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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三三"工作法推动村社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发布日期:2021-02-20 15:36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做好村级巡察“后半篇文章”,三门县通过建立三个机制、严把三个关口、提出三个建议,构建分级分类整改落实机制,层层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形成建账、对账、销账的整改链条。

  建立三个机制,推动整改落实。建立联动整改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抓整改促落实,乡镇党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被巡察村党组织承担整改直接责任,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承担乡村两级难以整改事项的具体责任,做到“乡村吹哨、部门报到”,切实凝聚整改合力。建立整改“七个一”机制。即开展一次约谈、召开一次通报、召开一次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一个整改方案、形成一个整改报告、组织一次整改情况通报、建立一系列制度。镇村同步建立整改台账,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建立日常整改监督机制。依托县纪检监察系统片区协作平台,县纪委监委机关和乡镇纪委对村社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督办,推动问题整改真正落实落地。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等问题,通过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纪律处分等方式实施追责问责,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见到实效。

  严把三个关口,提升整改质效。严把问题剖析关。巡察反馈会后,被巡察村社党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乡镇分管领导参会指导,村两委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剖析,有效增强了被巡察村社抓整改的内生动力。2020年,各村社党组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共收集意见建议504条,制定整改措施2352条。严把整改进度关。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相关室、乡镇纪委实行并联式跟踪督查,对照巡察整改序时进度,及时了解整改中存在的难点、盲区,对整改滞后的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问题整改不落空、不走样、不拖延。严把审核销号关。县委巡察办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六方联审,对审核不过关的问题及时督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见效不收兵。2020年,共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59条,对6名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人员严肃问责。

  用好三个建议,放大整改效应。针对苗头性问题向被巡察单位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且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督促被巡察村社立行立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近年来,向被巡察单位发巡察建议书25份,推动解决路灯不亮、饮水不通、低保领取不规范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38个,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针对普遍性问题向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建议。对巡察发现的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精准扶贫等方面的典型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推动问题解决。县农业农村局针对巡察发现的“三资”管理混乱问题,出台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县文明办针对巡察发现的婚丧陋习问题,出台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突出性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定期梳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呈报县委县政府,为上级完善制度、作出决策提供参考。2020年,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2条,推动解决项目规范建设、村级民主监督等方面问题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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