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紧抓“三个环节”推动廉洁过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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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长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2020年以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守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紧盯涉酒涉赌、违规进入营业性陪侍场所等突出问题,通过节前抓教育、节中抓监督、节后抓整治,着力纠治“四风”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一、突出节前教育,打好思想“预防针”。一是节前会议提醒。节前,通过市公安局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全市公安局长会议等,及时将中央、省、市关于两节的纪律要求和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相关案例的通报,传达给党委班子每一位成员及所有中层正职干部,并督促所有部门负责人利用部门会议、支部学习会,将相关内容传达给部门每一位民警、职工和辅警,确保思想真正重视。二是上门谈话提醒。对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通过主动上门、逐个约谈的方式,进一步对节日期间制止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参与酒局、酒驾醉驾、违规参与牌局、参赌涉赌、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着重加以提醒,督促严守纪律、做好表率。2020年以来,共开展谈话提醒150余人次。在谈话提醒的同时,进一步要求各单位领导与部门民警、辅警和职工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加强队伍节日期间管理,避免发生违纪违法。2020年以来,共上门走访调研单位60余家次,约谈督促主要负责人60余人次,提出建议15条。三是实时宣传提醒。加强法纪法规宣传教育,将中央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制度,通过局域网、微信公众号、公安微博等载体,及时发布,提供学习。利用钉钉、微信、短信群发等形式,在节日期间,常态化开展廉洁提醒,时时刻刻敲响警钟。2020年以来,共发送廉洁提醒信息80000余条。 二、狠抓节中监督,构筑行为“防护栏”。一是严查违规参与酒局、酒驾醉驾问题。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对照明情况较好、具备停车检查条件且不易成交通拥堵的市区重要路口,开展酒驾醉驾问题整治行动,对涉嫌酒驾醉驾的民警、职工和辅警,第一时间倒查参与酒局人员,深挖酒局背后的“四风”问题;对非市公安局的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第一时间将问题线索通报属地纪检监察机关,确保案件能够及时调查。2020年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酒驾醉驾问题整治行动5次。加强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联系,建立常态化线索互通机制,节日期间,市区各交警中队及时将现场查处的涉嫌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问题线索,第一时间上报驻局纪检监察组。二是严查违规参与牌局、参赌涉赌问题。 联合公安治安、派出所等部门,会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对市区生意较好、人流较旺的棋牌室开展明察暗访,着重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有无上班时间、工作日午休和公务出差期间参与打牌、打麻将等活动开展检查,对涉嫌参与打牌、打麻将活动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再深挖细查有无组织、参与赌博及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或者有无利用赌博变相接受企业、个体经营者等管理和服务对象贿赂等行为。2020年以来,共选择了市区20家棋牌室开展明察暗访5次。三是协助查处违规出入高档娱乐场所问题。会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协助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市区高档娱乐会所进行暗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对发现有市级机关、市属高校国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场的,及时将线索传递相关监督检查室,确保及时跟进处置,对其他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以来,共联合开展检查3次,检查会所12家。 三、注重节后整治,营造“不敢”浓氛围。一是保持从严态势。坚决克服“疲劳综合征”,始终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对“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优先处置、不留情面,形成越往后执纪越严氛围。二是精准把握政策。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视情对工作缺位、责任空转、担当不力等行为,落实教育提醒、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措施,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给予党政纪处分,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是构建长效机制。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完善联系基层群众、领导干部参与公务活动、“三公”经费管理、评比达标表彰、津补贴发放等规定。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协助市公安局积极完善纠治“四风”的各项制度,帮助答疑解惑、补充细化、修订调整、出台规定。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的良好风尚,推动警营风气不断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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