建房用地审核职责,不再进行涉宅基地行政处罚,启动了资料移交工作。三是明晰海洋执法职责边界。根据《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台市委办发〔2019〕42号)规定,市局、沿海6个县(市、区)局(分局)均与当地海洋渔业执法部门签订了执法委托协议,并由市海洋渔业执法队后续协调各县(市、区)渔业执法部门开展海洋执法。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方面

(一)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为突出”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部署落实。召开了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强调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打造“风清气正”的作风阵地。二是建立建筑石料价格信息调查制度。联合市发改委出台《台州市经营性建筑用石料矿山企业矿产品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试行)》,每月公布价格,加强动态管理。三是严格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出台了《关于建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报告制度的通知》,完成一季度城乡规划“双随机”检查和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督促各分局开展建设项目审批内部自查。

2.针对“依法行政失责缺位”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抓好日常巡查监管。落实“严起来”的执法要求,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执法监察巡查制度, 3月份以来全市系统共巡查1902次。召开了全市卫片执法工作会议,组织6批次人员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疑似整改不到位的19宗均已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执法自由裁量处罚。责令黄岩、路桥分局执法队认真落实《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土、测绘)(试行)》要求,个别处罚不合理、不规范事项已纠正到位。开展了全市卫片执法工作业务培训,督促各县(市、区)局(分局)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年度自查,提升执法监察业务能力。四是全力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及时整改被纠错案件,第一时间要求相关单位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提交错案分析报告,目前已整改到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争议化解工作的通知》,召开了集中约谈暨疑难案件分析会,实施了“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清单,编印了错案分析报告,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法治巡讲。

3.针对“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有偏差”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狠抓审批权限下放事项监管。召开局党委会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出台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下放事项监管工作的意见》,分类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成对市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共涉及8个处室33项,目前均建立并落实了具体监管制度。二是完善委托执法监管考核机制。出台《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权委托下放事项日常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局每季度对执法权下放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督促各局(分局)对委托下放事项进行不定期抽查、半年度互查、年度检查。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的问题整改。

1.针对“信访矛盾化解不够及时”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重视信访工作。召开局党委会学习《信访条例》,强化信访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二是全力化解信访矛盾。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月”活动,对重点信访积案落实局领导包案机制,实行“一案一团队、一案一方案”,目前已化解6个。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信访问题专项治理,逐一研究化解对策,确保按期基本实现信访积案“清零”。 规范业务办理标准和流程,避免因行政程序不规范、政策信息理解不对称引发的矛盾纠纷,降低信访总量。

2.针对“群众合理诉求未得到有效解决”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力保障农民建房指标。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村庄优化布局,合理设置用地规模。出台了《加强农民建房指标保障工作方案》,通过争取农民建房指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等途径,获得更多用地指标用于农民建房。二是落实椒江中南樾府小区项目规划问题整改。中南樾府小区南入口坡道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对小区门口围墙进行了优化提升。

3.针对“主动服务群众有距离”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已与椒江、天台行政服务中心沟通,取消了群众办证限号规定。畅通绿色通道,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前移至各银行网点,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二是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深入实施台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截至当前,3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完成治理13处,正在治理19处,下阶段,加强对治理项目督查,计划于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务接待。认真执行《关于印发台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接待制度的通知》等规定,建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务接待台账,明确公务接待活动必须先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是规范市林科院接待工作。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市林科院进行财务审计,并入市林技总站账户,严格执行局财务制度。明确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公务接待,天台基地食堂不再安排接待。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2020修正)》,实行“先预算、后计划、再采购”,无预算不编制采购计划,无计划不实施采购。

2.针对“工会经费使用超标准”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退还超标经费。召开局党委会组织学习了《工会法》,局班子成员退回迎新年文体比赛活动超发奖金4100元。二是健全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制度。明确局工会年度支出计划、大型文体活动等经费支出,须由局工会审查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进一步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审核作用。

3.针对“违规核销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规定。召开局党委会学习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台州市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等文件,坚决杜绝违规核销补贴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规范年休假补贴发放标准。明确对因工作需要未享受年休假的,可以按规定全额发放年休假补贴;对已享受带薪年休假的,相应扣减年休假补贴。三是加强差旅补贴核销审查。出台了《财务支出办理服务指南》,对7大类28小类的支出事项逐一进行规范,详细明确了资料要求、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和审批权限等内容。全面核查2015年以来的差旅费报销情况,违规报销的6210元已全部退回。

(四)关于“部分重点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项目招标违反规定”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依法招标意识。局党委会组织学习了《民法典》、《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二是规范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招标。严格按照《采购法》要求,做好项目招标、合同订立、前期论证等工作,将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全面纳入服务类项目组织招标。加强与招标监管部门信息交流,严审投标质量,避免发生陪标现象。三是健全招标管理机制。修订出台了市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自行购买服务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对2016年以来的全部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共核查政府采购项目122个。

2.针对“土地保证金账户开设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落实《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二是明确开设规则。为加强出让地块报名保密工作、规范市区土地竞买保证金帐户管理,明确保留现存的土地竞买保证金账户,今后需要新增设土地保证金账户的,一律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确定。加强对已开设土地保证金账户银行的监管,一旦发现泄密等违规行为的,一律予以注销。

3.针对“财务监管存在盲区”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规定学习。召开局党委会深入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制度》等有关政策文件。二是整改原市林业局套取经费用于账外开支问题。加强经费管理,规范支出事前审批,完善事后报销手续,严格审查报销单据,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管理规划项目经费支出。针对“未经分管财务负责人同意即支付规划项目经费”问题,已补办了局党委会审批手续。出台了《财务支出办理服务指南》,加强“财务一支笔”管理,将重大合同条款变更列入“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4.针对“内控管理不严”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开元小区房产未办理资产权属登记”问题,经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并发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办理移交手续。二是针对“市林业大楼未能及时竣工验收”问题,因相关原始资料丢失、原承建单位已改制不配合,造成大楼决算和验收推进难度大,目前已找回合同、施工图纸等部分原始资料,正由审计公司进行核查,下阶段,将根据核查结果及相关单位的协调情况,研究处理方案。三是针对“市林业大楼租金未收回”问题,经多次催缴,承租人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现已起诉至黄岩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追缴。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干部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召开局党委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上级党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各项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对于3名党委委员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质量不高问题,相关党委委员深刻检讨、重新撰写。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于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主动全面认领、深入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整改见底到位。三是规范组织生活会。修订完善《机关党的组织生活会和学习制度》,将谈心谈话、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等各环节做细做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

2.针对“党建责任意识不强”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党建责任意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分级分层负责、合力齐抓共管”的格局,严格落实每年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规定。二是大力发展新党员。将政治品质优、综合素质高的干部职工纳入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计划今年新发展党员1名。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规定每年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层党组织宣讲党课1次以上,今年计划开展“追寻‘真理的味道’”专题宣讲活动。

3.针对“党员队伍管理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学习规定条例。局党委、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规定。二是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迁转。对于“两名党员党组织关系长期未迁转”问题,经多方协调沟通,目前,一人已完成党组织关系迁转,另一人已落实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正在办理迁转手续。三是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定期对新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谈心谈话。机关党委对思想汇报中出现错误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重写,目前已完成整改,同时,对2015年以来新发展党员的思想汇报、入党申请等材料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主动理顺领导干部双重管理体制。多次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完善本系统干部与地方干部双向培养交流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巡察整改以来已有6名科级干部实现系统和地方间交流。二是抓好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完成工程技术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调整,明确年度评聘计划、标准和程序,增加高级职称9个。三是优化科级干部梯队结构。坚持实干担当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年轻干部、女性干部的培养,逐步优化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干部年龄结构,今年新提拔的7名干部中45周岁以下的占6人。出台了《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基层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加大对优秀基层所所长的选拔力度。

2.针对“干部档案审查不力”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集中组织学习。召开全系统人事干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台州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召开了局党委会专题研究2016年干部档案专审中发现的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不一致情况,及时纠错补缺,强化档案管理,同时,举一反三自查,全面排查全体党员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档案。定期开展档案工作教育培训,严把人事档案审核关。

3.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全面核查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对未按要求审批多次往返港澳地区的1名人员进行问责。认真落实市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细化护照领用流程,加强护照集中存放、领用记录等工作,每季度组织检查,做到领用必登记、到期必交回、逾期必处置。二是狠抓日常管理。开展全市系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排查制度漏洞和岗位廉政风险点。加强效能检查,5月份通过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级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纪律、内部管理、服务态度等进行检查。

4.针对“执行干部选任使用要求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规定。组织召开局党委会、人事处干部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根据“五个办法”规定,细化明确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方式,认真落实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结果反馈等制度,对拟提拔或使用人选,一律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三是认真开展信访核查。对于“2020年10月提拔一名干部任职时信访核查不规范”问题,完善了提任的信访查核材料,今后在干部提拔过程中,对于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一律做到“凡提必查”。四是完善借调制度。出台市局《人事管理制度(试行)》,规范市局和市区分局之间工作人员借调,保障基层分局力量。

(三)关于“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有差距”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未压实”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召开局党委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履职到位。二是层层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四责协同”机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责任闭环。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3月份召开了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出台《干部职工廉政谈话制度》,杜绝以工作汇报代替廉政约谈现象,今年以来开展廉政约谈8人次,任前廉政谈话6人次。

2.针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局党委会,专题学习贯彻中央、省、市三级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狠抓监督执纪。二是优化纪检监察体制。多次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逐步理顺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机制问题。三是配齐配强纪检队伍。选拔政治过硬、公道正派、能力突出的同志到纪检监察岗位,配备落实了5个局(分局)专职纪委副书记及工作人员,新增专职纪检干部11人。认真落实纪检“三转”要求,要求相关县(市、区)局(分局)党委(党组)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巡察反馈的6个局(分局)纪委书记均已专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

3.针对“警示教育力度不足”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通报案件查处情况。3月份,在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通报了2020年度全市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基本情况,并深入剖析了案例的特点规律;4月份,局党委召开了虞彦龙违纪违法案例剖析会,通过“以案说事、以案警示”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采取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典型案例通报、案例剖析等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守底线、以案为鉴、防微杜渐,今年以来共发送廉政短信7800余条。

(四)关于“巡视巡察整改不彻底”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整改成效不明显”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巡视巡察工作相关条例,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二是加快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针对“14宗地块土地出让金欠缴”问题,加大催缴力度,截至目前,5宗已处置完毕,6宗因企业自身经营不善被司法处置暂难以追缴,3宗移交法院裁定并由法院负责追缴,下阶段,将加强对接沟通,进一步跟踪落实。建立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长效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合同条款,开展全市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摸排整改工作,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上缴入库,对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及时催缴。三是整改原市林业局、林科院财物管理问题。林业局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班通过调阅相关资料、走访当事人等方式,查明问题,逐一整改,目前往来款清理、固定资产盘亏、林科院相关资产处置工作取得有序推进,下阶段,将继续跟踪推进,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2.针对“存在文字整改虚假整改问题” 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违规兼职问题整改。认真核查违规兼职3名干部的具体情况,经查均未发现取酬情况,目前,两人已退出兼职;另一人因公司涉及司法查封暂无法变更股东,待司法处置完毕后退出。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全局领导干部开展违规兼职问题再排查,并签订干部违规兼职承诺书,未发现违规兼职情况。二是加强对中介服务行为监督。制定出台《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监督办法》,加强对中介服务、自行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

下一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三力”,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落实“两个维护”。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局党委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将党的领导融入单位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入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各个方面。二是强化跟踪督查,持续落实整改。坚决摒弃“过关”思维,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质量不高的,进一步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力度一抓到底,确保不留死角;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切实打好持久战。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在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的基础上,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人、管财、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治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化成果应用,真正将整改成效体现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上,体现在干事创业、促进发展上,推动全市自然资源规划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519806;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邮编:318000;电子邮箱:53505419@qq.com。

分享到:
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