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视巡察
【巡察进行时】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6-17 16:13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8191028委第五巡察对中共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巡察20201222日上午,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力求准确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严肃对待,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不推卸责任。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以巡察整改的举措和实效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在“重要窗口”建设中展现医保新作为。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各项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牵头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做到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责任到人,共性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领导班子碰头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把巡察反馈的意见,作为管党治党、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切实推动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真正把自身、职责、工作摆进去。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办机制,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没整改到位决不销号”,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正在整改2个。对巡察移交的1件问题线索,目前正在办理中。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组织处理1人(调离岗位1人);教育提醒20人;挽回经济损失554.3万元。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保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待遇保障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认真完成专项审计整改。印发实施《关于做好医保领域扶贫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审计整改,将审计中发现的187名困难群众全部资助参保到位。总结经验教训,局党组对椒江等9个县(市、区)医保局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开展工作提示谈话。二是加强顶层设计。统一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实现全市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救助标准统一,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达到100%和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达到100%。三是健全医疗救助长效机制。印发实施《关于高质量做好精准服务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的通知》,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一站式”结报工作机制等四大机制,强化保障,细化举措,精准施策,精准服务,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的个人负担,截至2020年12月底,台州全市困难群众总自付医疗费用占比从2019年的27.35%降到18.73%,同比下降8.62个百分点四是提高医疗救助精准度。数据赋能,确保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平台支撑,绘制“一图四表”,构建“2+9+X”诊疗模式,确保困难群众在各个就医环节得到全过程精准帮扶。

2、针对“基金监管机制不够严密。”问题。一是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不定期日常巡查,每年2次专项检查,配合上级部门飞行检查,针对难点、疑点开展重点检查,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二是抓好基金监管源头治理。印发《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方案》,联合卫健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全面完善智能监控制度。健全基于大数据病种分组系统,利用大数据与阳光智能审核系统、进销存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等协调配合的大数据反欺诈风险控制体系,智能审核系统2020年共审核单据6725.48万条,拒付医保基金1435.74万元。四是加强打击欺诈骗保氛围营造。制定《台州市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方案,以各种形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曝光47起典型案例和459家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五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三年行动计划,接受国家飞行检查、省级飞行检查,开展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对欺诈骗保行为出重拳、严打击,实现1635家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六是加强培训,提升监管力量。开展“医保行政执法程序” “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医药服务价格管理”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加强监管力量。

3、针对“筹资运行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稳步提高筹资标准。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从每人1340元/年提到每人1500元/年,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对“城乡医保市级统筹”开展决策咨询,形成《关于我市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咨询报告》,明确市级统筹实施路径、实施时间,计划于2022年1月完成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三是稳步推进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研究制定《台州市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总额预算主要指标纳入年度市对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有效保障了总额预算的全面刚性执行。四是稳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总额筹资比例的比重,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确定,个人缴费不低于人均筹资标准的1/3的基础上,逐步达到1/2。五是建立基金运行分析机制。每月对职工医保、城乡医保基金运行进行分析。建立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对支出增速过快的统筹区和医药机构开展约谈。

二、关于“‘重要窗口’建设中展示医保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数字医保’建设滞后。”问题。一是推进台州医保信息系统市级集中,启动编制台州医保信息系统市级集中项目可研报告,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建成全市集中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二是展信息安全自查整改。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信息系统运维确保结算稳定运行的通知》,对医保信息系统、硬件设备、网络安全、数据库等平台进行运维检查。三是落实安全应急机制。建立安全运维团队,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提升信息队伍能力。对分管负责人和临海局、温岭局分管负责人开展信息安全约谈,进行工作提示谈话

2、针对“‘法治医保’推进不力。”问题。一是健全基金监管制度。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2月19日发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进一步厘清行政执法和协议稽核边界,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责令退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罚款、吊销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资格等加大惩戒,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按要求对欺诈骗保行为予以行政处罚。针对2020年10月发现的出借医保卡给他人使用的案件,对参保人作出3倍罚款的处罚。三是对市本级查处的37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的案卷进行评审,梳理违规情况,分类总结,开展人员培训,要求全面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今后对查实的欺诈骗保案件按规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

 3、针对“‘绩效医保’未能做实。”问题。一是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审核和应用。二是完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涉及的医疗保障工作主要指标,加强对基金运行的整体管控能力。三是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召开医保结算系统开发公司和DRGs服务公司三方会议,研究协调支付方式改革导致的数据结算问题,确保医保基金及时清算、拨付。总结经验,对市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开展工作提示谈话。

三、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职存在缺位。”问题。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局党组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巡察整改的重要内容,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新官要理旧帐”,正视问题,多方查找相关历史资料,不回避不推诿,以担当精神推动10余年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积极处理重大疾病结余基金处理。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参照省局做法,完成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结余挂账资金处置。

2、针对“‘三重一大’执行有偏差。”问题。一是健全制度。组织学习《浙江省党委(党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局党组工作规则》和相关财务制度,大额资金5万元(含)以上列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市本级2021年职工基本医保基金预算,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予以实施。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印发编制《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制度汇编》,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加强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刚性执行。

 3、针对“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建立价格监管机制。全市新冠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防止内外有别。二是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四、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深入不规范。”问题。一是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增强中心组学习的计划性。制定《2021年度中共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强学习的计划性、主题性、针对性,提高学习质量。三是建立自查机制。对照《台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效评价办法(试行)》,对2020年度开展学习情况自评,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基础薄弱。”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持党组带头学、中心组扩大学、支部深入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视察浙江时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党的思想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人心,切实增强维护核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政治导向不偏差、不含糊、不动摇。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局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健全制度。制订《台州市医保局舆情应对应急预案》,开展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医保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组建医保知识红色宣讲团,开展医保知识“四进”(进机关、进企业、进文化礼堂、进医药机构)宣讲活动,形成宣传全覆盖。

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作作风不实。‘两定机构’监管制度滞后。”问题。一是加强作风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健全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作风学习教育,把医保领域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做好医疗保障工作、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三是修订《两定机构协议》文本,暂停的医药机构改为在暂停时间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情况和恢复协议申请。

2、针对“深入基层不足。”问题。一是深化“大调研”。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医保重点工作,制定“大调研”工作方案,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着力解决医保领域群众急事难事烦心事。二是开展“大宣传”。高质量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和“医保宣讲进文化礼堂”专项行动。三是推进深化“法治医保”建设。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市级部门出台的医保政策,加强数据测算、风险评估、绩效评价,完成2019年出台的《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免缴对象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绩效评价,对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和《台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方案》开展风险评估。四是关于CT检查报销次数问题。由于市局无诊疗项目制定权限,已向省局反映,建议优化医疗服务项目及项目内涵。

六、关于“主动作为解民忧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够深入。”问题。一是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开展医保经办“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全面对接全省政务2.0系统,形成统一的医疗保障标准化体系。二是推进台州医保信息系统市级集中。启动编制台州医保信息系统市级集中项目可研报告,计划12月底前,建成全市集中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三是积极对接市人社局,针对“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重新就业时需要重新申领医保卡”问题,已协同改进社保卡功能和相关流程。四是精简经办流程,对于已办理特殊病种备案参保人,转入本统筹区办理特殊病备案时,不再重新提供审核依据。

 2、针对“满足群众需求有距离。”问题。一是加强行风建设。对窗口人员开展学习教育,端正态度,实施“好差评”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举办窗口人员礼仪培训,全面规范工作人员经办服务的礼仪、标准及流程。实施《台州市区医保局编外、派驻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强化督查考核。二是提升经办服务质量。出台《台州市医保经办业务操作规范(试行)》,建立全市统一的医保经办标准化体系,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统一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持续高质量开展“医保政策宣讲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加强对“两定机构”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人员能力。开展“台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功能升级,增加智能问答。对接12345平台,加强医保咨询力量。四是积极对接卫健部门,制定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同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服务。

3、针对“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有差距。”问题。一是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对医保经办事项再梳理、再优化、再精简,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推进医保信息系统全市集中统一,以系统的统一进一步规范经办行为,杜绝经办过程的差异和政策执行的不统一。优化与医疗机构的结算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核环节,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医疗机构反馈次数。三是在智能审核反馈系统中设置统一时限,统一三区医保部门结算时间。

七、关于“部分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两定机构’协议管理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协议管理。制订出台《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稽核规范》,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稽查,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处罚。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与卫健部门共同开展公立医疗机构源头治理,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违规处理办法,公立医疗机构违规人员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用好举报、投诉及信用管理等监管手段,紧紧织牢基金监管体系,管好老百姓的救命钱。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对稽查队伍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和稽查业务学习,对不规范操作进行纠正,对当事人之一进行清退处理,对其他人员进行工作提示谈话。四是对案卷进行全面审查评估。成立案卷评审小组,全面核查了2019-2020年稽查实地巡查情况记录单及协议处理案卷文书146份,对不规范操作进行纠正,对稽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稽查处理、案卷制作、文书存档规范化水平。

 2、针对“监督药品集中招采不力。”问题。一是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2019年8月,全市首次开展药品集中采购,严格按照“政府组织、联盟采购、集中议价、平台操作、让利于民”的总体要求,组织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成立采购联盟,对2018年度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总量的10%份额进行联合采购,由采购联盟与药品生产企业通过多轮集中谈判,顺利完成首批联合采购。加强对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的监督指导。明确如果启动新一轮药品联合采购工作,按照国家集中采购精神,重新制订《台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实施细则》,加强合法性审查,充分吸取巡察指出的问题教训。三是严格执行上级医保部门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落实好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要求。四是严格规范做好2019年市级已采购药品续标工作

3、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一是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相关报销程序,规范审核流程,财务分管领导出差报销审批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二是加强票据管理举一反三,对所有财务报账资料进行回头看”,对凭证不完备的票据,及时加以规范完善。严格区分局机关与下属单位行政运行经费。三是加强财务人员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财务分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开展工作提示谈话四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提示谈话,严格落实《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前期所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全面录入系统。

八、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牢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召开局党组会,听取2020年度局机关党支部工作汇报,研究2021年党建工作。二是推动党建和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在党组会和支部学习会上及时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召开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党员先锋行动,让党建工作贯穿于提升医保统筹水平、完善基金监管办法、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重点工作全过程。三是加强日常检查。对照《市级单位机关党建考核办法》,每半年开展党建工作分析研究,切实提高党建引领作用。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一是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定《中共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暨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经过事前认真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二是巩固提高主题教育整改成效。对照上级改革要求,用改革的精神、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创新,及时破解医保改革难题。三是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等规定,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相互之间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坚持问题导向,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对提出的意见,作出整改承诺。四是认真组织党员民主评议。召开开党员大会,认真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将领导干部纳入评议范围。

3、针对“支部工作存在短板。”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党课宣讲。2020年12月底前,党组成员全部宣讲一次党课,全年共开展讲党课4次。制定《2021年度局党组成员讲党课计划表》,计划每季度安排党组成员讲党课,努力提高党课质量。二是充分发挥支委带头作用。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及时研究部署支部工作,推进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带领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开展黄岩桐树坑、四明山革命根据地红色教育,丰富活动内容,按规定要求组织全体党员自觉参与。四是从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党费收缴程序,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相关流程,要求每月月初足额收缴当月党费,及时上交当月党费。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面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加强选人用人的统筹谋划和长远规划,年轻干部加大培育力度,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信息化等岗位专业人才培二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自查自纠。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自查,重点聚焦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对档案材料不完整的,向相关人员发出《干部档案查缺单》,及时查找补充,确保干部档案完整。对个别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问题,认真核实,对查实干部档案涉嫌造假的,及时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三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提升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等日常管理能力。四是加强干部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不断增强干部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党组选人用人。深化《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学习,制定出台《中共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要求规范人事动议、干部推荐、考察预告、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廉政双签字”、任免等干部选拔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合法、流程合规,并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二是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要求坚持从动议到任职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的全程纪实,客观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留痕”。三是全面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按照“一人一档”要求,认真及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文书的归类整理。注重丰富完善档案内容,要求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

3、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漏洞。”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强化纪律约束。组织局机关、局属单位开展相关制度的学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请销假、出差审批等制度。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对出国(境)的频次及停留时间具体细化,制定申请表和审批表,细化工程流程,确保可操作性。三是组织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排查自纠工作,做到不遗不漏、应缴尽缴,并作为一项常规工作长期坚持。

十、关于“推进‘四责协同’机制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偏差。”问题。一是加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落实,局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风廉政党课。二是进行专题研究。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中共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政治生态自查情况。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检查。对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听取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责任处室完成情况。二是局班子成员同步开展2020年度述责、述德、述廉、述法工作,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与“一岗双责”同研究、同落实。三是坚持廉政约谈常态化,谈话对象做到全覆盖,谈话主题重点讲思想认识、讲廉政风险、讲廉洁情况、讲差距不足,对干部个人基本情况、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政治生态情况、履职尽责情况做到必问,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用好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四是制定出台《中共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范党组选人用人,落实新提拔的中层干部任前廉政约谈。

3、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纪检监察组报备。二是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要求每次召开党组会和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前,提前与纪检监察组对接,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

4、针对“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加大对医保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以各种形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曝光47起典型案例和459家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在全市营造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基金监管工作的协同监管氛围。二是加强系统违纪案例分析。对近几年来医保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搜集,编制印发《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编》,对干部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

下一步,中共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落实。深化整改、落实常态整改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局党组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后续整改工作作为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继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深弄懂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工作、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言行上,对党绝对忠诚,在重大问题上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在风险挑战中经得住考验,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是突出党建引领,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主责意识,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深化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融合,始终把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推动医保中心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现代化先行市的时代使命,对标“重要窗口”建设的高位要求,对标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目标,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统一全市医保信息系统”“医保精细化管理”“有效维护基金运行安全”等重点工作,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以“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的韧劲,推动医保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实践中摔打磨练增长才干、勇挑重担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增强为民情怀。坚持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树牢群众观点,站稳人民立场,走好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围绕医保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全力打造三服务2.0版,推动医保领域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医疗保障领域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群众愿望和利益。五是压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全面从严治党主线,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严明纪律和规矩,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党性意识坚持把《准则》《条例》铭记于心践于行,带头抓好落实,进一步做到刚性约束,令行禁止。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协同推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廉政约谈常态化,用好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巩固和完善医疗保障领域风险防控机制,警惕在项目招投标、基金监管、资金存放、信息化工程、两定机构管理等领域的腐败问题,重点打好清廉医保建设四场战役。加强网络安全、舆情研判和应急管理,守牢医疗保障领域意识形态主阵地。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513357;邮寄地址:台州市医疗保障局(椒江东环大道143号),邮编:318000。


分享到:
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