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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人·手记】监督以细正其名 执纪以实正人心
发布日期:2021-06-15 16:47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玉环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潘海波

  “感谢你们还我清白,我是犯过错的人,就怕别人添油加醋,带着有色眼镜看我了。”近日,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监督科科长陈福在澄清正名会上感慨万分。

  看到他满脸笑意地感谢,我的内心倍感欣慰。事情还要从一个网络信访举报说起。该举报反映陈福存在着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某酒店扩建项目工程施工方提供的装修材料问题。

  “怎么又是他!”看到举报内容,我的内心顿时咯噔一下。

  原来,数月前陈福曾因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被政务处分。难道当时主动过来交代违纪事实的时候有所隐瞒?还是短时间内又重蹈覆辙了呢?

  我们纪检组决定要彻底调查清楚。随即,我和同事们成立了调查核查组,召开组内分析会议,制定详细全面的调查方案。

  从哪里突破呢?我和同事把目标锁定在该项目的负责人余某身上,通过调取该项目使用的各类装修材料清单,以及陈福装修期间的收付款明细等相关资料,梳理前后的利益关系,结果并无存在明显疑点。随后,我和同事对酒店负责人余某进行细致的谈话问询,想在证言上寻求突破口,经问询,证言陈述和证物资料指向一致,不存在收送装修材料的不正当利益行为。   

  出于严谨,我和同事再次进行系统分析,该酒店扩建项目和陈福家里装修的时间节点虽然存在短暂的交叉,但从调查事实反映,陈福家中所用装修材料与该酒店扩建材料,材质完全不同;根据陈福的装修清单逐一比对其支付转账记录,路径清晰,均由其本人通过银行或微信按市场价直接转账支付给2家建材商家。同时,陈福与该酒店及负责人余某不存在转账记录或其他不正当财物往来。

  看来陈福确实是被“冤枉”了!我们纪检组对这一信访反映问题作出失实的结论。

  “既然是失实,必须予以澄清!我们要对纪律负责,也要对干部负责!”调查组达成了一致的意见。随即,我和同事们在市住建局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召开澄清会议,为陈福有关不实反映进行澄清正名。

  “还以清白,如获新生,现在他不仅放下了之前被处分的包袱,还干劲十足,在多个在建项目监管上主动担当、尽心尽责。”在近期的回访中该局分管副局长黄哲鹏表示。

  “严管”为的是更好的“厚爱”,实事求是的监督执纪是为了更好的激励。对不实举报,如果被我们忽视或没有做好核查被“误判”了,那会彻底寒了被反映人的心,只有做深做细了“后半篇文章”,监督执纪才能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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