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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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6月2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台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张加波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党中央关于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台州市监察委员会报告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以来,台州市委根据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深化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清廉台州建设总体部署,为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多次听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2017年,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市人大选举产生台州市监察委员会。市监委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以坚决有力的行动赢得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一、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主要情况 近年来,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监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别是去年以来,市监委把服务群众、推动基层治理作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以高质量监督带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到2020年底,专项工作涉及的14项可比指标中,自办案件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等11项指标排名全省第一,留置数、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数等3项指标排名全省第二。 (一)延伸监察触角,提升基层监察监督效能 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市监委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基层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全面拓展。 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监察体系。2017年2月,全市县级监委完成组建任务;4月,组建市监察委员会,与市纪委合署办公。2018年8月,全市129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监察办主任,履行对基层公职人员开展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强化对基层公权力的监督。2020年4月,在全市所有村(社区)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站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兼任监察联络员,现有站长3302人、联络员9286人,聘请乡、村两级监察信息员10111人。 推进乡镇(街道)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市监委制定全市统一的监察办“八个一”标准,对办公场所、办案设施配备提出明确要求。出台并印发乡镇(街道)监察办履职指导手册,对监察业务流程、文书格式进行统一规范。推动乡镇(街道)监察办依法用权,授予谈话、询问两项监察权限。建立措施使用审批报备制度,乡镇(街道)监察办采取调取、查询、鉴定、勘验检查等8类措施的,需报县级监委同意,以县级监委名义实施。 提升基层监察工作专业水平。针对基层办案力量不足、人情干扰大等问题,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片区协作机制,按照“区域就近、整合力量”的原则,统筹县级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监察办资源,全市建成39个协作片区,有力保障监察调查工作。去年5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街道)自办案件全覆盖。健全监察办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县级监委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对监察办主任进行考核,全面加强领导。建立全员培训机制,对新进人员进行“一对一”导师帮带,通过跟班学习、抽调办案等形式,强化实战练兵,不断提升履职本领。出台村(社区)监察联络站廉情直报、交叉检查、工作例会、驻站指导等制度,建立履职清单、领导清单,推动发挥“前哨”“探头”作用。 (二)深化专项治理,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小切口”为发力点,深入开展扶贫、打伞破网、拆迁拆违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取得了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实际成效。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党中央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精准监督,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扶贫开发和扶贫协作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八个一”专项行动,一体推进问题线索“大起底”、实地走访“全覆盖”、问题整改“严督导”、长效常治“补短板”。比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以及帮扶干部作风情况,通过“市级重点抽查、县市区包村普查、村社巡察巡村带户查、镇街监察办灵活跟进兜底查”的工作模式,逐户走访、逐人核对,共走访低收入农户9.8万余人,实地勘察扶贫项目925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500个。同时,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568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回头看”,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64起,处理605人,处分258人。 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工作。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扫黑打伞‘双联动’、案件线索‘双清零’、提级指定‘双同步’、查否查结‘双报告’、查案治本‘双推进’”“五双”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等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严肃查处了郑官顺、张一平、陶利卫、胡永跃、赵海彬等一批重大黑恶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58人,处分228人,组织处理130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市监委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开展拆迁拆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今年,省委、省纪委省监委把拆迁拆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试点的政治任务交给台州,目的是实现拆迁拆违领域制度重塑、流程再造,推动拆迁拆违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市高度重视,锚定“率先探索、服务全省”目标,紧盯全局抓排查,督促拆迁拆违领域相关部门以及全市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职责权限,梳理权力清单920项和问题清单607个,联合审计部门梳理出46个项目116个具体问题,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严肃查处违法问题,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问题典型的,由市监委直查直办、提级办理、挂牌督办。 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点题部署的专项工作。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市监委牵头会同13家职能部门,聚焦低保办理、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医疗乱象、欺诈骗保等21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分三批将专项整治成果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市监委进一步强化专项治理力度,明确16项治理内容,这些项目都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比如市公安局牵头的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市教育局牵头的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集中治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的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等等。各项目牵头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时限倒排工期,强化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力争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扭转信访态势,全面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针对台州检举控告总量长期高位运行的现状,我们去年把“三清三提升”活动作为“一号工程”,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百日攻坚会议进行部署推进,通过建立监察干部接访制度、开展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推进“三多”件攻坚、持续深化挂牌销号等举措,举全市、全委之力打破台州信访举报工作困局。经过一年的努力,去年全市检举控告总量同比下降47.1%,总量从全省第三下降到第五,降幅全省第一。 强化攻坚破难。把提升初信初访质量和化解疑难复杂信访件作为攻坚破难的重点,进一步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问题反映渠道,以检举举报平台先行试点为契机,实现信访举报信息化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信访快速流转办理。坚持推动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健全完善“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制度,压紧压实县、乡监察机构首接首办职责,通过领导接访、干部走访、带案下访等组合拳,切实解决群众核心诉求,坚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对重信重访进行重点攻坚,确定市、县挂牌销号件274件,做到调查到位、处分到位、违法款物追缴到位、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实名举报反馈到位、整改建议落实到位“六个到位”。 压实办信责任。信访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主要症结在于责任不落实。市监委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把“三清三提升”工作列入对县市区“两个责任”考核的重点攻坚项目,加大赋分权重。加强检查督办,建立“双通报双约谈”等制度,实施信访工作动态统计汇总,每两周通报进度,每月通报推进情况,严肃整治信访举报处置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净化信访生态。在依规依法严肃查处信访举报问题的同时,同步跟进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营造良好的信访生态。市监委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处置诬告陷害行为的工作意见》,建立监察机关与公检法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协作机制。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共为606名干部澄清正名,澄清人数居全省第一;共查处诬告陷害行为20起23人,力度居全省第一,有关工作多次得到省纪委省监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四)坚决惩治“微腐败”,深化基层腐败治理 当前,台州腐败问题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同在,官商深度勾联,关系盘根错节。近年来,我们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基本方针方略,坚定不移惩治基层“微腐败”,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严肃查办“蝇贪”“蚁贪”。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紧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热点领域,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从日常监督、专项治理、信访调查等渠道,深挖细查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放大震慑效应,做到有贪必肃、有乱必治。 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今年,市监委把高质量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重中之重的工作,出台专门意见,明确八类典型案件,贯通使用案件剖析、责任追究、健全制度、专项治理、警示教育、回访教育六项措施,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市县监委对近年来农村信访、案件查办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聚焦“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了村级内部监督清单、乡镇(街道)属地监督清单、部门监督清单以及县级监委监督清单,健全完善了农村小微权力正负面清单“二十条”,为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立“规矩”、划“红线”。2018年以来,全市共发出监察(纪检)建议书1096份,推动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加强村干部廉洁履职教育。坚持固本培元,不断增强村干部廉洁履职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全面梳理近年来村干部违法案件47个,编印《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精选拉票贿选、挪用资金等典型违纪违法行为,制作5集廉政动漫片《村干部履职那些红线》。围绕身边人身边事,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庭审旁听活动,举办廉政专题知识宣讲、乡村清廉大讲堂,促使农村干部知底线、明行止、受警醒,推动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向基层延伸,向村(社区)拓展。2018年以来,全市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农村警示教育活动2000余场,受教育人数达21万人次。 (五)促进“两智”融合,推动基层监督数字化改革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监委及时适应数字化改革新形势,突出“群众智慧”和“人工智能”互相融合,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监察工作深度融合,让监察监督更加精准高效。 监督推动“三平台”建设。“三平台”即基层小微权力全过程网上运行平台、网上公开平台和“监督一点通”平台。网上运行平台就是把小微权力从线下运行转化为全流程的线上运行。网上公开平台,就是把小微权力运行的过程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实时监督。“监督一点通”平台,就是在公开平台上开设群众诉求受理网上入口,推动业务主管部门对群众诉求及时受理、分解、反馈,同时群众可以在线评价,实现群众诉求办理、处置、反馈、评价、监督的闭环管理。目前,市监委根据部署方案,明确了建设模式,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倒排计划,组织落实、协调推进,并督促各县(市、区)党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狠抓项目落地。 推进基层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在建好“三平台”的同时,我们按照省纪委省监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基层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聚焦基层小微权力中村级工程项目、劳务用工、集体资产、困难群体救助、村级采购五方面重点领域,构建基层数字化监督体系,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和算法发现问题线索,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目前,我市玉环、仙居两地已经在省纪委省监委“揭榜挂帅”,作为全省的试点地区。 推动拆迁拆违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紧盯拆迁拆违领域的顽瘴痼疾,以改革的理念、数字化的手段来解题破题,确保公共权力正确履行、公共资金规范管理。积极争取浙江省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应用场景在台州上线试点,探索增加廉政监督需求,丰富风险防控场景。推动拆迁领域流程再造、系统重塑,围绕阳光拆迁便民利民、数字赋能日常监督、统一平台多跨协同,推动构建一体化的拆迁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拆迁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既多跨集成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又综合集成涵盖廉政风险监督、社会公众监督、拆迁业务监管、拆迁资金监管、其他职能部门监管的全方位监督监管体系,实现拆迁领域的业务规范管理和风险智能预警,有力推进拆迁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工作中的初步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离不开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齐心协力,离不开全市各级人大、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初步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中央、省委市委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是做好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根本保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得益于党集中统一领导下形成的高效顺畅体制机制。我们必须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立场是监察机关的根本政治立场。我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体现到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始终践行群众路线,下移监督重心、下沉监督力量,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群众感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三不”一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是把反腐败和监督工作嵌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设计。我们要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体现到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做到震慑、约束、自觉三管齐下,不敢、不能、不想同步贯通,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优化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系统思维。系统思维是做好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桥”和“船”。要始终坚持系统的思维和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专班运作、清单管理、量化考核的工作模式,做到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宏观把握和微观落实三个相统一,不断提高整治工作的协同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 一是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从日常监督情况看,少数乡镇(街道)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一些乡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缺乏有力措施,局限于开会、讲话、签订责任书三个“样板动作”,传导压力不够。 二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查处,造成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三是监督问责不够严格。大多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形成原因各不相同,具有一定隐蔽性和复杂性,查处难度较大。同时,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严格追责问责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督问责力度不够,监督方式方法比较单一,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阶段,市监委将对标高质量,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为契机,把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着力点从“规范”转向“效能”,更好发挥“老百姓家门口的监委”作用。 (一)聚焦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综合运用谈话提醒、主体责任报告、责任制检查、督查考核等措施,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制度,对基层监督主体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留痕监控、动态管理评价。督促乡镇(街道)当好监察办的强大后盾,坚持“一案双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对不正之风或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基层党委和监察办,严肃问责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二)聚焦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针对换届后村级主职干部权责变化,从基层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入手,制定相关监督工作规则,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归属,探索对部分重点村(社区)主职干部“提级监督”。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基础上,细化监督内容,深化“干部按图干事、群众照单监督”的模式,确保村级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发挥片区协作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监察办与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推动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一体运作。 (三)聚焦标本兼治,进一步提升办信质效。不断深化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工作,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深入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和应用,规范信访受理、办理、处置、反馈全流程。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全员接访制度,灵活运用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谈心走访等方式,打通基层监察机构与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 (四)聚焦协同高效,进一步推进整体智治。聚焦基层腐败的新形势新特点,充分发挥数字化监督实时、高效、覆盖面广等特点,加快推进基层监督数字化改革,探索建立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构建全面覆盖、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基层数字化监督体系,推动基层小微权力空间最小化、公开透明化、监督标准化,努力实现监督环节从事后向全过程转变,监督内容从单一向全覆盖转变,监督力量从薄弱向全员化转变,提升监督质效。 (五)聚焦能力提升,进一步推动履职担当。深化全员培训,市监委对监察办主任进行提级培训,探索交叉办案、跟班历练、挂职锻炼,加强实践练兵、案例演练、业务竞赛,着力在理论知识储备、实战经验积累等方面用力用功,快速提升乡镇(街道)监察干部队伍法律法规运用水平、监督调查业务能力,不断夯实专业底子,补齐能力短板。制定监察联络站考核办法,出台工作手册,推行监察工作纪实制度,并探索监察信息员履职积分制度,进一步把监察监督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市监委将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主动担当作为,坚定不移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引向深入,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纵深推进清廉台州建设,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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