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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压实责任 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实不打折扣
发布日期:2021-07-02 17:21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6月20日,我局和违反规定的2名劳动合同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并出台了新的劳动合同用工人员管理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近日,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报送了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的整改落实报告,此时距离建议书送达还不到半个月时间。这是该县实行全程“把脉问诊”,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取得实效的一个生动实践。

  据了解,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在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线索问题调查中,发现“该局2名劳动合同用工人员和他人合伙经营与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相关企业“的问题,随即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要求该局党委切实负起主体责任,限期整改。

  “纪律检查建议书下发后,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询问督办、实地跟踪督办查看进度,传递了压力,压实了责任,倒逼我们及时整改。”该局党委负责人说。

  “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不能一发了之,还要持续跟进、跟踪督办,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程序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建章立制。”该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见效”,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不见回音”,该县纪委县监委建立归口管理、公开送达、跟踪回访、监督检查、追责问责“五位一体”机制,对印发的建议书实行全程“把脉问诊”、跟踪督办。按照“谁制发、谁负责、谁跟进”的原则,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电话提醒、约谈督查、现场督办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建议书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间整改落实、未按照建议内容整改落实、整改质量“打折扣”及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督促立行立改,确保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落细,真正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监督利器”的作用。

  今年6月,三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在督查中发现浦坝港镇罗石村危房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进行全面自查,举一反三,立查立改。收到建议书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时间复函,制定了“6月底前完成重点对象整治,9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的目标任务。

  “下阶段,我们将根据复函的内容开展全程跟踪督办,按节点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对整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不按期整改的,还将严肃追责问责。”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程“把脉问诊”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不打折扣、不打白条,今年以来,三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8份、《监察建议书》23份,全部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及时改”,真正起到了“药到病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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