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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俞燕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日期:2021-01-21 15:51 信息来源:玉环市纪委市监委

日前,经中共玉环市委批准,玉环市纪委市监委对玉环市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俞燕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俞燕斐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俞燕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缺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玉环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俞燕斐开除党籍处分;由玉环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俞燕斐简历:

俞燕斐,女,汉族,1965年7月出生,浙江玉环人, 1982年12 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1994年4月至2021年1月  历任玉环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庭副庭长、刑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正科级审判员;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助理、正科级审判员,党组成员、副院长、正科级审判员;玉环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审委会专职委员。

2020年9月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1年1月    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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