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村居】重大事项预审报备制度给村里的大事号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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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石板路都是那时的模样,老祖宗的东西没丢。”黄岩区上垟乡沈岙历史文化村建设工程现场,村民老蔡竖起大拇指,连声称赞村干部干了件大实事。 但几个月前,参与这项工程进行预审时,村民老蔡也曾因该工程设计不符合沈岙村实际搞花架子而指着村干部的鼻子骂“忘祖”。 从“骂声”到“点赞”,转变源于黄岩区在上垟乡试点的一项新制度——村级重大事项预审报备。 去年,沈岙村启动了历史文化修复工程对村容村貌进行提升改造。设计方案出来后,村里组织村民代表和村干部召开村级重大事项预审会,因为设计方案未融合沈岙村历史文化,村民对村干部花了大心思做的设计方案并不买账。 方案在乡里报备后,乡农办、乡城建办进行联审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时,帮助村干部联系在杭州从事园林设计的沈岙村乡贤,对设计稿进行优化,将村里的青龙桥、蔡氏故居、石板道地、竹文化等特有的元素按照原有的历史风貌进行复原。设计修改后,获得了村民的普遍认可,工程也得以顺利实施。 “磨刀不误砍柴工,村里的大事前期理顺了,后期推进就不会出篓子。”沈岙村党总支书记王俊昌表示,试行的制度刚出来时,他也曾认为是“多此一举”。 “村级建设工程、民生大事村民是否买账?是否合规?以往实践中,因为前期酝酿不充分,导致好事办坏的不少。”谈及出台村级重大事项报备预审制度,乡纪委书记张杭军介绍起了去年底的一桩事。 2019年9月,上垟乡岭脚村筹资一百余万元,重建年久失修的村大会堂。准备施工时,乡城建办却收到村民举报,后经现场勘查发现,该工程有一半面积位于长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红线内,不能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工程虽然及时叫停,村集体经济也没造成大的损失,但也暴露出项目前期酝酿不充分、村干部政策意识薄弱、乡级层面监管滞后的问题。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2019年12月,上垟乡出台村级重大事务预审报备制度,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之前,设置广泛酝酿和乡政府预审核两到关口,规定村级组织选举等相关章程的修订、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方案、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干部误工补贴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在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前,必须在村里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报乡政府审核。乡政府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考察等方式,就前期酝酿是否充分、项目是否合法合规、项目可行性、社会效益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通过预审的村级重大事项才能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乡纪委牵头成立了重大事项预审报备制度督查组,对村级重大事项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村干部年终考核,直接与工资薪金挂钩。对因制度执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集体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或引发群众上访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事前充分酝酿和上级政策把关,既提高了基层民主决策效率,同时也为村干部规范履职加了一道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该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止目前,试点乡镇上垟乡已开展村级重大事项备案审查19次,纠正问题3起,约谈村干部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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