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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工程为何有两份承包合同?
发布日期:2021-06-15 16:53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县委巡察组吗?我们村有条水泥路修好不到一年就开裂了,这个事情你们管不管?”

  仙居县委第三巡察组刚进驻埠头镇西亚村开展延伸巡察,就有群众前来反映村里的一条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农村道路是群众的致富路、民心路、幸福路,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万万马虎不得。”负责信访接待的工作人员认真听取群众反映后向第三巡察组王组长作了汇报,王组长当晚就组织召开组务会研究讨论,决定对这一问题开展核查。

  第二天,巡察组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一路进村入户走访了解具体情况,另一路赶赴镇政府查阅该道路工程相关资料,并全面过筛。

  巡察组通过查阅资料发现,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埠头镇政府,路面工程由镇政府统一组织招投标,路基工程由所涉及的西亚村等4个行政村组织招投标并施工、支付工程款。

  “奇怪的是,其他各村同一路段的承包合同书都只有一份,西亚村却有两份,承包人分别是周某民和周某伟。一个工程,为何有两份承包合同?”

  “财务组查下西亚村2018年底到2019年初有没有该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相关票据,看下是谁领走了工程款。”巡察组副组长建议从账目入手,寻找线索。

  财务组那边很快传来消息:2019年2月,西亚村支付过一笔10万元的村级道路工程款,收款人是周某伟。

  收工程款的是周某伟,那周某民签承包合同是什么情况?道路为什么会出现质量问题?

  走村的工作人员很快带回了问题的答案:“这条道路的实际承包人是周某伟,他是村支部书记的儿子!”

  巡察组立即找到时任西亚村党支部书记周天明以及相关人员谈话。县里明确规定,村干部及近亲属不得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周天明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廉洁纪律,那么这与道路出现质量问题是否也有关系呢?

  在事实面前,周天明没有隐瞒,将实际情况和盘托出。原来,该路段路基工程本是由西亚村村民方某某和周某民任法人代表的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共同中标,中标后,他们把工程转包给了周某伟。周天明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明知儿子参与本村工程承包却没有及时阻止,在负责工程质量监管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组织验收时更是“高抬贵手”,明明发现工程在砌坎比例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要求,却依然予以验收通过,导致了路面开裂等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2020年7月,周天明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巡察组的督促下,西亚村的道路开裂问题也得到整改。

  “村干部及近亲属承揽本村工程,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如果工程偷工减料难免徇私舞弊,工程质量就得不到保证,即使没有问题也容易引发群众猜疑,损害干群关系。”针对该问题,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启动村干部参与工程建设问题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防范“路脆脆”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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