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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0-09-29 15:32 信息来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教育警示,临海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临海市金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志强公车私用等问题。2018年11月以来,朱志强多次在非工作时间且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公司公务用车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另外,朱志强还存在违规领取薪酬、奖金等问题。2020年5月,朱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尤溪镇原消防车驾驶员王天洪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王天洪担任尤溪镇消防车驾驶员期间,多次用消防车油卡给私车加油,共计1165.7元。2020年8月,王天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桃渚镇连盘村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吃喝等问题。2018年,连盘村补收村民水费后,未将盈余部分3.131万元存入村集体账户。2019年8月,连盘村用该笔款项支付水费收费员补贴2000元,报销香烟款、餐费等5310元。该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村党总支书记李叔坤,村委会主任金淑富,党总支副书记、村监会主任丁奶权,党总支委员李伯福,村委会副主任王良标等人对此负有责任。2020年6月,李叔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奶权、李伯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金淑富、王良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涌泉镇后泾村党支部书记陈楚都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及娱乐活动问题。2019年8月30日,陈楚都与村党支部副书记陈继法、村委会副主任陈楚余、村文书陈仁利违规接受村民陈楚潮的宴请及其安排的有偿陪侍娱乐活动,共消费3100余元。2020年6月,陈楚都、陈继法、陈仁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楚余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杜桥镇肯步村原村委会委员郑修玉违规吃喝问题。2014年至2017年2月,该村双井头自然村用村集体资金违规报销香烟、餐费等开支18438元,郑修玉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20年7月,郑修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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