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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0-25 08:56 信息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市委部署,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2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院党委充分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践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纵深的重要抓手,是检验政治判断力准不准,政治领悟力高不高,政治执行力强不强的具体举措,始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勇气高质高效推进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扎实实攻难关、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大力提升农业科研能力水平,为台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院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高站位、严要求,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形成《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逐项细化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并提出74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形成整改清单。4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深刻检视剖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切实做到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着力强化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导检查,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意识形态和选人用人2项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协同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做到问题无一放过、措施逐项落实。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制度,做到有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整改过程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及时跟踪督导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5月12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通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项、正在整改2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警示教育提醒约谈11人,工作提示性约谈8人;清退相关费用3160元。

一、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院党委会进一步清晰了农业科研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目标定位: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通过科技创新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农业科技需求,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通过科技服务帮助广大农民掌握最新农业技术。二是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了由农创园运行组、科技创新组、成果转化组、科技服务组组成的乡村振兴工作专班,明确了2021年度院重点工作以及各研究所任务分工。三是开展对外合作。与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浙江省百花园林集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共同签订合作协议,共建“台州数字农业研究院”,开展智慧农业研究与应用推广方面的合作,协同推进台州数字农业产业发展,以数字赋能台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四是加强科技服务管理。制定《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技服务管理制度(试行)》。4月8日和19日,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分别赴临海永丰和天台白鹤以“科技赶大集”的形式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提供现场咨询,发放科技资料1000多份。五是加强科技特派员管理。制定《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技特派员管理制度》。4月2日和13日,分别对科技特派员派驻的临海永丰和天台平桥进行了交流检查。并以此为鉴,在今后工作中,持续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2.针对“落实市委科技新长征决策部署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行动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科技新长征决策部署,积极谋划科研平台、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制定《台州农业科技创新园目标管理和五年行动方案》,提出“种源‘卡脖子’”“高质高效农业”“农业科学素质提升”等科技行动。二是积极争创高层级科研平台。1月5日,被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第一批省级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继续做好省薯芋类种质资源圃工作,积极争取甘蔗、樱桃等省级种质资源圃。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激励政策。院党委会先后2次研究讨论并发放2019、2020年度科研经费绩效奖励、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横向项目劳务报酬等激励经费。结合工作实际,修订《科技成果收益奖励实施暂行办法》。四是加强院企合作。深化与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关系,指导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做好西兰花示范、展示及制种工作,加大西兰花新品种推广力度。2021年度预计收获种子数量较2020年度增15%以上。

3.针对“农创园建设进度较为滞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剖析了原因,自2017年7月谋划创建农创园以来,由于工作中求稳怕难思想不同程度存在,进取精神不够强烈,工作整体合力没有充分发挥,导致农创园建设较为滞后。制定了问题、责任和时间“三张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农创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二是倒排工期,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设农创园的决策部署,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农创园建设。组织有关单位赴上海学习农业设施建设经验,与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积极沟通,召开联席会议,协商推进园区建设等工作。台州农业科研大楼已发布招标公告,较原定计划提前15天。三是挂图作战,争取早日建成农创园。2021年度计划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完成台州市农业科研楼主体工程;2022年度计划开展台州农科科研楼装修,室外配套工程,科研基地智能化建设;2023年度建设完工。

二、关于“履行农业科研主责主业存在不少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科研工作统筹谋划不够到位,科研指标完成率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编制科研发展规划。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编制《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十四五”科研发展规划》。二是加大科研项目储备。根据《台州农业科技创新园目标管理和五年行动方案》,加强对大项目、关键项目的谋划工作,在院内征集“‘十四五’科技行动计划储备项目”。三是积极培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积极申报省级人才称号,推荐科研人员申报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高层级人才引进培育、特色优势学科培育、高层级项目申报、考核激励等举措,制定人才培养机制。四是加快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十四五”期间,我院西兰花等9个课题参加浙江省重大育种专项,较“十三五”期间增加50%。水稻新品种‘广8优8318’通过浙江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台科早7号’等10个水稻品种(组合)进入区域试验。

2.针对“科研项目‘低小散’现象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大项目培育工作。2021年,推荐申报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10项,谋划了“短低温甜樱桃种质资源挖掘及新品种选育”“利用分子标记技术创制水稻抗白叶枯多基因聚合新品系”等关键项目。征集“十四五”科技行动计划储备项目,制定《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项目申报指南》。二是整合资源、集智攻关。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西兰花产业提升、甜樱桃种质创新、绿色生态农业技术、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稻育繁推一体化等5个优势科研团队,明确了工作定位和工作职责。三是组织开展制度学习。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项目管理办法》《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实行以增强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并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保障科研项目持续有效开展。四是深化对外合作。先后与台州学院签订协议,共同开发黑水虻幼虫的饲料化利用研究与应用;与路桥区新桥镇人民政府签订共建院地合作创新平台补充协议,共建现代农业综合试验站;与台州市稻盛水稻专业合作社签订协议,共同推进现代农业综合试验站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

3.针对“科研整体实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顶层设计。组建了水稻育繁推一体化联合攻关团队,制定《水稻育种五年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水稻新品种(组合)、优质不育系选育以及优质稻米示范推广。二是积极申报高等级奖项。1月11日,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组织的以陈剑平院士为组长的评价专家组对“台绿系列青花菜新品种选育及推广应用”成果进行了评价,认为该成果的育成品种达到了同类研究国际先进水平,目前,正积极准备材料,申报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三是营造浓厚科研氛围。先后邀请中国水稻所专家来我院作了3场次学术讲座。计划在9月份举办科技创新驱动现代农业发展培训班。四是量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把院承担的“三服务”工作指标任务分解到各研究所,由科研处牵头,督促各研究所年内完成各类科技指导、培训35场次,培训农民1000人次目标任务,真正做到扑下身子,把“论文写在大地上”。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相关制度。制定《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二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召开院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宣传部长工作会议,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工作,部署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1次意识形态和社会综合舆情分析。三是严格执行督查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作为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2.针对“理论武装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把党的创新理论、党史学习教育、党中央和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科研业务知识作为主要内容,制定《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2021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制定有关制度。制定《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3月26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等内容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3位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交流发言。

3.针对“宣传阵地建设不牢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强宣传阵地。为提升辨识度,将“台州微农科技”微信公众号更名为“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并购买服务,负责运行管理推广,扩大影响力。微信公众号累计关注550余人次,1-4月,发布文章阅读数670余次。二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压实处、室、所宣传工作责任,各处、室、所确定一名宣传工作人员,对本部门重要工作、先进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及时宣传。三是拓宽宣传渠道。与台州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台州广播电视总台)签订协议,加大我院农业科研成果宣传力度,“无限台州”APP先后2次跟踪报道我院承办的浙江西兰花新品种大会和我院专家团队送服务、促进果农增收增产工作,扩大我院影响力。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四责协同”。制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全院上下主动接受派驻纪检检查组监督。二是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召开2021年度科研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回顾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研究部署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并严格按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三是制定“三张清单”。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

2.针对“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书记认真审阅院班子成员2020年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书面报告。并按要求对院班子成员进行工作提示性约谈。二是制定相关制度。制定《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实施办法》,明确了工作提示性约谈和警示提醒约谈两种监督利器的谈话方向与重点,增强谈话的针对性。

3.针对“监督管理‘宽松软’,存在‘老好人’思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党委书记牵头对生态所涉事干部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并进行了严肃批评。组织召开制度学习暨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收支管理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以案为鉴,开展了警示教育。二是做好日常监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要事项廉政风险点的日常监督。

五、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财务监督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工作提示性约谈。分管财务副院长对3名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工作提示性约谈。二是梳理财务支出注意事项和易错点。为进一步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围绕购买物资、临时工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5个方面梳理出19项注意事项和易错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和监督。以此为鉴,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收支管理制度(试行)》,并加强支出监督,每年至少组织1次经费使用情况内部自查,必要时邀请第三方进行审计,不断提高经费使用的规范性。

2.针对“会议、公务接待等经费使用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数清退相关费用。由参与人员分担,全数清退因超标准接待、陪餐人数超标等情况产生的费用1280元。二是组织开展制度学习。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再次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台州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提高制度执行刚性。三是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监督。以此为鉴,每年年底对“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一次内部自查,必要时邀请第三方进行审计,对发现的违规开支情况及时清理,不断提高“三公经费”使用规范性。

3.针对“差旅费支出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数清退相关费用。全数清退涉及人员违规报销差旅费1880元。二是加强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台州市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坚决防止超标准、违规报销差旅费。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做到先审批后出差、一事一批,分管领导严把出差审批关,财务人员加强复核,坚决防止违规报销差旅费。三是加强差旅费支出监督。每年年底对差旅费开支情况进行一次内部自查,必要时邀请第三方进行审计,对发现的违规开支情况及时清理,不断提高差旅费使用规范性。

六、关于“部分领域廉政风险仍然较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相关制度。制定《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工程现场管理等程序。为进一步降低廉政风险,重大工程项目将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工程合同要求,及时跟踪,按照约定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三是开展工作提示性约谈。8440连栋塑料温室工程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履约保证金已于2019年6月4日补足,党委书记对原后勤处处长进行警示约谈。举一反三,杜绝类似违规事件再次发生,党委书记对现后勤处副处长进行了工作提示性约谈。

2.针对“部分采购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制度学习。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规定开展采购工作,重大采购事项将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二是制定相关制度。制定《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实验设备及大宗耗材采购论证管理办法》,成立科研实验设备及大宗耗材采购论证专家库,对实验设备及大宗耗材采购提出评估论证。

3.针对“科研经费使用等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支出审批。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省、市两级有关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以此为鉴,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把劳务用工费用支出审批关,严格执行课题组登记、经办人复核、务工人员确认、部门审核、财务复审、领导审批6道程序,降低廉政风险。二是开展警示提醒约谈。分管副院长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七、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中共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称评聘程序。

2.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中共台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的议事程序讨论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即,由议题提出的党委委员或处、室、所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党委委员逐一发表意见、进行讨论,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

3.针对“党委在深入研判、科学决策上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检视剖析原因,开展工作提示性约谈。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剖析了党委在深入研判、科学决策上有偏差的原因,院党委领导班子斗争意识不够强烈,“过得去就行”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对院党委工作规则执行不够到位、不够规范,缺乏抓细抓实、抓常抓长的韧劲。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党委书记进行了工作提示性约谈。二是加快推进海南南繁基地租地工作。我院积极同市财政局、海南有关方面沟通,已与海南广陵高科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土地流转协议,流转土地54.62亩,有力保障南繁科研育种试验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制度执行。以此为鉴,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谋深谋细承办西兰花大会相关工作,做到有备无患。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八、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构建院党委负总责,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党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3月26日,召开2020年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暨2021年党建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20年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党建工作任务。4月30日,院党委会专题审议《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等工作。三是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标市委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工作规范,从支部组织建设、党内政治生活、党员教育管理、支部作用发挥、基础保障和台账资料等六个方面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党建品牌。四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给湾区增绿、为党旗添彩”义务植树活动,给台州湾新区挥锄增绿,为百年党旗增光添彩;赴结对帮扶村开展“寻足迹、学党史、办实事”党日活动,为结对帮扶村发展出谋划策。组织农技人员赴临海永丰和天台白鹤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为基层农户提供技术指导。

2.针对“党的组织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制度执行。严格按照“三个坚持”“四条硬规”要求,1-4月,3名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共35次。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委领导班子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检视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对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支部学习会等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立即整改。四是规范党务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面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党委领导班子分工、支部换届、发展党员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五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院党委程序规范发展党员,严格审查入党台账资料。

九、关于“干部人才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梯队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上半年,通过市人力社保局举办的台州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引进3名科研人员,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名,本科以上学历1名。同时,将积极与市人力社保局沟通,加大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等高层次农业科研人员的引进力度。二是加快建设结构合理科研工作队伍。目前正在积极向编制部门争取增加科级干部职数,按照组织程序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速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大力支持科研人员参加省市人才工程评选,推动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结构合理的科研工作队伍。三是增强组织关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向组织说说心里话”工作,截止4月底,已开展18人次,用“娘家人”的温暖给予贴心关怀和心里疏导,增强“磁性吸附”效应,留住人才、守住人才,凝聚干事创业激情。

2.针对“执行干部政策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警示提醒约谈。党委书记对2016、2017年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的相关干部职工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分管副院长对未经审批在台州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兼职的干部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同时,院党委积极与台州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沟通协调,按正常程序办理相关事项。二是制定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三是加强干部管理。以此为鉴,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做到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任职资格审核,对反向测评问题较多的干部进一步加强考察核实,讨论研究时被提拔人员实行回避,进一步加强干部兼职审批管理。

下一步,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市农科院党委将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盯巡察整改工作不放松,坚持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切实抓好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跟进、对账销号,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二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深入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把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关口,强化对科研基建、劳务用工、副产品处理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垦荒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驰而不息推进“三不”一体,努力建设风清气正清廉农科院。三是进一步扩大整改成效,开创农业科技提质增效新局。坚持效果导向,推进巡察整改成效再深化,以整改促提升。加快台州农业科技创新园建设,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着力打造全省一流科研平台。认真贯彻“藏粮于技”“打好种业翻身仗”战略安排,整合资源、集智攻关,深化西兰花、水稻、甜樱桃等项目研究,努力攻克种源等“卡脖子”关键技术。认真开展好“三联三送三落实”送科技下乡活动,扎实做好科技服务“三农”文章。不断优化科研管理、成果激励、人才引育等体制机制,形成创新活力迸发、科技成果涌现的良好局面,为台州走深走实“三立三进三突围”新时代发展路径,推进“六个城市”建设,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5196500;邮寄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七一河路57号,邮编:317000,;电子信箱:tznky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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