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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不经招投标 这个公墓应"扒一扒"
发布日期:2021-03-11 16:13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下岭村原村主任柯春生,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希望各位党员干部要汲取其滥用权力的教训,不要在工程项目上再动歪脑筋。”在新一年的警示教育大会上,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纪工委书记王峰结合辖区近年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这次警示教育大会,引起了辖区群众的强烈反响,事情缘由就出在村里的公墓上。

  原来,路桥区桐屿街道原下岭村(现已和邻近坐应村、建设村合并为春泽社区)四年前在紧靠104国道区块建造了一片公墓。不少村民平时在外经商或务工,对村务并没有过多关注。但去年几个细心的村民还是发现了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带着疑惑,他们向区委巡察组进行了举报:“这个工程没有经过招投标,也没有经过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村主任柯春生私自指定了承包人,这里面有名堂,恳请区委巡察组进行调查。”

  收到举报信后,区委巡察组立即着手进行分析。工作人员先从外围核实群众的举报内容,再调取、梳理了当时村账中关于这个项目的相关资料,沿着群众举报的主线顺藤摸瓜,最终发现柯春生与工程承包人金某之间可能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经审核,该问题线索移交至区纪委。

  区纪委迅速启动调查程序,通过查询相关信息,发现柯春生妻子章某的银行账户在下岭村支付完公墓工程款的当天收到工程承包人金某8万元钱,该笔资金随即被章某以现金方式取走。

  “这笔资金的进出非常可疑,转账和取现的目的性非常强。”调查人员很快发现了突破口,明确了侦办方向。

  经过谈话,金某交代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当时金某听说下岭村要建造公墓,主动去找了时任村主任柯春生,想让他把工程给自己做。此后,下岭村在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直接以52.7万元的总造价(共计39穴公墓),将工程直接委托给金某。2016年3月,公墓工程完工后,金某向下岭村索要工程款,柯春生乘机向金某提出借款8万元人民币,并要求其将此笔款项打到自己妻子章某的账户上,暗示只有这样才能顺利拿到工程款。金某为尽快拿到工程款,答应了柯春生的条件,马上将8万元钱打到了章某的账户。

  “这是典型的吃拿卡要行为!如果属实,一定要严肃处理!”调查人员正色道。在后续的谈话中,一开始柯春生还百般狡辩,后来看到人证物证证据确凿,柯春生承认事情属实。

  经查,2016年3月,下岭村公墓工程完工后,柯春生利用自己担任村委会主任签字支付资金的便利,向金某无息借款8万元,至调查之日,柯春生尚有部分欠款未归还。2020年8月,柯春生被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村干部是农村基层组织的带头人,未经招投标和村民代表大会商议,直接指定工程商,侵害了群众利益,“吃拿卡要”更是典型的不正之风。路桥区委巡察组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和治本功能,查找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反映下岭村的信访举报一查到底,揪出背后的问题根源,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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