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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三门监督推动晚稻收购工作落实落细
发布日期:2021-10-30 15:28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我单位第一时间组织研究讨论,出台了扬尘损失补偿测算方案,以一车粮为单位,组织损失测算,结果经售粮户及县粮食收储公司代表共同签字确认……”近日,三门县发改局相关负责人向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晚稻收购工作开展前,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县发改局下属单位县粮食收储公司会为一些杂质超标的售粮户免费提供除杂服务,但在除杂、输送过程中,因粉尘、杂质飞扬无法回收称重的部分损失往年均未精确计算,存在除杂损失补偿测算不规范的问题。巡察组指出问题后,县发改局即知即改,采取的整改措施有效兼顾了国家和售粮户的利益,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抓好晚稻收购是贯彻落实“六保”任务的一项重要工作,10月11日,三门县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为推动晚稻收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门县纪委县监委立足职能定位,紧盯粮食收购、储存及安全生产中的关键环节,通过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形式,压紧压实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督促晚稻收购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今年的晚稻产量非常好,我们农场120多亩的晚稻种植地产量预计能达到80吨。感谢镇里和村里为我们这些种粮户宣传讲解晚稻收购政策,今年晚稻收购价格远远高于我的预期,我感觉这一年的辛苦付出都是值得的!”日前,当接到珠岙镇纪委工作人员的回访电话时,福地农场法人吴福地欣喜地说。

  为抓好晚稻收购工作,珠岙镇纪委牵头农办、经济发展办实地走访辖区内东谢、石马、樟树下、下洋等粮食功能区,深入了解晚稻收购情况,通过广泛发挥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的“探头”和“哨兵”作用,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统筹推进晚稻收购工作。此外,亭旁镇纪委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微信、电话联系、上门告知等方式,向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放晚稻收购清廉告知书19份,详细解释了收购政策价格、收购阳光程序、收购廉政规定、举报方式等内容。

  晚稻收购期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晚稻收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人员下乡入户,向农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了解今年对于农机的需求,与农机经销商做好对接工作并要求其做好售后服务,并对往年购买的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并统一开展机手业务能力培训会,逐一介绍技术难点并提供解决措施。

  据了解,目前,全县已设立收购网点3个,落实收购人员49人,落实订单面积2599亩,与19户种粮大户签订订单数量1040吨,落实收购仓容1200吨。

  “晚稻收购工作对粮食市场和粮食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我县晚稻收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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