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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打“白条”去送礼,这么明目张胆?
发布日期:2020-06-09 09:04 信息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20年5月13日,玉环市海山乡虹田村党支部书记和虹田村村委会原主任分别收到了乡党委的处分决定。

  村书记、村主任为何会双双受到处分,事情还要从一次巡察说起。

  村级账目见“白条”,深入调查探究竟

  在玉环市委第九轮巡察当中,海山乡虹田村一张“特殊”的“白条”出现在第七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视线中。

  “在以往的巡察当中,常会发现一些村里存在大量‘白条’入账的情况,这一般都是村里财务操作不规范地方。但这张‘白条’与以往的都不同。”第七巡察组组员小吴介绍道。

  原来,在2017年的账务资料中,巡察组发现一张领款收据抵库,说是特殊是因为与别的“白条”不同的是,除了未附任何具体票据、没有详细的备注说明外,领款收据上竟还赫然写着“送礼”两个字。

  送礼?谁送礼?送给谁?送什么?为什么在村里报销?是否牵扯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送礼”这两个字让巡察组瞬间警觉起来。

  随即,市委第七巡察组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并进行了细致的走访约谈,对该情况展开深入的调查了解。很快,这份“礼单”逐渐显形,它的“前世今生”逐渐被揭开……

  书记主任作主张,购买海鲜欲送礼

  2017年春节前夕,海山乡虹田村党支部书记胡道贵和时任虹田村村委会主任叶朝德召集开了一场“秘密”的班子会议。

  “这几年我们村各项事业发展都挺好,相关业务部门给村里很大的帮助和支持,这不快过年吗,我们就买点礼品表示下吧?”

  “买什么?”

  “买海鲜吧,方便、新鲜,又不贵。”

  ……

  经村两委班子商量,最后决定由书记和主任共同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鱼、蛏子、雪蛤等海鲜,打算作为“土特产”,向有业务联系的部门单位送礼拜年。此次海鲜采购共计花费10750元,悉数在村里报销入账。

  送礼未果如何办,商量决定分“年货”

  结果,这些海鲜被全部拒收了。吃了“闭门羹”,而已经购买的海鲜又无法退还给商家,于是虹田村两委班子索性商议决定将这些海鲜平分给村两委班子成员。最终,这10750元开支所购买的海鲜,变成了“年货”,进了两委班子的“口袋”。让村两委班子没想到的是,三年后的巡察,还是让这出“送礼闹剧”现了形。

  “我们这的海鲜新鲜,在当地也比较出名,我们就商量着过年给相关单位‘拜年’送海鲜;礼没送成,就想着村民不知道,自作聪明把东西分了,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啊。”胡道贵回忆时,满是懊悔。

  2019年10月28日,虹田村原村两委班子成员将10750元的送礼费用退还至村集体账户。2020年5月13日,海山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道贵、叶朝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至此,这出送礼的“闹剧”尘埃落定。

  “作为村干部,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应把心思花在为村集体发展上,而不应搞送礼拉关系的那一套;更要做到手清手净,严格自律自制,审慎行使村集体赋予的权力。”海山乡党委书记金荣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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