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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直指"病灶"促整改
发布日期:2021-03-05 16:08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在查办李黑水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你单位查违办在财物监管制约、个人权力运行、干部廉政教育等方面存在问题……”近日,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黑水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公开庭审,随后该市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挖病根、持续整改,共修订完善包括议事规则、内部控制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管理等制度26项;规范集体决策,报备“三重一大”事项172项。

  这是玉环市纪委市监委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跟踪案发单位整改成效,推动标本兼治的一个例子。

  近年来,玉环市纪委市监委坚持查人、查事、查制度相结合,注重分析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行业、领域举一反三、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2020年,全市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72份,回复率达100%,推动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治理12项,督促整改问题188个。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效力,玉环市纪委市监委从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规范化水平入手,明确了22类适用纪检监察建议的问题,让纪检监察组织清晰掌握“发”与“不发”的不同情形。同时,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建议书内容、制发程序,实施专人审批并统一进行编号。

  “参照标准格式,让建议书的行文内容清楚、表述准确,剖析问题有的放矢、一针见血,改进建议也更加清晰、更具操作性。”玉环市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比如针对经信部门的区域品牌宣传和产业推介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方面,我们在纪检监察建议书中详细列出‘病症表象’,让整改单位搞清情况、弄准问题,并从期限追回虚套截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监督管理、填补制度漏洞这四方面提出整改建议,更有利于被监督单位靶向施治”。

  在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推动下,市经信局开展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治理,共收回协会资金近20万元,并针对性地出台了包含7条具体举措的《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在开准“药方”的同时,更要发挥“药效”。玉环市纪委市监委按照“谁建议、谁跟踪”的原则,要求发文单位通过专项督查、不定期回头看、按比例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整改情况,综合评估整改效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见成效。

  在此基础上,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针对一些腐败易发多发的单位、系统,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建议整改的落脚点,注重完善与业务工作、权力运行衔接紧密的内控机制,健全有效预警提醒和防范机制,确保发出一份纪检监察建议在解决一类问题的同时,又制定完善一批制度。去年以来,先后督促农业、人社、经信等部门出台村级债务管理、劳动仲裁调解员行为规范、产业推介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16项制度,修订完善制度1900多项,切实强化源头治理防控。

  “找准‘痛点’,精准‘点穴’,才能解决问题、提升执纪监督工作实效。”玉环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含金量’,切实推动建章立制,堵塞风险漏洞,着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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